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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的“荔枝狗肉节”,干你何事?

(2013-06-21 15:18:03)
标签:

狗肉节

玉林

动物

拉动经济

文化

分类: 世相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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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玉林狗肉节,爱狗人士现场抵制。(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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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狗肉节:街头一角(资料图)

 

 

 

     “ 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苏东坡诗句,将荔枝这南国美味,写得叫人垂涎欲滴。

     你能想得到这荔枝和狗肉组合起来,造出了一个玉林狗肉节么?

     夏至,广西玉林迎来延续多年的“荔枝狗肉节”。玉林素有“狗肉荔枝夏至菜”的说法。这时候也正是新鲜荔枝上市的黄金时节。在这个初夏的节日里,到了夜幕始落时分,无论城乡,大街小巷的狗肉摊档都座无虚席、人声鼎沸、火爆异常,人们围在桌子火锅边,一边吃着狗肉,一边品尝新鲜荔枝,或者将荔枝浸泡在酒水里喝荔枝酒,大快朵颐,边吃边聊,划拳猜码,兴高采烈。有兴浓者,将宴席进行到通宵达旦,堪称玉林的“狂欢节”。

   这一日,全城沉浸在一片酒香肉气中。具不完全统计,这天有15万的玉林人喝醉!而最近这几年,这个风气已经刮到了周边的县市,大有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趋势。

   据说每年这一天里,有近万条狗在人们的饕餮大嚼中杀身成仁了。

   荔枝鲜,狗肉香,但这规模浩大的节日,引起了多方舆论争议,多名动物保护主义者呼吁当地民众不吃狗肉、取消狗肉节,并称之为“舌尖上的罪过”。

    6月18日,西北政法大学动物保护法研究中心、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等大约20家机构组织共同发出《关于取缔“玉林夏至荔枝狗肉节”的紧急呼吁书》,认为存在“严重盗贩杀狗现象及相应的狗肉黑色产业链”,并且狗肉缺乏严格的检验检疫,呼吁当地政府“果断取消狗肉节,减少或限制狗肉消费”。

    去年在玉林“荔枝狗肉节”上,行为艺术家“片山空”曾当街向一批已被宰杀待售的狗下跪磕头,声称“替人类向动物真诚谢罪”,倡议“尊重自己”“尊重生命”,一度引起轰动。

   2011年,浙江金华市婺城区乾西乡政府在舆论压力下,取消了已有600多年历史的“金华湖头狗肉节”。

   有网民质问“为什么鸡肉可以吃,猪肉也可以吃,牛肉也可以吃,狗肉就不能吃?”另外,用狗肉来制作菜肴在中国一些地方确实由来已久,历史典籍上也有部分记载,而且目前中国也没有法律法规禁止吃狗肉。

  “吃狗肉就是一种民间饮食习惯,它不违法,和道德也扯不上关系。”广西传统文化研究会副会长谢平祥说。

   玉林市政府一位副市长透露,政府若要完全禁止或取缔还没有什么依据,同时涉及至少数百万人的日常生活习惯,还需要一些时间慢慢引导。 

   云南的迪庆州,一个成功香格里拉的策划,就可以让这个贫穷的城市一下子成为中国近年来旅游的热点。说不清玉林这一下子会弄得扬名世界,打造出一个中国式的吃文化的先例来!倘如此,也许会起到拉动当地经济,树立城市形象的作用呢!

   这官方默许、民间推动的民间节日,就这样练成了。
   查一下史料,大概从养狗之日起,人们就有了吃狗肉的习惯。《周礼·天官》里边说“凡王之馈,食用六谷,膳用六牲”,这里的“六牲”,就是指马、牛、羊、猪、狗、鸡。《《文子·上仁》云:“先王之法,犬豕不期年不得食。”《礼记·内则》上载有“犬宜粱”、“狗去肾”、“狗赤股而躁、臊”等内容。这些关于吃狗肉的经验之谈,说明在古代狗肉已是人们普遍享用的肉食品。
   屠狗曾经还是一种专门的职业,和屠宰猪、牛、羊的职业一样流行于全国各地。在历史上,狗屠这一行业中确实出现过不少英雄人物。《史记·樊郦滕灌列传》记载:“舞阳侯樊哙者,沛人也,以屠狗为事。”这个樊哙就是追随刘邦打天下,并在著名的鸿门宴中带剑执盾保护刘邦的那个英雄。
   宋代洪迈在《夷坚甲志》中记载:“平江城中草桥屠者张小二,绍兴八年,往十五里外黄埭柳家买狗。……张提其耳以度轻重,用钱三千得之。”绍兴是南宋高宗赵构的年号,南宋时的平江就是现在的苏州。张屠户只要提着狗耳就能知道狗的轻重,可见他从业已久,经验丰富,亦可见南宋时民间吃狗肉之风盛行。
   到了元代,元成宗大德十年,诏令“凡匿鹰犬者没家资之半,来献者给之以赏。”养狗要被抄没一半家财,还有谁家敢养狗?从元成宗大德十年(公元1296年)到元代灭亡(公元1368年)有70年时间,禁期内无人敢养狗,狗屠自然就无狗可屠,他们唯一的选择就是转营它业。经此打击,屠狗业就彻底衰落了。
   屠狗业衰落以后,吃狗肉的人并没有就此绝迹。明代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说:“狗类甚多,其用有三:田犬,长喙善猎;吠犬,短喙善守;食犬,体肥供馔。凡本草所用,皆食犬也。”书中还列举了吃狗肉的种种好处。诸如“安五脏、轻身、益气、补胃、暖腰膝、宜肾、壮气力、补五劳七伤、补血脉”等等。既然有体肥膘壮的食犬供人食用,吃狗肉又有诸多好处,人们自然不会放着狗肉不吃。
  之所以人们对玉林荔枝狗肉节反映强烈,多缘于那些动物保护人士。
   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认为,如此“狗肉节”,一是不符合当今世界尊重生命、倡导文明的历史潮流,现在全世界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禁食猫狗等伴侣动物,显示人类对动物朋友的尊重和感恩;二是据广大志愿者反映,广西玉林所谓“狗肉节”食用的犬只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疫,食品安全存在巨大隐患;三是“狗肉节”举办期间,大量私屠乱宰造成的野蛮和血腥场面,给社会风气特别是青少年的心理容易造成阴影。

    国人从来不缺个节日过,缺的是一种浪漫的节日情怀。从清明节、端午节、到中秋节,重阳节,再加上这些年来的外国的情人节、感恩节、圣诞节、母亲节........这意义,那纪念,把这些节日弄得也只剩下一个“吃”字了。

   只有象“荔枝枝狗肉节”这样的以一种饮食为主,不搀杂什么礼仪礼节,不含有什么纪念形式,使之更象一种节日气氛,更具有非常中国式的本土浪漫情怀。
    狗,不是什么濒临灭绝的珍贵稀有动物,吃了何妨?我以为!

    说尊重生命、倡导文明,尊重动物,莫非那猪羊牛鸡鸭鹅就不值得尊重?就吃的么? 谁解释?

   何不索性要求立法,凡是动物,一律不许入口,谁吃就以违法论处!开玩笑!

   不必为一个“荔枝狗肉节”口诛笔伐地折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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