交警“只罚款不扣分”能体现严宽相济的法律精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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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交警部门只罚款不扣分严宽相济的法律精神交警部门变相敛财纵容交通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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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解释中可以看到,此举是为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加强对交通违法驾驶人的安全教育。这个理由说的真是浩然正气、冠冕堂皇,但我怎么也看不出只罚款不扣分与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之间有什么必然的联系,罚了钱驾驶员们就不超速违章了吗?
作为交通执法部门不能为了罚款而罚款,罚款的目的是要警告违章司机其行为的严重危害性,督促其改正,避免类似事故再发生,罚款的首要作用是警示、告诫,如果只罚款而不告诫,执法部门的主观目的性就不得不让人怀疑,而罚款也就起不到任何的作用,失去了其真正的意义。一个只会罚款的交通执法部门,还是执法部门吗?还能够在百姓的生活中铺设一条平安大道吗?
近几年随着私家车数量的倍增,交通事故频频发生,据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计:仅2012年1月至8月,全国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43151起,事故造成9601人死亡、45860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达1.8亿元,其中死亡人数较去年增加424人,上升4.6%,如此众多的交通事故,一方面和汽车数量的猛增,造成交通的拥堵有关,另一方面也和“中国式过马路”密不可分,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司机的交通法规意识淡薄,守法意识不强导致的,看来想从根本上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就必须提高司机的守法意识,增强其对交通法规的认识,同时,增加交通肇事者的肇事成本,用法律手段约束司机的危险行为,对违法驾驶、威胁行人安全、易发生交通隐患的行为进行坚决取缔,时刻保持零容忍的姿态,显然,要实现这些,单靠罚款根本解决不了问题。
很多人认为西方国家交通事故少的原因是西方人国民素质高,其实不然,西方国家对交通违法的处罚力度都很严厉,除了高额的罚款外,严重的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交通违法还被纳入到公民诚信体系中来,和个人信用、医疗、贷款、养老密不可分,一旦违反了交通法则,个人生活就会受到全方位的影响。
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只罚款不扣分”行为很容易让人联想起岁末年关,某些执法单位为了完成年度罚款任务,疯狂执法的情景。这种只管罚不管教的执法不能不让人心寒,“只罚款不扣分”无形中给某些人提供了交通违法的平台,结果只能是助长了违法者的气焰,灭了执法者的威风。只要有钱交,就可以随便违法,当交通违法最终演变成一场交钱了事的儿戏时,我们不仅要问,这个社会还有安全存在吗?
是严宽相济的法律精神还是宽进宽出的不负责任,我想公道自在人心。生命是一个过程,但可悲的是,它只有一次,不可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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