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维:兰州15亿元投资建设“违建之都”(西部随想)
洪维
据2011年9月21日兰州媒体鑫报报道,据悉,南山路项目原计划投资45.6个亿,目前追加至60亿元。换言之,兰州政府为违建交了15亿元的学费,最大的成果就是如今的兰州,违建遍地开花,全国罕见。
据媒体鑫报报道,在得知该项目动工建设消息后,个别单位和个人,为获取拆迁补偿,加班加点抢建违建,短时间内,南山公路周边兰州铁路西货场南侧、工林路、伏龙坪、建西东路、晏家坪、崔家崖等地区突然冒出许多违法建设,不仅影响了征地拆迁进度,使得整体工程无法按期完成,而且在全市造成极坏影响。极坏影响是如何造成,如以兰州市廉租房项目建设用地为例,辖区住户听到消息后利用旧房翻建,疯狂的在辖区内强建、超面积建设,2000平米的违建赫然而立,更有一些违建,是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充当着“保护伞”的角色……
原来如此,违建的利益链浮出水面。违建是政府管不了,实质是政府不想管不。幕后黑手是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充当着“保护伞”的角色……追加投资,瓜分纳税人的钱,成为一些官与商的工作。从媒体报道中可以看出,无论是违建的结构性原因,还是存在的违建的危害性,政府主管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都说得头头是道,唯独就是没有一条对策,当然更谈不上行动了。最近两三年,兰州年年都刮起声势浩大的强拆风暴,然而,贼喊捉贼,越强拆越违建至今一发不可收拾。
违法建设具有高额的利润相比,其违规成本比较低。特别是,一些地区通过违建出租获得的利润远远大于行政处罚的成本,导致顶风违建时有发生。仅仅一条南山路工程,因为政府的放纵和纵容,致使15亿元人民打了水漂,还使兰州拆迁难度越来越大,成本越来越高,拒不合作的“钉子户”随便搭个鸡舍便会漫天要价,建设开发可谓是屡屡受阻。不仅严重侵犯了城市的公共资源和公共利益,且严重影响了兰州市的投资环境,城市形象。
对于违规建筑,国家曾经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和规定予以禁止和取缔,但是,一些个人和集体总是出于小团体及个人利益,依然我行我素。从严格意义上讲,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即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建造的房屋。
从报道中得知,违建在兰州,已成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势,个别的违建已经建成的最高的两栋为33层,高度接近100米。也许就是罚款后合法化。违建,追加预算了。再违建,再追加预算了。没有黑后台的,强拆算是城管的成绩,更多的是绞尽脑汁的漫天要价。“保护伞”们执法不严有法不依,是兰州成为违建之都的表面因子,根子则是违建成为官员和不法市民的生财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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