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维:问题官员复出让中国人民想不通(时事评论)
洪维
2011年12月2日,新抚州网新闻披露:“传江西宜黄县前县长苏建国复出,出任抚州市公路局局长,这是宜黄事件后首位官员出任新职。”随后网上称宜黄县原县委书记邱建国也已出任抚州金巢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新华网2011年12月05日)
2010年9月10日,江西宜黄县凤冈镇发生拆迁自焚事件,3人被烧成重伤,其中1人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时任县委书记邱建国率队在机场拦截欲赴京接受采访的拆迁户家属,时任县长苏建国率人到医院抢夺死者尸体,事件经媒体曝光后,舆论一片哗然。事发后7天,抚州市委对8名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其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邱建国、苏建国被立案调查,但是此后一直未见有调查结论公布。
11月22日,经抚州市委常委会研究并票决通过,提名邱建国任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苏建国任抚州市公路局局长。11月29日抚州市政府召开党组会议,对两人进行任命。抚州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宋东方说,邱建国和苏建国两人因在宜黄拆迁事件中负有监管不力的领导责任,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抚州市委于2010年10月9日对两人作出免去职务的组织处理。截至2011年11月,两人受组织处理一年影响期满。
仅仅以两人受组织处理一年影响期满,就可以官运亨通,恐怕难以服众?抚州市委组织部回应称,抚州市委、市政府对邱建国和苏建国受组织处理影响期满后重新安排任职,是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两人的表现和特长,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作出的。如果说问责是对两人作出免去职务的组织处理,再次任用是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两人的表现和特长,更是难以服众。
当初立案调查不了了之,究其根源,是对是错?事发后7天,抚州市委对8名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其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邱建国、苏建国被立案调查,但是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邱建国、苏建国的复出,却是抚州市委对此事的一次翻案,无异于自抽耳光,同时是不是说,对8名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也是错的。
在某种意义上说,官员就是解决问题的。事实表明,“立案调查”在宜黄拆迁自焚事件中,成了当地官方搪塞、敷衍公共舆论,为问题官员遮丑压惊的挡箭牌。挡完之后没有结果,就是屁股没有擦干净,擦不干净自己屁股的官员我们又能指望他们干什么?又如何成为部下的表率?
人民日报一篇文章称:身为人民公仆,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要注重密切与群众的感情,倾听群众的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心系群众安危,始终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目标,把群众情绪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要务,把群众疾苦作为第一责任,始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第一标准,真正做到位尊不泯公仆心,权重不移为民志,始终以密切联系群众的姿态,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不辞辛苦地为民操劳,始终用“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忙”的“蜜蜂”精神,“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奉献精神,“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执著精神,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发奋图强,勤奋工作,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做无愧于党无愧于民无愧于时代的党员干部。
然而,官方证实宜黄自焚事件被免书记县长均已复出,就是间接说强拆有理,问题官员可以带着问题为人民服务再出问题,发扬“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执著精神抓住官位不放松,不自省无结果,宁愿让抚州市委一错再错,也绝不与党中央和人民的立场一致,这点让中国人民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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