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宗三先生《宋明儒学综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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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宗三先生《宋明儒学综述》1
小序
余去年为港大校外课程部讲《中国哲学之特质》,此已印成一单行册。今年复应其约,为之讲宋明之儒学,颜曰《宋明儒学综述》,即此讲辞是也。凡看本讲辞之读者,如能取该单行册参阅合观,则于了解上当不无助益。
本讲辞仍由王煜同学记录。第三讲中所牵涉之原料大抵皆由王君检原文录出,增加该讲完整性不小。盖讲时只能约略提及,未能详引原文也。
本讲辞仍为十二讲。但讲时只能说大义,而见诸文字,则必期其完整。故每讲皆必征引几段原文以作根据。凡所征引皆具有代表性,读者由此或可得一肯要之线索。盖宋明儒之义理系统并非容易把握者,其语录中诸话头,东一句西一句,时而说此,时而说彼,极不易见其条贯;而各家之观念辞语复有许多极其相似,语意含混,可上下其解,亦极不易简别其同异与轻重。是以解者惑焉,而不明其本质义理究何在也;误引迷谬、似是而非,亦不知其真实问题究为何也。时至今日,学术多方,观念纷披,若不得当,益增迷乱。故民国以来讲宋明学者,所在多有,而大都东抄西掠,不成义理,即或稍有理路,亦误解歧出,极不相应。如不真懂先秦儒家孔孟立教之精神,固不易鉴察宋明儒者所发之当否,如或进而不能会所在,何以必若此也。宋明儒之弘扬儒教是发之于真实生命,并以宗教精神出之,非今之所谓“硏究”态度者。今之人无此真实生命,亦无讲此学之性情,而于思想义理又无精湛之训练,则其浮泛不切,固亦宜矣。
余兹十二讲只是一综括之简述。至若深入其内部而作详细之疏。导与展现,则俟将来《心体与性体》之一书。此讲辞即作为该书之引论可也。
第一讲
宋明儒学的通用英文名为Neo-Confucianism,此名即“新儒学”或“新儒家思想”之意。如此,“宋明儒”的英译可为Neo-Confucianist或Neo-Confucian。其实“新儒学”一名胜于“理学”。严格地说:理学一名实非恰当。因为“理”字在中国哲学史。
一、广义。理字可以包括数理、物理、名理、玄学、空理等,这些都不同宋明儒的学问,可见理学一名过分笼统,不能使人顾其名思其义,而立知此种学问与先秦儒家的关系。反观英文名“新儒学”一义,却一语道破了宋明儒学与先秦儒家的血缘关系!
二、狭义。宋明儒向来被分划为两大派系。程、朱一系言“理”,可称“理学”;陆、王一系言“心”,可称“心学”。如照“理”的狭义,“理学”只能局限于程、朱一系,陆、王一系竟不入围,而以“心学”一名与之相对。所以狭义的“理学”仅代表了宋明儒学的一系,便又难免太狭之嫌了。
广义嫌太广,狭义嫌太狭,这就是理字的不妥之处。用其广义,令人不能顾名而知此学的范围,更不能知它与先秦儒家的依系。用其狭义,又不能涵盖宋明儒的全部。总之,理学一名未能表示本身为儒家学问,代表儒家精神的思想。然而,我们可不取理学的广义或狭义,而说此学为宋明“性理”之学,或者干脆连“之”字亦放弃,说“性理学”。这名显然较佳,因为它已有准确的内容,直指宋明儒学的二系,不太广泛也不太狭隘。进一步,我们也可用“心性之学”一名。这又由于程朱一系讲“性即理”“性”;陆王一系讲“心即理”,着重心,“心性之学”恰好代表了这两系。但如只说“理学”,理字便难免含混不清了。
先秦典籍对讲“理”的学问,未作区分。开始作此区分的,是汉末魏初刘劭的《人物志》。《人物志》第四篇《材理》说:
〔……〕若夫天地气化,盈虚损益,道之理也。法制正事,事之理也。礼教宜适,义之理也。人情枢机,情之理也。
〔……〕是故质性平淡,思心玄微,能通自然,道理之家也。质性警彻,权略机捷,能理烦速,事理之家也。质性和平,能论礼教,辩其得失,义礼之家也。质性机解,推情原意,能适其变,情理之家也。〔……〕
可见刘劭分“理”为四种:
一、“道”理。即阴阳变化之理,所谓“气化”之理,相当于西方的形而上学(metaphysics),详细点说:此形上学是偏于宇宙论(cosmology)一面的。形上学家在刘劭眼中,便是“思心玄微,能通自然”的“道理之家”。须知此“道理”是狭义的“道理”,并非俗语“讲道理”此广义的道理,这乃是宇宙论的道理。
二、“事”理。“法制正〔政者正也〕事”,即政事之理。政事可包括政治的制度与政治的措施两面,因此用今日的话说:“事”理即政治制度与政治措施之理。当日最高的政治措施的道理,集中于宰相一身,所以产生了“宰相肚里可撑船”的俗语。刘劭所言的“事理”,还是横的、静态的,等于今语的政治哲学。但事理可不只从横的、静态的这方面看去,亦可从纵的、动态的方面看去,如是观看事理的学问,用今语言之,便不是政治哲学,而是历史哲学了。刘劭的“事理”,只有政治哲学一面,而缺乏历史哲学一面。中国古代最擅长于历史哲学的,就是明末清初的大儒王夫之(船山),他的《读通鉴论》《宋论》等皆可谓历史哲学,历代大儒甚至明智典实如朱子,亦不能讲出历史哲学来。朱子的《资治通鉴纲目》,究竟是经而非史。
三、“义”理。“礼教宜适”,就是人伦教化方面的问题,故“义礼之家”(刘劭虽不说“义理之家”,但“礼者理也”,“义礼之家”亦即“义理之家”)“能论礼教,辩其得失”。《人物志》所用的“义”字是狭义的,即指“礼教”之适宜问题的义,属于道德方面。至魏末,才有人开始应用“义”字的广义,“义”的最广义,等于思想(thought)、原则(principle)、学说(theory)与概念(concept)等词。狭义的“义”,即道德方面的“义”,可有内外之分。如刘劭所言的“礼教宜适”,是从外面观看的“义”,宋、明儒不从外面观看,而从道德的内面观看。宜适的礼教,不外内在道德性合理的、外在的具体表现,即道德的客观化而已。故此,刘劭所说的“义理”,是从外面观道德而得的礼教,不是宋、明儒从内面观道德而得的心性之学。
四、“情”理。“人情枢机”就是情理,这原是属于政治与历史方面的,即客观的人群活动之理,与“事理”最近。“推情原意,能适其变”,以今日俗语言之,便是能“懂人情”,进一步言之,更有所谓“富人情味”之语。不懂人情,没有半点人情味的人,是注定不能过家庭生活的。西方哲学家,多重纯理智的思辨,而致疏略于人情,可谓不通“情理”,故多失意于婚姻与家庭生活。“事理”是很具体的concrete,“情理”也很具体,懂事理、情理所须的智慧是东方之长,亦西方之短。“理”字极难译成英文,一般译为reason,即“理性”,由此而生的形容认为rational,即“合理”,再由此而生的名词rationalism,中国人向来译为“理性主义”,但日本译作“合理主义”,此译不如“理性主义”。西方人说rational,大体是就某人的思想合1.逻辑2.科学3.数学,即说他的思想方法是逻辑的(logical),是科学的(scientific),或是数学的(mathematical),如此说合理,是抽象的(abstract)、非人情的、无人情味可言的。西方人鲜能懂情理与事理,故此开创了逻辑、数学与科学,却开创不出情理之学。情理之学不单就客观的人群活动讲事理,更可就主观的个人的活动讲具体的人情,这是中国人特长的学问。二十世纪前半段最伟大的哲学家怀悌海(A.N.Whitehead),最能了解中国人的“情理”。抗日期间,张君劢先生曾赴美探访怀氏,当时怀氏卧病在床,对张先生说中国人生活得很reasonable,即指中国人懂人情,明事理,但他没有用rational一字。我们须知:中国人虽最懂人情,最能享受生活的情趣,然而此与国势的强弱并无关系。一国一家可有极高的物质文明,与极低的精神生活,反之亦然。
刘劭的四分法,至佛教传入中国后,便嫌粗疏不足了。友人唐君毅先生有《论中国哲学思想史中“理”之六义》一文(原载《新亚学报》第1卷第1期),重新整理了数千年来“理”字的一切涵义,把它分为下述六种:
一、名理。主要是先秦名家之流所谈的,相当于逻辑。名理的内容大抵为名实之间的关系。“实”就是对象(object)。但“名理”一词起于魏晋。魏晋使用名理,其义甚广,已超出先秦名家、《墨辩》、荀子《正名篇》等之所讲。拙作《才性与玄理》中《魏晋名理正名》一章,可以参考。
二、物理。属形而下的理,即今日的科学。中国以前虽没有发展出严整的科学,然“物理”一词却是有的。故在今日最好以科学代表“物理”。
三、玄理。首先由道家开出,老子《道德经》首章已言“玄之又玄,众妙之门。”魏晋南北朝时代,一方面先秦的道家玄理发展到高峰,同时另一方面,又在摄受佛教。因此魏晋南北朝的学问,以玄学为最高。此时的佛教大师,都极喜用玄字。而且道家思想如从道教方面说,亦可称为“玄教”。“玄教”或“玄学”,在当时是包括道、佛二教的。然而,严格地说:道家玄理与佛家玄理有着迥异的特殊意义。我们可把佛家玄理,另外名为“空理”。
四、空理。佛学家较魏晋玄学家更喜用理字。僧肇与竺道生已言理,后来发展的法相、天台、华严三宗更常用理字。例如华严宗所讲的“事”与“理”,实为两个概念,与《人物志》的“事理”大异。“事”为“缘起”,即因缘生起。“理”为“空性”,从事物之性空,即无自性而言。空理一名,可由此而有。但是佛家的“空”不同道家的“无”。道家从“无”谈玄,《道德经》首章说有与无“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此即表示有与无是由同一根源分发出来的,“同谓之玄”即是说“玄”指“有”“无”的浑一,有、无的浑一是辩证的融合。佛教谈“般若”一系的,把道家的“玄”义发展得最为深透。从印度传来的佛教,对固有的中国文化产生了极大的补足与刺激,佛学部分的思想可与儒、道二家相通相契,而且佛学本身亦开辟了学问的新境界。在佛学的对照之下,儒学的特色是不得不显扬的,没有他方的比照,己方的特征便难突显。经过佛学的对照,新儒学便产生了。《人物志》对“理”的分法,大致是依儒家而说的,其中事理与情理虽然重要,儒家虽然必须表现于事、情二理方面,然而必须再透进一步,才可显出本身的胜场。宋儒把儒学的“性”,特别提出来深究,用以对抗佛学的“性空”,于是宋明儒的学问,可称为“性理”。
五、性理。佛道二教在魏晋南北朝隋唐大盛以后,儒教显得黯淡了,无精打采了,此时假若再如昔日只谈刘劭所言的道、事、义、情四理,便无能与佛教的空理对抗。而且此四理亦非儒家独有,譬如“道理”,儒家以外,阴阳家也曾大讲特讲,所以此四种不足以显露儒家的真本色。用佛家的语言来说,此时的儒学仅有“世间”的真理,而无“出世间”的真理。佛家的真理,是有三个层次的:
1.“世间”,即俗谛。
2.“出世间”,即真谛。
3.“世出世间”,即真谛与俗谛的圆融为一。
由此可见宋代以前的儒学,未有出世间的真谛,更谈不上真俗二谛的圆融了。未有真谛,即未有超世间的学问,如此,正如天主教徒眼中所见,儒学只是世间的学问,未能超脱凡尘。不过天主教徒不用“超世间”一词,而用“超越性”或“超越界”一词,他们可说当日的儒学是无“超越界”的。无超越界、或无出世间的学问,而只局限于人伦日用ethical一方面,儒学绝对不能抵抗道佛二教。事实上,先秦儒学并非限于尘世,先秦儒家早已表现了儒学可以超出人伦日用的性命天道了,最可惜的是:两汉四百多年的经生,未能了解先秦儒学超越凡尘一面的深奥意义,致令儒学的奥义长期隐晦而不彰。人伦日用一面的意义还是显浅的,其上的宗教的(religious)一面、即性命天道一面的意义才是深奥的,只有把这意义昭显,才可冲破或解除道、佛二教的威胁。而且,不单要显出儒学本身的超越义,更要显出儒学可以讲得比道、佛二教更为圆融通透。儒学可以更为圆融,绝非牵强附会后来的佛教而生,而是先秦固有,“由来久矣”的。“性命天道”向来为儒家思想的中心问题,把这问题的意义确定,把儒学超越的奥义大大地昭彰,就是宋明儒大谈“性理”的功绩。因此,尽管他们未能把全部儒学彰着得好,但他们的“性理之学”在宏扬儒教上,却占着极高的位直。
六、事理。正如《人物志》所言的,事理代表政治哲学与历史哲学,后者尤为王船山的特长。
严格地说:情理可蕴含于事理。在儒家思想里,事理与情理必融合为一。事、情二理为肯定世间的学问,但是所谓“肯定”,有几个层次,不能混淆。佛教与耶教,在表面的层次,仿佛亦肯定现世,但在较深一层言之,佛、耶二教均不真能肯定现世。尤其是佛教,只是“随缘”,没有儒教严谨的“义”之精神。“义”所代表的儒家精神,道、佛二教比耶教对它更难了解。仁义是“能”方面的,即主体性subjectivity方面的学问,是儒家的特色。至于“所”一方面,即客体(观)性objectivity方面的学问,那是西方哲学的胜场,如柏拉图与近代德哲胡塞尔Husserl等人讲“存有”(being),就是“所”的学问,至近世西方哲学迈进了一步,即是康德、黑格尔一系的哲学,可谓从“所”转向“能”,或者通“能”去了解“所”。西方哲学还有莱布尼茨、罗素的一系,讲最客观、最抽象的逻辑数学,对“能”的学问更无能了解。因此康德、黑格尔一系的哲学,是西方哲学的高峰。重“能”的学问,不但柏拉图式的心灵不易了解,基督教徒也不易。我常说基督教“证所不证能,泯能而归所”,即说基督教也是偏重“所”的。佛教的头脑亦不易了解儒学,性空固是要者,然从某方面说,佛教亦偏重于“所”。唯识宗一派是重“所”的,它讲的“真如空性”代表客性。“般若智”才是“能”,才是观照“真如空性”的主体。唯识宗在中国不能盛行,便是由于偏重于“所”,不合中国人传统的心态。也正因此,中国本身开创的佛教宗派,不停留于唯识宗与空宗的阶段,而将“真如空性”的客观性之意义统于心来讲,心是代表主体性的。此为中国人的灵魂,对印度佛学的消化与转进。近代熊十力先生与欧阳竟无先生的争论,其主要问题便在此。
总之,儒家的“性理”,是亦主观客观的。从“天理”言,即性命所上通的天道,是客观的;这是《中庸》《易传》所代表的儒学。从内在道德性而言,“性理”是主观的,这是孟子所代表的儒学(参考去年讲的《中国哲学的特质》)。儒学的圆融,便在这两方面,即主客观性二面的统一。佛家眼中,一切事物皆缘起而性空,皆如幻如化,因此不能真正肯定世间,儒家从“性理”去肯定现世,才真正起其他一切宗教,对现世最能肯定得住。在这基础之上,我们可以认为:儒教所言的主客观性的统一,是确比其他任何宗教,更为圆融通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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