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号文”已经盛传多日,市场为此风声鹤唳。仔细阅读网上的条文,你会发现《通知》的规定虽然比较宽泛,简洁,但是寥寥几条,就道尽了近几年影子银行迅猛发展的秘密,抓住了影子银行赢利的核心手段,如果严格执行,必将对社会融资规模产生较大的影响,中国金融业的结构将发生趋势性转折。
最有核心杀伤力的条款,主要有两条,第一条是对银行业理财产品的规范。“107号文”规定:商业银行要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计提资本和拨备,商业银行代客理财资金要与自有资金分开使用,不得购买本银行贷款,不得开展理财资金池业务。
其中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计提资本和风险拨备,这个规定比较模糊,因为各家商业银行现在做的很大的同业业务,主要是为了规避贷款额度管理,并通过同业业务减少风险计提和拨备。如果把同业融资按照信贷一样进行计提和风险拨备,那么,至少大多数同业业务就成为没有鸡肋。
理财产品目前成为银行业经营的核心业务,是拉存款的利器,也是利率市场化的先锋,但是由于其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而且在产品运作中成为事实上的资金池业务,并最终资金投向大多投入了房地产、过剩产能和融资平台,有着严重的期限错配和流动性风险:负债大多期限很短,而对应的资产却大多是中长期期限,银行业为了避免资金链断裂只有用短期的资金去填长期的资金黑洞,这是发生钱荒的一个重要原因。
建立台帐,表内外资产分开核算,禁止资金池业务等规定,基本都是对此前银监会政策的一个重申,只不过这次以国务院办公厅的形式下发,显然是要进一步重申,并说明以上理财市场上的弊端目前还很严重,相关监管部门并未严格执行。
另外一条是对信托公司的业务则明确回归信托主业,运用净资本管理约束信托公司信贷类业务,信托公司不得开展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并建立完善信托产品登记信息系统,探索信托受益权流转。
信托资金池往往把各类项目的长期融资需求与投资者的短期理财需求进行匹配,通过期限错配的方式将各类项目包装进入各个信托集合资金项目中,并最终和投资者的资金对接。这样形成的信托贷款最终流向了收益低、流动性差的项目,这些项目主要是房地产和地方融资平台的基础设施项目。
而将这两条具有杀伤力的规定结合起来看,监管层很有可能是在把目前的银行理财产品业务和信托通道业务逼向银监会刚刚推出的银行理财资管计划和银行债权直接融资工具。
所谓资产管理计划,是指每个项目要独立开户、独立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投资者在享受高利率的同时,还要承担破产的风险。这一点与“107号文”的规定颇为契合:“各金融机构要按照代客理财、买者自负、卖着尽责的要求,各类金融金融机构要将理财业务分开管理,建立单独的理财业务组织体系,归口一个专营部门;建立单独的业务管理体系,实施单独建账管理,建立单独业务监管体系,强化全流程监管。”
银行理财资产管理计划最核心的在于它不列入银行的负债,不占用银行的资本金。这样,今后信托、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通道业务就要基本结束了,因为他们这些机构最近几年业务的核心就是围绕银行信贷资金做文章,一旦银行自己可以做了,银行就不需要信托、券商资管和激进子公司代劳了。
而所谓“债权直接融资工具”类似于目前保险(放心保)的“债权计划”。即银行作为项目发起人为项目融资,并且可以在中债登登记、托管;银行资产管理计划类似于目前的理财产品,可以认购“债权直接融资工具”。上无论债券计划和银行资管计划具有何种优势,其本质是银行脱媒化进程中的一种新的表外融资和筹资工具,本身并不会增加融资方的融资需求,也不会增加投资方的投资需求,只是改变需求的分布。未来银行将自己扮演券商、信托、基金等此前扮演的“通道”角色。由于手握更多优质的项目资源与信息优势,银行无疑具有比其他机构更多的风控优势。此外,其他机构被迫收缩通道业务战线,才能更好地向专业投资方向转型。
当银监会在推出这两个产品时,市场就预计信托、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的通道业务将受到挤压,现在国务院直接出台这个文件,是要彻底清剿以上三类通道业务,将这部分市场直接给商业银行,最终实现,在金融脱媒严重的情况下,银行收拾此前失去的江山,将上帝的留给上帝,凯撒的留给凯撒。
另一个重大影响是,银行不可能将理财资管计划和债券直接融资工具的资金投向房地产和融资平台项目,中小房企和融资平台将受到严重的资金挤压,资金链面临断裂的平台公司只有企求发改委借新还旧了,而这个早就由发改委发了通知。
因此,看清楚了吧,金融监管新的棋局已经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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