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曾来过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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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夏天高温derby傲慢与偏见 |
分类: ●大英伦● |
七日盛夏
“你听说了吗,天气要变热了!”
“真的?什么时候?”
“从明天,气温直升到30度,持续一周时间…”
急速升温变成一桩重大新闻在街头巷尾传递着,传递在吵吵嚷嚷的小酒馆里,穿梭在海鲜市场的腥气里,
一遍一遍被人不厌其烦地谈论着。
我睁开眼,发现我身体呈大字型直溜溜地躺着,被子早被踢到床下,我起身打开保温瓶喝水,水真烫!
我滚下床,推开窗,看见遥不可及的蓝天泡在温吞吞的热气里,像是浴池边泡软的蓝香皂,黏黏糊糊的。
从窗口斜射进来的阳光在衣柜的角落形成一个明亮的三角形,看样子是决心要烧了那墨绿色的地毯。
骤然而降的炎热的天气,像是有人昨夜在后院放了把火,汗津津的,一阵一阵的不安。
我席地而坐,把昨夜收拾好的厚外套从行李箱中一件一件拿出来,这样的天气,海边应该挤满了人吧。
姑娘们为了晒成性感的古铜色小麦肌,心平气和地往烈日下那么一躺,翻过来滚过去,等待紫外线一笔一笔把她们的肤色涂黑。似乎没人担心多年后,她们的脸上及身上都将会出现大面积的雀斑,如芝麻烧饼一样。
肥胖的女人也从不遮遮掩掩,她们腰间的赘肉摇摇摆摆呼之欲出,手臂皮层下肥硕的脂肪把纹身撑得变了形。
发育过快的英国男孩,在十六七岁就有一副成年人的模样,宽厚的肩膀,结实的肌肉,那轻蔑而不屑的眼神。
下午五点钟,成群结伙的男人们,手持酒瓶,吵嚷着,走向夕阳深处,
他们喜爱Super Dry的T恤,他们在街边的酒馆停留,等待一场球赛,或燃起一只烟,或再叫一杯酒。
天气热有天气热的好处,夏天衣服轻薄简单,行李箱顿时轻了好多。
在这盛夏来临的第一天,我要去德比,或者说回德比。
Sharon从马来西亚回来了,我要去看看文星妹妹,去看安婷敏,去看Chris, 去看所有所有我想念的朋友。
我锁好门,拉着行李箱,走进夏天里。
拥抱
看来,全英国境内的每个城市,都共享了盛夏的阳光。
走出德比火车站,我迅速用手掌撑住像烙铁一样炙热的光线,看着眼前被白色阳光烘烤的歪七扭八的街道,
我说,德比,我回来了。
我大步大步走向市中心,空气雾腾腾的,我闻到空气中的香气,像夏夜里暗涌的夜来香熊熊燃烧在白天里。
穿过草地,我看见了马路对面的大商场,这座我来英国第一个逛的商场。
我记得,在四年前,在我来英国的第二天,我逛了这个商场后,回到宿舍就兴奋地把QQ签名改成
“Derby 的空气里,弥漫着阳光和奶油的味道...”
真不知道我是真闻见了还是臆想出来的。
当时我还在里面买了个甜甜圈吃,边走边陶醉,我眯起眼睛,清脆地喊了声“哦伊西!”
英国的商业街都长得一模一样,基本连城市布局都大同小异,有什么可新鲜的。
不过,Derby这个破地方,我想它就是被炸成了灰,我也认得出来。
走了一刻钟的时间,我见到了站在Tesco门口等着我的文星妹妹和Sharon女人,
然后再在一个半小时之内,遇见了所有我打算去拜访的人。
Sharon说快我们快点赶回去,Chris今天带大家伙去郊外散步,再不快点就赶不上了。文星妹妹穿了双恨天高,
哼哼唧唧实在是不想走路,于是我们跳上明黄色的出租车,车飞速开了起来,
她俩齐声说,我俩没现金,你付钱啊你付钱。真是不把我当客人。
离开了有多久?两年了?而在我刚刚回来的这短短一个半小时之内,那些人,那些当初的人,就又被推上了舞台,把画面上显示的“两年”砸碎,我们又重回到一起,只是都不是当时的模样了。
Andy和Tim都结婚了,我走的时候,他俩都还没女朋友。
Chris一点都没有变,一个拥抱一个微笑,就招领我回了家,让我还了魂定了心,让我内心暖流涌动不止,
幸福感直线飙升。我太想念你们了,我在拥抱的时候,我又摸到我那真真切切实实在在的爱,那么满。
The senesce of belonging….
在留学生圈子里,出国的时间长短,似乎可以当成衡量一个人语言好坏的标准,
就像在文学圈里,越是有名气的人,就越能有资格胡说八道一样。
在英语国家呆的越久,英文就该说的越好。
我想起刚来的时候,我确实不说话,现在确实在说话,我跟打工时的顾客说话,跟公车上的老人说话,
跟班里的同学说话,我随便在报纸上撇一眼的标题,我都能跟任何人胡扯上半天。
我觉得与其说我的英文水平提高了,不如说是我对待英文的态度上改变了。
出国之前,英文是我们几年苦耕积累下来的知识财富,我们是崇拜并尊重它的,
后来出了国,语言变成我们对抗生活的唯一途径,要想活得好,就得会说话,打工赚钱得英文流利吧,整死人的论文和报告得用英文写吧,英语再也不是当初被端着被捧着的第二语言,英语就像金钱,你不视它为粪土,它就得骑在你头上,所以,慢慢我们就都学会说F**K频闪的流利英文,慢慢学会直视英国人的双眼不再躲闪,慢慢不会再因为说错一个词或一句话不好意思的连忙解释。
还记得刚来英国的时候,Chris跟我说,
你们不应该因为语言问题,就变成胆小怯懦的人。要知道英文本来就不是你们的母语,没能说成和当地人一样,
这才是正常现象,你们不能因为说不好话就连同生活一同抗拒。如果只是一味为寻求安全便成群结伙地躲起来,
那当初你们又为什么要出国。要知道你们是多么了不起,你让一个英国人说句中文试试。
这次见到Chris,我虽然有好多好多话要说,但都慢慢说。
我在脑子里打好草稿,避免所有的语法错误,尽量使用从句,坚决不蹦词汇。
我想,我是怕让Chris失望,我想让她看见我变得更好了。
我想,要不是时间太紧,我应该洗洗脸换身衣服的,不该这样潦草疲惫的就来了,
我们对在乎的人总是患得患失。
恋之风景
无论春夏秋冬,迟暮时分,英格兰郊外的平原都会呈现出一种惨淡的隆冬的色调,
灰褐,雾霭,空气中氤氲着沉沉的水气。
我想起了电影《傲慢与偏见》。
清湿的黎明,伊丽莎白向旷野走去,在地平线看见达西,她说我睡不着,他说我也是。
我还想到《别让我走》电影最后时刻,汤米离开这个世界两个月的时候,凯西收到捐赠自己器官的通告。
凯西推开车门,走向原野,面对着金黄的阳光泪流满面,荒野的风,萧索地追逐着无解的生命。
凯西想,我如果足够长足够久的使劲张望,是否能看见遥远的地平线上,出现模糊的人影,人影会逐渐变大,
人影变成汤米,他会微笑会挥手,他向我走来。
在我眼前的,就是这样的画面,画幕中三分之二是天空的留白,画里只有一棵树,
空气中溢满水分,逐渐黯淡的天色,如同烟波浩渺的湖面。
这是我,先入为主的,最英格兰的印象。
这也是我最眷恋的风景。
当初那些皱皱巴巴,局促而逞强的不安时光,那些注定要被遗忘的笑与泪,
如今都像是被整理归档的资料,被尘封在资料库的最深处。
空气里漂浮着变黄的味道,想必是要费心拉开抽屉,按编号一个个翻找,才能抽取出当时片刻的记忆。
而费心抽出来的记忆片段,也不能再让我们重新体验那时的悲伤和喜乐了。
降临的黑夜即将清除所有的鲜明景色,而我们并排站着,心照不宣的,
依旧是那浓烈的生之眷恋,
它穿越了黑夜,照亮了彼岸。
我们去郊外散步

Andy

Tim

Chris妈妈








Doctor Shar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