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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权威形象与亲民形象的纠结

(2010-12-05 11:57:44)
标签:

独角兽

亲民

卡通形象

中国法院

司法审判

杂谈

分类: 世相辣评

                              http://news.ynet.com/img.db?74841042+s(450x400)+part(0,0,450,400)

 

        赵忠祥、章子怡、成龙......不论国嘴、明星,当某某某物的形象代言人,都没能代出个好形象,都惹了一身的臊,丢了形象的脸。

 

       到底是有法治眼光,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公众开放日活动时,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发布了中国法院的两组卡通形象———男女法官人物卡通形象和法院文化“独角兽”卡通形象。

   

      两位“法官”身穿法袍,大眼胖头,笑容可掬,作指示引导状。另一组卡通形象是法院文化“独角兽”。“独角兽”周身呈蓝色,做着跨越的姿态,憨态十足。

 

      孙军工称,在司法文化中,独角兽象征着公平正义,这也是法院履行的职责,用它来表现中国法院形象很适当,这小人儿和小神物将进入各级法院立案大厅。通过卡通形象,用民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可拉近中国法院和老百姓的距离,也有益于宣传中国的法制建设。

   

    卡通小法官的设计者、北京电视台的主持人元元,为他取名“小包”,其寓意明显,借来包拯,“形象”地让包龙图来代言今日的法官。

   

       独角兽又名獬豸,在我国古代法律文化中,这只传说中的神兽一直被视为公平正义的象征。它怒目圆瞪,分善恶辨忠奸。见到贪官污吏,邪恶之人,它就会冲上去,用角抵倒,然后囫囵吞下。人们发生矛盾争执,它会用角指向理曲的一方,如果是奸诈小人,它会毫不留情地把他抵死。

 

      历史留痕加民间传说;神话演义搀美好祈望,就渐渐附会产生了百姓热切希望的公正廉洁、明察秋毫的好官和善辩忠奸、刚直不阿的神兽。

 

      其实,这已不是“小包”和独角兽能不能代表人民法院的形象的疑问,而是亲民形象与权威形象之争,是司法实践中,两者孰重孰轻之争。 

 

      政府许多行政部门,多年来一直想搞清一个执政模式:到底该管理寓服务之中,还是服务于管理之中,论来争去,如今还是一头雾水。  

 

 

       以我之愚见,法治社会,法官其实无需呈现什么“可爱”、“可亲”。正如有的人指出的,法官和其他领域的官员不太一样,“需要的不是亲民的形象,不是和蔼可亲的形象,而是权威的公正的形象”。我也深以为然。须知,时下,中国法官面临的最普遍、最现实的问题是权威性欠缺、威信不足,而不在于不够亲民。在“跨省追捕”、“强拆”流行的时侯,法官在司法过程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公众对法官最大的不良印象不是不够亲民,而是不够权威、不够公正,甚至激愤者会用更激愤的言辞去形容,去回忆一些法官屈服于权力、贪婪钱财、偏离正义的行为。

 

       再可爱、再生动、再可亲的“卡通形象”,毕竟只是外在的一个表面形式,他不会脱离事物的本质而孤立地存在。对最高法所提供的“卡通形象”以示亲民或公正廉洁的创意,寄予满满的希望,似乎为时尚早,理由不足。

 

 

      司法审判,始终当以法律置于首位,而不是畏惧于个别强权和势力,这是司法审判做为“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的实质意义。至于“亲民”与否,则一定是放在第二位的。公正执法,自然彰显了执政为民理念;徇私枉法,自然是涂炭黎民恶行。可以肯定的是,如果让公民在“法官的公正”和“法官的亲民”两者之间做出抉择的话,大约人们无一例外地会选择前者。

 

         权威出于公正,威信赖于廉洁,这才是法院应有的形象,亲民形象自然也就在这公正、公平、廉洁执法行为中凸显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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