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宗三先生译著《康德:实践理性之批判》第二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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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结语
有两种东西,我们愈是时常地而且不断地反省它们,它们便以总是新的而且加深的仰慕与恐惧来充满心灵,此两种东西便是在我之上的天体与在我之内的道德法则。我并不须要去寻求它们而且去猜测它们好像它们被隐蔽在黑暗中或是被隐蔽在超越我的视线之外的“超绝区域”中;我眼见它们在我的面前,并且我直接地把它们与“我的存在”之意识相连系。此两种东西底前者〔天体〕从我在外部的感取世界中所占有的地方开始,并从此把我的连系扩大到一“具着世界上的世界以及系统底系统”的无界限的广漠,进而且把我的连系扩大到这些世界与系统〔天体系统〕底周期运动(运动之开始与连续)之无限制的时间中。而后者〔道德法则〕则从我的不可见的自我,我的人格性,开始,并把我展示于一个“有真正无限性”的世界中,但是此有真正无限性的世界是只因着知性而为可追寻的,而且与同着此世界,我辨识到我不是存在于一纯然地偶然的连系中,但却是存在于一普遍而必然的连系中,因为我亦因此而存在于与“一切那些可见的世界”相连系中。关于一“无数的世界之乘叠”之前一观点好像是把我的重要性消减为只是一动物,此动物在其一短暂时间中被供给一生力以后,必须把“它所由以形成”的那物质重给回“它所居住”的星球(只是宇宙中之一粟),这是一个人不知如何必须如此的。而后一观点,正相反,它因着我的人格性把我的价值无限地升举为一睿智体〔之价值〕〔依拜克译补〕。在此睿智体之价值中,道德法则把一个“独立不依于动物性,甚至独立不依于全部感触世界”的生命显示给我——至少就此种生命可以从“此法则所指派给我的存在”的使命而被推断出而言,道德法则可把一如此独立不依之生命显示给我,而所谓“道德法则所指派给我的存在”的使命,这一使命即是那“不被限制于此生之条件与范围,且亦达至于无限”的那使命。
〔案〕:
此使命即:“今生来生皆坚守而且继续不断地坚守并充尽而且期望圆满地充尽道德法则”之使命以及“促进并实现圆善”之使命,此类使命即为由道德法则所指派给我者。由前一使命,吾人设定灵魂不灭;由后一使命,吾人设定上帝存在。此两种设定即使此使命“不被限制于此生之条件与范围,而且达至于无限”。由此使命即可推断一“独立不依于全部感触世界”的生命,即依此而言道德法则把一如此独立不依的生命显示给我。如此之我即足反示我为一睿智体之存在。不是一现象之存在。
但是,虽然仰慕与尊敬可以激起研究,但它们却不能补充研究之缺无。然则要想在一有用的样式而且是一个“适宜于这主题之崇高”的样式中去进入于这研究,那需要被作成的是什么呢?在此,举些例子可用来充作一警戒,亦可取用之以为法。世界底默识开始于这最高贵的景象,即:“人类的感取〔感性作用〕所呈现给我们”的那景象,以及“我们的知性依其广大的扩张所及所堪能去追随”的那景象;而此路结束了——结束于占星学。道德学开始于人性之最高贵的属性,此最高贵的属性之发展与培养给我们一对于“无限的功用”之展望;而此路结束了——结束于狂热或迷信。这在一切粗略的试探上皆然,在此粗略的试探处,工作或事业底主要部分依靠于理性之使用,不过这一使用是这样的,即它并不像两足底使用那样,依经常的练习,以其自己即可来到,尤其当论及那些“不能直接地被展示于普通经验中”的属性时为然。但是,在这格言,即:“你要事先谨慎地去考察理性所想去采取的一切步骤,而且不要让理性在依事先想好的方法之轨道以外去依别样的方法来进行”这格言,已开始流行之后(这虽然来得很迟),那时对于宇宙〔世界〕底结构之研究便已采取了一完全不同的方向,而亦因此已达到了一无比地可喜的结果。一块石头底降落,一架投石器〔弹石叉〕底运动,把这石头与弹石器化解成其成素以及那“显现于此成素中而又数学地被处理”的力量〔诸机械力量〕,凡此最后皆产生了那种清晰的而此后又不变的洞见——“洞见于世界底系统”之洞见,此种洞见,当观察继续进行时,可希望去扩大其自己,但又无需恐惧被迫着去缩回。
这个例子可把“在处理我们的本性之道德的能力中去进入这同一的途径”启示给我们〔推介给我们——拜克译〕,并可给我们以希望,同样好的结果之希望。我们手边有理性底道德判断之事例。因着把这些事例分析成它们的基本概念,而若没有或缺乏〔评注〕数学时,可因着在常识上作重复的试验而采用一种“相似于化学底程序”之程序,即:把经验成素与那“可以在这些事例中被发见”的理性成素分离开,这种分离之程序,因着如此之办法,我们可把这两种成素皆显示为纯粹的,并且我们可确定地知道每一部分其自身所能完成的是什么,这样,一方面可阻止“一仍然粗略无训练的判断”底错误,而另一方面亦可阻止天才之夸奢,阻止此后者又更为必要,盖因为因着此后者,就好像因着试金石底熟练一样,对于自然没有任何有方法的研究或知识,梦想的宝藏被期待,而真正的宝藏却被抛弃。总之一句话,科学(学问——批判地从事的以及有方法地指导的学问)是那“引至真正的实践的智慧论”的狭窄之门,如果此所谓实践的智慧论我们理解其意不只是意谓那“一个人所应当去作”者,且亦意谓那“应当当作一指导而服务于教师以去很好地而且清晰地构造〔铺设〕一每一人所必应遵循的智慧之路,并防止他人误入歧途”者〔当覆看前243页〕【编者案:243页为德文版页码]。哲学必须总是继续要成为此门学问底监护人;而虽然一般人不感兴趣于此门学问底精微研究,但他们必感兴趣于那些结成的主张,而这样的一种〔批判的〕考察〔如本书者〕首先把此等结成的主张置于一清晰的线索中。
〔译注〕:
“而若没有或缺乏数学时”,康德原文是如此,英译无误。但此语不很通,似当改为“而若在此用不上数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