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伪智通的辩与驳
(2012-09-28 15: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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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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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伪智通的辩与驳
文/王茜
以下是双方就关键争议进行的辩与驳。
是否侵权?
辩 : 2003年,“腾盛”注册商号是合规合法的,没有侵权,也不知道东莞有个“智通”商标。
驳
引证:腾盛称不知道东莞有个智通?2003年7月,智通开创了全国第一起人才市场收购案——智通并购安达盛。当时,《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深圳商报》等珠三角主流媒体大肆报道,甚至全国各地的媒体也闻风前来。2004年,中国人才交流协会副秘书长在第四届中国人才交流年会上公开表示“智通是中国最大的常设型民营人才市场”,这句极具分量的评价让智通又一次成为行业风向标。2008年,“智通人才”成为广东省著名商标,2009年,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亲临智通总部视察,2011年,“智通人才”被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其在南京、上海、宁波、西安、武汉、长沙、南昌、合肥等大中城市的分支机构也已达30多家,商标及品牌被消费者和同行业熟知。
谁在独霸市场?
辩
驳 :
其一,2000年以前,智通已服务了大量珠三角用户,2003年收购“安达盛”一案业内人都知道,同年也开始在珠三角布局连锁,腾盛以智通没在佛山开展经营这个理由来辩护太牵强。
其次,智通在佛山携手政府机构、当地企业及业内同行开展了大量公益活动和友好合作,充分激活和服务了当地人力资源市场,做了大量就业服务。
引证:2012年3月,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佛山智通举行“春风行动”关爱外来工公益招聘会。在招聘会现场,我们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法律援助、农民工积分制入户等公益咨询服务,并现场向外来务工人员派发就业服务指南和“春风卡”。如此热心公益,为企业和人才牵线搭桥,是“独霸”市场吗?
有没有“搭便车”?
辩 :
腾盛没有“搭便车”,我们的宣传单上特意在“智通腾盛”后面加上了“天马大厦”,就是要和智通有区分。
驳 :
“搭便车”就是不付吹灰之力而坐享他人其成的做法。如果腾盛没有“搭便车”?那么腾盛在其门票、宣传资料等传播中,为什么要突出使用“智通”二字?其添加的“天马大厦”用意很清楚,如果不注明地点,客户拿着其宣传资料就会直奔智通。
手
论“保护伞”的倒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