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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曾来过这里...

(2012-09-28 07:46:54)
标签:

英国夏天

高温

derby

傲慢与偏见

分类: ●大英伦●
盛夏曾来过这里...


七日盛夏

“你听说了吗,天气要变热了!”
“真的?什么时候?”
“从明天,气温直升到30度,持续一周时间

急速升温变成一桩重大新闻在街头巷尾传递着,传递在吵吵嚷嚷的小酒馆里,穿梭在海鲜市场的腥气里,
一遍一遍被人不厌其烦地谈论着。

我睁开眼,发现我身体呈大字型直溜溜地躺着,被子早被踢到床下,我起身打开保温瓶喝水,水真烫!
我滚下床,推开窗,看见遥不可及的蓝天泡在温吞吞的热气里,像是浴池边泡软的蓝香皂,黏黏糊糊的。
从窗口斜射进来的阳光在衣柜的角落形成一个明亮的三角形,看样子是决心要烧了那墨绿色的地毯。
骤然而降的炎热的天气,像是有人昨夜在后院放了把火,汗津津的,一阵一阵的不安。

我席地而坐,把昨夜收拾好的厚外套从行李箱中一件一件拿出来,这样的天气,海边应该挤满了人吧。
姑娘们为了晒成性感的古铜色小麦肌,心平气和地往烈日下那么一躺,翻过来滚过去,等待紫外线一笔一笔把她们的肤色涂黑。似乎没人担心多年后,她们的脸上及身上都将会出现大面积的雀斑,如芝麻烧饼一样。
肥胖的女人也从不遮遮掩掩,她们腰间的赘肉摇摇摆摆呼之欲出,手臂皮层下肥硕的脂肪把纹身撑得变了形。
发育过快的英国男孩,在十六七岁就有一副成年人的模样,宽厚的肩膀,结实的肌肉,那轻蔑而不屑的眼神。
下午五点钟,成群结伙的男人们,手持酒瓶,吵嚷着,走向夕阳深处,
他们喜爱Super DryT恤,他们在街边的酒馆停留,等待一场球赛,或燃起一只烟,或再叫一杯酒。

天气热有天气热的好处,夏天衣服轻薄简单,行李箱顿时轻了好多。
在这盛夏来临的第一天,我要去德比,或者说回德比。
Sharon从马来西亚回来了,我要去看看文星妹妹,去看安婷敏,去看Chris, 去看所有所有我想念的朋友。
我锁好门,拉着行李箱,走进夏天里。


盛夏曾来过这里...


拥抱

看来,全英国境内的每个城市,都共享了盛夏的阳光。
走出德比火车站,我迅速用手掌撑住像烙铁一样炙热的光线,看着眼前被白色阳光烘烤的歪七扭八的街道,
我说,德比,我回来了。

我大步大步走向市中心,空气雾腾腾的,我闻到空气中的香气,像夏夜里暗涌的夜来香熊熊燃烧在白天里。
穿过草地,我看见了马路对面的大商场,这座我来英国第一个逛的商场。
我记得,在四年前,在我来英国的第二天,我逛了这个商场后,回到宿舍就兴奋地把QQ签名改成
“Derby 的空气里,弥漫着阳光和奶油的味道...” 真不知道我是真闻见了还是臆想出来的。
当时我还在里面买了个甜甜圈吃,边走边陶醉,我眯起眼睛,清脆地喊了声“哦伊西!”
 我想着想着,哆嗦了一下,不知不觉,冒了一身冷汗.......
英国的商业街都长得一模一样,基本连城市布局都大同小异,有什么可新鲜的。
不过,Derby这个破地方,我想它就是被炸成了灰,我也认得出来。

走了一刻钟的时间,我见到了站在Tesco门口等着我的文星妹妹和Sharon女人,
然后再在一个半小时之内,遇见了所有我打算去拜访的人。
Sharon说快我们快点赶回去,Chris今天带大家伙去郊外散步,再不快点就赶不上了。文星妹妹穿了双恨天高,
哼哼唧唧实在是不想走路,于是我们跳上明黄色的出租车,车飞速开了起来,
她俩齐声说,我俩没现金,你付钱啊你付钱。真是不把我当客人。

离开了有多久?两年了?而在我刚刚回来的这短短一个半小时之内,那些人,那些当初的人,就又被推上了舞台,把画面上显示的“两年”砸碎,我们又重回到一起,只是都不是当时的模样了。
Andy和Tim都结婚了,我走的时候,他俩都还没女朋友。
Chris一点都没有变,一个拥抱一个微笑,就招领我回了家,让我还了魂定了心,让我内心暖流涌动不止,
幸福感直线飙升。我太想念你们了,我在拥抱的时候,我又摸到我那真真切切实实在在的爱,那么满。

The senesce of belonging.

在留学生圈子里,出国的时间长短,似乎可以当成衡量一个人语言好坏的标准,
就像在文学圈里,越是有名气的人,就越能有资格胡说八道一样。
在英语国家呆的越久,英文就该说的越好。
我想起刚来的时候,我确实不说话,现在确实在说话,我跟打工时的顾客说话,跟公车上的老人说话,
跟班里的同学说话,我随便在报纸上撇一眼的标题,我都能跟任何人胡扯上半天。
我觉得与其说我的英文水平提高了,不如说是我对待英文的态度上改变了。

出国之前,英文是我们几年苦耕积累下来的知识财富,我们是崇拜并尊重它的,
后来出了国,语言变成我们对抗生活的唯一途径,要想活得好,就得会说话,打工赚钱得英文流利吧,整死人的论文和报告得用英文写吧,英语再也不是当初被端着被捧着的第二语言,英语就像金钱,你不视它为粪土,它就得骑在你头上,所以,慢慢我们就都学会说F**K频闪的流利英文,慢慢学会直视英国人的双眼不再躲闪,慢慢不会再因为说错一个词或一句话不好意思的连忙解释。

还记得刚来英国的时候,Chris跟我说,
你们不应该因为语言问题,就变成胆小怯懦的人。要知道英文本来就不是你们的母语,没能说成和当地人一样,
这才是正常现象,你们不能因为说不好话就连同生活一同抗拒。如果只是一味为寻求安全便成群结伙地躲起来,
那当初你们又为什么要出国。要知道你们是多么了不起,你让一个英国人说句中文试试。

这次见到Chris,我虽然有好多好多话要说,但都慢慢说。
我在脑子里打好草稿,避免所有的语法错误,尽量使用从句,坚决不蹦词汇。
我想,我是怕让Chris失望,我想让她看见我变得更好了。
我想,要不是时间太紧,我应该洗洗脸换身衣服的,不该这样潦草疲惫的就来了,
我们对在乎的人总是患得患失。


盛夏曾来过这里...

恋之风景

无论春夏秋冬,迟暮时分,英格兰郊外的平原都会呈现出一种惨淡的隆冬的色调,
灰褐,雾霭,空气中氤氲着沉沉的水气。

我想起了电影《傲慢与偏见》。
清湿的黎明,伊丽莎白向旷野走去,在地平线看见达西,她说我睡不着,他说我也是。

我还想到《别让我走》电影最后时刻,汤米离开这个世界两个月的时候,凯西收到捐赠自己器官的通告。
凯西推开车门,走向原野,面对着金黄的阳光泪流满面,荒野的风,萧索地追逐着无解的生命。
凯西想,我如果足够长足够久的使劲张望,是否能看见遥远的地平线上,出现模糊的人影,人影会逐渐变大,
人影变成汤米,他会微笑会挥手,他向我走来。

在我眼前的,就是这样的画面,画幕中三分之二是天空的留白,画里只有一棵树, 
空气中溢满水分,逐渐黯淡的天色,如同烟波浩渺的湖面。

这是我,先入为主的,最英格兰的印象。

这也是我最眷恋的风景。

当初那些皱皱巴巴,局促而逞强的不安时光,那些注定要被遗忘的笑与泪,
如今都像是被整理归档的资料,被尘封在资料库的最深处。
空气里漂浮着变黄的味道,想必是要费心拉开抽屉,按编号一个个翻找,才能抽取出当时片刻的记忆。
而费心抽出来的记忆片段,也不能再让我们重新体验那时的悲伤和喜乐了。

降临的黑夜即将清除所有的鲜明景色,而我们并排站着,心照不宣的,
依旧是那浓烈的生之眷恋,
它穿越了黑夜,照亮了彼岸。




我们去郊外散步

盛夏曾来过这里...

Andy
盛夏曾来过这里...

Tim
盛夏曾来过这里...

Chris妈妈
盛夏曾来过这里...

盛夏曾来过这里...

盛夏曾来过这里...

盛夏曾来过这里...

盛夏曾来过这里...

盛夏曾来过这里...

盛夏曾来过这里...

盛夏曾来过这里...

Doctor Sharon
盛夏曾来过这里...


盛夏曾来过这里...


盛夏曾来过这里...

盛夏曾来过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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