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红十字会捐款者在遇到困难时可优先得到救助,并可获得相应表彰。11日,江苏盐城市红十字会通过《盐城市红十字会捐薪会员管理办法》,捐薪回馈激励机制正式与红十字会结缘(现代快报3月12日)。
盐城市红十字会回馈捐薪会员的机制,与无偿献血者优先用血政策一样,是为了鼓励和吸引更多的人向红会捐献。
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这种看上去很美的制度设计却有着难以解决的硬伤,比如不同等级的捐薪会员如何确定救助顺序。如果不能解决的话,很可能就会像无偿献血机制一样,献血时容易,用血时困难,报销时更是难上加难。换言之,回馈捐薪会员的制度很可能走向谁都不愿看到的另一面。
优先救助捐款者,还意味着变相提高了救助的门槛。因为救助者需要排队等候的时候,捐薪会员就像银行里的VIP一样,拥有了不排队的权利。这样一来,其他人就需要付出更多的求救成本,而总体的救助成本也会因此增加。更何况,此举还违背了红会的一个重要准则,那就是无差别救助。
而且,盐城红会让个人的爱心捐款看上去像是一门生意。比如,累计捐款10万元以上就聘请为荣誉理事;累计捐款50万元以上则聘请为荣誉副会长,并授予其“盐城市博爱大使”称号。用奖章和荣誉换取大额捐款,更像是一本万利的买卖,会伤害更多捐款者因同情他人而萌生的道德感和同情心。
毋庸置疑,要想让更多人参与捐款,红会必须解除公众后顾之忧。最好的且唯一的办法就是公开透明地披露每一笔捐款的信息。红会只有彻底裸了,公众才会真正放心。在欧美地区,公众可以查看慈善组织的信息,监察部门可以因公共利益受损提起诉讼。既然外国已经从制度之桥跨过慈善之河,我们的慈善组织也没必要继续在河里摸石头了,直接学习借鉴不就得了?正因如此,盐城市红会的制度努力,让围观的人们越看越不明白。
南都、贵晚、长晚、黔早、重时、上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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