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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的话:
三年级的孩子都先后被要求写这样一篇介绍自己的习作,大纲的要求吧。
很多孩子都介绍了自己外貌、性格等方面的特点,甚至别人眼中的自己。
豆这篇习作只要求介绍自己某个方面的特点,可以写得比较集中。豆不假思索地就把自己定义为喜欢熊猫的女孩。可是写完后,妈妈一看,豆写着写着就变成一篇介绍熊猫的说明文了。除现在保留的第一段外,后面写的全是她所知道的关于熊猫的知识。完全跑题了。妈妈一说,豆就明白了:这篇作文重点不在写熊猫上,而要写这个爱熊猫的女孩,那就要写她是怎么爱熊猫的。
“发疯似的”好像说的有点过了,用词不当。豆从来没有过在商场撒泼打滚非要买什么的时候,顶多就是磨一磨人,看看真没戏也就罢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爸爸一般都会满足不给机会呢?
苏绣
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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