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某所在的小区,属纽约市著名的小区。这个小区有纽约市一流的校区,这是它著名的原因之一。顾某的左邻是韩裔,右舍是印度裔。韩中印三族裔都有重视教育的传统,也许是这一共同点让我们成为了邻居。
印度裔邻居名叫雷蒙,是一位IT工程师,在这里居住33年了。33年前,顾某还在安徽的乡下饿肚子,记得那时红薯是主食,顾某的胃受不了那个,经常要吐酸水。顾某和雷蒙聊过几次天,和韩裔邻居甚至连一个“Hi”都没说过。
对于韩裔邻居的了解,来自两个途径,一是印裔邻居的述评,一是对他行为的观察。
一天晚上,顾某在门口碰到雷蒙在遛狗。互相通报姓名之后,雷蒙用浓重的鼻音问:“你是医生吗?”
顾某告诉他不是,在媒体混日子。
雷蒙问:“你在家的时候,有没有闻到一股臭味,化学品的臭味?”
顾某告诉他,顾某的鼻子不是很工作,没有闻到任何异味,同时向他说明不能以顾某的嗅觉为标准。同时也明白了他为何对顾某的职业有兴趣--他怀疑顾某藏有化学品。
雷蒙说:“太臭了。化学品的臭味,弄得我很头疼,每天晚上睡不好觉”。
顾某问,这臭味何时开始被嗅到。
雷蒙说,大概在12月中旬,第一次闻到这臭味,而且他对于这臭味很敏感,现在这浓重的鼻塞就是这臭味造成的,而且自己的三条狗也和他同时过敏。
顾某问,那臭味从何而来呢?
雷蒙抬眼看看韩裔邻居的窗口,说是从那里传过来的。雷蒙和韩裔邻居,中间还隔着顾某,但雷蒙确信韩裔邻居是臭味的来源地。雷蒙说:“他(韩裔)是做木材生意的,可能在家用什么熏木头”。
顾某问:那你问过韩裔邻居吗?
雷蒙一耸肩,用无奈又略带轻蔑的口吻说:“那家伙不是一个好人。他说什么也没干。他撒谎,不诚实”。这是很严重的指控。顾某觉得雷蒙这自由心证太厉害,幸亏他是工程师,要是做了法官,即使没有任何证据,都能定你死罪。
顾某问,还有什么其他证据能支持他的判断吗。
雷蒙说:上次门口这条人行道不是维修吗,晚上我和他打过招呼,不要把车停在人行道上,结果第二天早上一看,他的车和往常一样,停在人行道上,“唔,他什么都不在乎!”
雷蒙每天晚上还是在门口遛狗,带着他塞得厉害的鼻子。
在相邻关系中,不得锱铢必较,邻居相互负有适当容忍的义务。但在“雷蒙案”中,如果雷蒙指控属实,那么雷蒙已经不是适当容忍,而是忍者神龟了。但听他的意思,似乎没有打官司的打算。从这一点看,他还不是真正的美国人。
对这位韩裔左邻,顾某和他的交流仅限于肢体动作,且交流有限。顾某虽然没有像雷蒙那样闻到异味,但顾某却听到了从韩裔左邻那里传来的异动--异样的响动。有时是在傍晚,经常是在午夜或凌晨,从左邻那边传来钻什么东西的声音,然后就是急促的嗒嗒嗒嗒嗒的声音。这声音在半夜很搅扰人。
刚开始,顾某和老婆没有理它,我们都奉行适当容忍的原则。但这急促声音每天不断,就超出了顾某的容忍限度了。后来一旦嗒嗒想起来,顾某就授权老婆用拳头砸自己家的墙面。很有效,只要一砸,那边的异动就消失了。
在雷蒙反复问顾某有没有闻到异味的时候,顾某告诉他我们听到的响动。并且告诉了雷蒙我们采取的行动。
结果雷蒙对顾某的行动表示异议。他认为,如果这响动是隔壁的男女朋友或夫妻嘿咻造成的,砸墙会干扰他们的好事。说实话,顾某还真没想到这一层。不过顾某分辩说,不可能是嘿咻,太频繁了也。难道每天都嘿咻,还不止一次,春天还没到。
最近一次和韩裔左邻的交道发生在昨天晚上。午夜时分,顾某从窗口往外一看,一辆汽车的尾部挡住了顾某的车道的四分之一,那车的前部完全挡住了左邻的车道。顾某判定那是左邻的车,他不止一辆车。
这样干的人,顾某第一次遇到。在美国,人们的财产界限分明,私权神圣,很少能看到这样公然侵犯他人地界的。顾某如若报警,结果就是那车被拖走,不花几百块钱取不回来。但顾某不愿意那么做,于是给它写了一张字条,贴在挡风玻璃上。字条上写:往后看!你越界了,你挡我车道了,下次任何时候不要这样干了,不然我不会打扰任何人,除了警察。
早上7点多起床一看,那车已开走了。
特别声明:本文与种族无涉。顾某谴责任何形式的种族歧视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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