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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速览之政策

(2013-09-06 11:21:57)
标签:

财经

分类: 知天下

 超600万户小微企业将获减税优惠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并暂不规定减免期限。据财政部匡算,实施这一政策,年减税规模近300亿元;按照从今年8月1日起执行计算,当年将减税约120亿元。

小微企业数量众多,绝大多数为民营企业,对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市场繁荣、不断扩大就业发挥着重要作用。会议决定,通过调整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财政资金,缓解财政收支矛盾,按照公平税负原则,从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并抓紧研究相关长效机制。这将使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与个体工商户同样的税收政策,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直接关系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

 

 
劳务派遣规定征言   辅助性岗位用工不超10%

人社部日前研究起草了《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要求用工单位在辅助性岗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

为了增强操作性,征求意见稿对辅助性工作岗位作了细化规定,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用工单位的辅助性岗位由用工单位根据所处行业和业务特点,提出拟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辅助性岗位列表,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共同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接受监督。

征求意见稿还对一些涉外机构不受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工作岗位限制的情形等也作出了具体规定。外国驻华外交代表机构、联合国系统组织代表机构、外国新闻代表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外国金融机构常驻代表机构等组织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不受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和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限制。

 


广东企业将按工资总额2%上交工会经费

8月15日,广东企业将向地税部门缴交“工会经费”,这笔钱按照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算。按照现有规定,工会经费的60%将返还缴费单位工会,用于服务广大职工。据省总工会介绍,工会经费主要用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体活动。如帮扶困难职工、向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参与和推动国家、地方涉及劳动关系和职工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补助下级工会等等,维护职工群众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目前,已有工会组织的企业中,原本按时缴纳的只需要换种方式交费,而原本没有按时按量缴纳的企业这下逃不掉了,地税部门掌握企业的工资总额数目,企业很难少交或不交。而没有工会组织的企业就有反对意见,其中激进派咬定收费不合理,温和派则表示会考虑鼓励职工成立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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