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若出现“短缺”,“幸福”必含量不足
(2013-05-21 13: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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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不幸福杂谈 |
分类: 说三道四 |
普通大众追求的“幸福”属于生存需求层次,每个人肩上都扛着好几座“大山”———房子、社保、医疗、养老、教育等。换言之,大部分人只想能够通过努力有尊严地活着,这是一种低层次的生存和安全感需求。“轻装”前进的公务员竟感觉“不幸福”,公众必会下意识认为他们“习惯性装蒜”,是现实版“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普通人和公务员追求的“幸福”差距,就是两个群体之间的现实距离。多元化的社会应有多元化的幸福,其前提条件是公平正义和机会均等。但现实中的“幸福”差距,却是人为制造的,是权力之手在分配社会资源时习惯性多吃多占。故此,公务员追求的“幸福”虽然更高级,却是建立在剥夺普通人基础上的,必会惴惴不安。
“幸福”是群体利益是否能够实现的最直观表达,如今普通人、公务员等均不认为自己“幸福”,说明大家认为各自权利不足以保障利益,这正是权力之手过分侵犯私人空间造成的恶果。此时,各个群体与其肤浅地追问“幸福是什么”、“幸福在哪里”,不如正大光明地去伸张权利,借助制度和法律的力量,从权力手中夺回“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