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今日以“武汉规定中小学教师在同一学校任教不得超过6年”为题报道了武汉市的教师流动举措,令人欣慰。报道称:“择校,实质上择师。”武汉市教育局局长徐定斌称,目前,名师的管理多数集中在名校。从今年起,武汉市将淡化教师身份管理,淡化教师校籍,强化教师区域管理,使名师更加容易流动。“教师交流不会拖垮名校。”徐定斌说,“此举是让优质学校带动薄弱学校共同发展,达到高水平的均衡,绝不是将‘一杯好茶变成两杯白开水’。报道里反复出现“名校”一词,纵观现在的义务教育名校,哪一所不是地处权力所在地?基本上都是“国子监”或者是“国子监分校”。在“名校”上学的不是“官N代”就是“钱N代”。义务教育“名校”的存在,是教育不公平的典型反映!
《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政府义务,但是,“革命”革到“官家”自己头上不是那么容易的,比如重庆这些年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打黑除恶,整肃警界官僚,虽然重庆人民拍手称快,但被整肃的“官家”..........
徐定斌局长为教育均衡着想,为普通人民的孩子接受平等教育着想,真正实行“名师”流动(如果流动控制不力,“名校”就会把“南郭”教师“流动”到薄弱学校去),如果真正把“名师”流动到薄弱学校,这种流动必然会影响到“官家”子弟良好的受教育环境!无数历史和眼前的现实充分证明,为民争利而与“官家”争食的改革者都是没有好下场的!但愿徐局长是例外,希望您能在官场上继续往上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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