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矗立在天安门广场的人民英雄纪念碑,让世人记住了英雄。
耸立在唐高宗李治与武则天合葬陵前的无字碑,给后人留下了遐想。
浙江椒江市的汪精卫和陈璧君跪像,在抗日阵亡将士纪念碑前。一块《汪逆夫妇跪像志》碑文曰:“相彼夫妇,汉奸之尤,民众公敌,举国同仇。男名精卫,汪家败类,妇曰璧君,陈门妖魅。认贼作夫,卖身倭奴。斫石肖像,跪诸道途,人人唾骂,万类见羞,臭闻当世,污流千秋。”鞭挞叛逆,骂得畅快淋漓。
这通类碑,立于神州大地,各具无尽深意。纪念碑缅怀英烈,寄托哀思;无字碑昭示天地,任人评说;耻辱碑讥讽败类,警示后人。
那纪念碑人人记得,那无字碑人人猜得,唯独那记述劣政恶行的耻辱碑,并非人人省得其中含义。
时下反腐高招频出,睹贪官坐牢光景,听贪官忏悔报告,还有什么“反腐挂历”、“反腐账号”、“廉洁自律保健操”、“廉政屏保和壁纸”......有人撰文嘲笑道:“反腐反到这种神神道道的地步,真叫人啼笑皆非。”
近日,忽见《杂文报》李兴濂《立个‘耻辱碑’如何?》的文章,倒觉得有些同感。他建议“给那些给国家民族和人民造成深重灾难和巨大损失的祸国殃民者及贪官污吏们立个‘耻辱碑’。让其劣迹和臭名‘使垂永久’,以‘疏民愤’、‘戒后人’,供人们永远诅咒。”
我以为此议甚好,值得大力推广,各级各地认真践行。
时下的贪官越贪胆越大,越贪数越多,动辄几千万,数亿,实在是猖狂之极。这厮们,死也不怕,何况有信儿说,要对贪官人性化一下,取消对他们施以的死刑;这厮们,抓也不怕,因为有规定说,罪犯亲属举报,就能为罪犯换得减轻刑罚的“优惠刑”。这“利好”的消息,无不令已贪的、正贪的、想贪的官儿们倍感欣慰。
教无效果,诛不及身,罚有豁免,这贪官污吏在丧心病狂的贪婪路上,不知还要弄出多少祸国殃民的举动呢!
不如听了李兴濂的建议,学学历史上的先例,索性给贪官们也定个规矩:凡属贪污腐败者,均视情节、级别,镌刻“耻辱碑”,分别树于其犯事之衙门和其原籍,以戒后人,抒民愤,警官吏。
不知这建议当否?窃以为,至少比那些花花架子的反腐倡廉招式,有了些对腐败分子的杀伤力。
1934年,云南路南的反动县长许良安硬敲恶榨,祸政害民 ,贪污豪夺 ,全县各机关及全县民众群起奋斗,终于将其拉下了马并立起一《路南县贪官许良安遗臭碑》,碑文有记:“古无有为贪官立碑者,有之,自路南始。夫流芳遗臭,皆有人为,分道扬镳,亦各有别。其人而为流芳也,则碑从而芳之;其人而为遗臭也,则碑从而臭之。其碑同其所以利民害民者则各异。路南县长许良安者,实我邑空前绝后之贪官。去不有迹,何以惩前,臭既永遗,允堪毖后……然其在县一切卑污阴险劣迹,实有足以遗臭万年者,若不为之刊碑勒石使垂永久,何以抒众愤而戒后人也。爰为之记。”
碑文中还详列了许良安在路南县劣迹和贪污事实,这不啻于一篇对贪官判决书、征讨令,将其种种恶行,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展现于众目睽睽之前,足令其身败名裂,足令其同类望而生畏,足令百姓扬眉吐气!
广西兴安县有一块“劣政碑”,记录了民国二年,广西桂林人吕德慎在兴南县任知县时为非作歹,鱼肉百姓的劣迹:“浮加赋税,冒功累名,一届知事吕德慎。”这一碑,将这贪官污吏钉上了历史的耻辱柱,让其遗臭万年,且儆来者。倘有其乡人、后辈、好友、亲朋,面对此碑,敢不羞愧无地自容?
清乾隆年间的翰林院修撰秦涧泉,到得杭州岳墓前,题联道:“人从宋后少名桧,我到坟前愧姓秦。”一代奸相,恶名传流,后人不齿。如无此墓,秦姓后裔何来此感慨?
由此论来,给时下的贪官们树通“耻辱碑”、“遗臭碑”之类,或有意想不到的警示之效!“莫道铁石不铸名,路上行人口似碑”。
有博友言:“从丰碑与“遗臭碑”的强烈对比中,昭示着一个永恒的真理:民心如镜,中外皆然。为官一任,是造福一方,还是祸及一方;是廉洁奉公事,还是贪赃肥私门,群众心中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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