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的浮躁,过分的渲染,过火的挖掘,媒体们又一次神经过敏啦!
10日晚,网友发微博爆料,一辆车牌为“闽HA042警”的白色警车停在浙江省衢州市路边,一只脚从警车伸出来,一位擦鞋妇女坐在车门口,正在低头擦鞋。
了不得!不得了!先是网络一片嘘声,接着纸媒跟进声讨!火辣辣地评论铺天盖地,恶狠狠的抨击席卷大地!
什么这警察像“太大老爷”;什么“擦鞋爷”暴露傲慢和做派;什么这形象“让整个部门和行业蒙羞”;什么“羞辱了擦鞋女”......
于是福建省浦城县人民法院将这警察与该院签订的2007年8月1日起至2012年7月31日止劳动合同,立即解除,理由是“鉴于这名驾驶员的不文明行为损害人民法院形象,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这真是“一擦鞋成千古恨”!
其实,那擦鞋图的背后,却没有多少深不可测的奥秘可言。
据浦城县人民法院正式公函证实:11月7日,经批准,该院闽HA042警车送一名干警病重的家属到浙江省衢州火车站上火车(浦城县与浙江接壤,距离衢州火车站近),前往上海的医院治疗。在随行干警将病人送进候车室,警车在站外等候时,一名擦鞋人过来,要为坐在驾驶座里的驾驶员擦皮鞋。驾驶员担心送站人员很快返回要离开车站而未应允。擦鞋人就说:“你坐在车上,不用下来,我坐车门口帮你擦。”驾驶员听后,把脚伸出车外,让擦鞋人擦鞋。
事情就这么简单地演绎开来,一桩讲卫生的举动,竟引来了许多不文明的言辞!“跨省擦鞋”一不小心就成了“杯具”!一把擦,把个工作也擦掉了!
这张在微博广泛传播又迅速被过度阐释的照片,给这想美美鞋的警察,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后果。
有人扯到了擦鞋女“尊严”;有人扯到了“政府形象”,联想的丰富,思路的广阔,实在叫人佩服。
这被解聘的警察委实有些冤,从警车里伸出脚让人擦鞋,不违法、不轻浮、不侵权,就凭此举,就让其丢掉了赖以生存的饭碗,确实令人难以理解。还有8个月效力的劳动合同,法院单方面说中止就中止,中止的原因是“不文明行为损害人民法院形象”,翻遍了《劳动合同法》,也不见这一条依据。
主观认定,单方决定,视法如戏,随意解释,天天执掌公平维护人权的人民法院,竟如此轻率!
既非公车私用,又非擦鞋赖账,无以权谋私之嫌,无吃拿卡要之行,为何竟然落了个糊里糊涂不公平的结局!
这警察,冤哉!
[江南醉]网友有言:舆论围观时强加了诸多主观臆测,使一张本无“官味”的照片发酵膨胀而有了“馊味”:认为这是耍特权,是傲慢,是装模作样,是羞辱擦鞋女。本来挺简单的一件事会变得复杂,值得引起注意!一张普通“擦鞋照”因警车牌照而变得“奇妙”,被网友聚焦围殴,“官味”被抬出,公权力被“怀疑”,这是怎样一种情绪的发泄,使人堪忧!
在网络媒体的特别传播效应下,对这个事件的解读已经偏离正常合理的理解范围了,转向了一种带着莫名情绪的非理性解读了。
其实对于某人坐在警车里擦鞋这件事,没有必要去过分解读警车里的这个“警”字。
在这样一个信息碎片化、新闻速食化的时代里,还有很多思考和实践,等待各种媒体、每个网民去体验和总结,对一些新闻事件的评论应保持客观公正,少一些情感色彩,少一些围观心态,多一些理性分析,这才是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的正常表现。
千万别干些逼着祥林嫂捐门槛、冤着阿Q画圆圈、教着华老栓蘸血馍的事儿了!我们伤不起呀!
只是看到了擦鞋人在警车里,就无端、无聊地生发出许多联想,花费了许多精力,浪费了许多口水,耗费了许多时间,处置了无辜人儿,实在是网络的悲哀,媒体的悲哀,也是这社会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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