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这几天出奇的冷,但华人社区却热血沸腾,大家都因为纽约华裔警员梁彼得过失枪杀非裔青年被判有罪而群起抗议。
2014年11月,纽约华裔警察梁彼得在“垂直巡逻”期间,枪支走火导致子弹打到墙上反射后枪杀了非裔青年格利(Akai
Gurley)。这几天,梁彼得这一案件被判五项控罪全部成立,最高将面临15年徒刑。
这一审判结果出来之后,引起了华人圈的巨大反响。
许多华人团体认为梁彼得成为了在密苏里州弗格森案和纽约市史泰登岛案之后,用来平息民愤的替罪羊。密苏里案和泰森岛的案件都是白人警察致死非裔,却没有获得起诉。
关于本案件定罪的关键的一点是,枪击时,梁彼得的手指有没有在扳机上。
陪审团最终认定他的手指在扳机上,所以不是走火。Daily
News报道因为陪审团们亲自尝试了扣动扳机这个动作后,他们认为扣动扳机需要很大的力量,是不可能“不小心碰到”导致走火的。
然而陪审团亲自尝试扣动扳机的举动却遭到了华人团体的质疑。质疑的第一点是陪审团使用的枪支是否和梁彼得使用的是同一支。陪审团若是使用的扣重更重的枪支,自然会增加扣动扳机的难度。还有,不同人群扣动扳机的难易程度也不一样,比如女人扣不动的扳机换做男人就容易得多。但这些问题似乎都没有被考虑到。
梁彼得被定罪的另一个关键点是,梁彼得在击中被害人后的四分钟里,没有及时进行抢救也没有向上级汇报。与他同行的警察在出庭作证时提到,梁彼得对自己说的话是“我要被开除了”。在之后与上级对话的录音中也只是提到了他们巡逻的地点,并没有呼救内容。这些让部分陪审团成员认为梁彼得没有积极采取抢救措施。
对此梁彼得解释说觉得自己没有资格做急救措施,因为他觉得自己没有得到足够的训练。
据报道称,当初梁彼得在警察学校受急救训练时,一共有300个学员,却只有8个用来训练的假体人,每个人去假体人身上操作两分钟后,他们全部都通过了考试。
在这一点上,人们的质疑集中在,为什么密苏里和泰森岛案件两个案件中,警察都有机会证明自己在“紧急危险”中,并向陪审团说明“你们不在现场,不知道我看到了什么”,“我要自我防卫”。而梁彼得没有这个机会,因为当时他什么也没看到,他看到的只有黑暗。有媒体发表评论说,在认证过失杀人罪的过程中,法律不需要判定原告是否有伤人的意愿,但需要证明原告是否是有意地忽视一个已经知道的危险(比如在黑暗的环境中开枪当你不确定对方是什么的时候)。
华人社区对此事也分为了两派:
一派认为判决不公平,梁彼得成为了美国社会矛盾的替罪羊。
很大部分·华人表示,由于涉布朗命案与加纳扼喉案的俩个白人警官,造成俩非裔青年的死亡,但没有被起诉。这两次事件造成全国性的反警示威不断,梁警员成了这俩案与社会的替罪羊。不幸的是,今天他又再次成为美国社会矛盾的牺牲品与替罪羊。
(早前华人集会抗议审判梁警官,娓娓现场采访)
另一派认为判决公平,梁彼得的这个判决结果恰好是美国司法公正的体现。
华埠射击技术研究会总监梁健雄认为,梁彼得当时面对的场景黑暗,受到惊吓后开枪是缺乏经验的表现。除了拔枪误射,有违内部法规,陪审团判他有罪实在很费解。
但也有另外一种声音,比如ESTHER
WANG撰文表示华人社区不应该就梁彼得案件进行示威游行。她说,梁的支持者们认为“如果白人警察得以脱罪,那梁警官也要可以。”她表示从感情上她理解这种说法,但是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因为这种想法的根本是在说,“没有警察应该对他们的行为负责。”
她认为人们更需要记住的是无故失去性命的非裔青年。
目前,梁彼得的支持者已经开始行动,为他募集捐款,签署请愿书向白宫请愿。
(2月20日全美大游行,支持梁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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