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盗版光碟获刑是“窃钩者诛”?
(2012-11-14 07:36:52)
标签:
盗版光碟
著作权法
窃钩者诛
全国新闻联播
中国之声
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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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说三道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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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十八大代表、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表示,《著作权法》正在修改,未来销售盗版光碟处罚门槛将大幅度降低,销售一两张就会判刑。听了这个新闻,各地电子城销售盗版光碟的商贩很可能要考虑转行了,因为一两张光碟挣不了几块钱,还要获刑,成本太高了。
著作权在中国是个稀缺之物,因为人们的意识当中根本就没有它。只要你肯直面我们生活的丑陋,你就会发现自己身边充斥着盗版书籍、盗版光碟、盗版软件、盗版音乐等,或是你的,或是朋友的。一个“盗”字就已经清楚说明,这些东西是偷来的,侵犯了原著作者的合法权利。
其实,盗版光碟和软件不只在民间生存。不久之前,政府机关的办公软件一大部分还都是盗版的。即便各地经过“政府机关办公软件正版化”行动,还不能保证百分百使用正版软件。购买和使用盗版光碟、软件是不道德的,还会触犯法律,这个道理连三岁孩子都明白。但为何国人却用孔乙己“读书人窃书不算偷”的逻辑来安慰自己,并且乐此不疲?
难道所有人都不喜欢用正版的东西?可如果能买得起正版谁还用盗版!毫无疑问,盗版猖獗是由经济原因引起的。正版的东西太贵了,大部分人用不起。现在,出版总署准备修改《著作权法》,将盗版猖獗的板子打在最低端的盗版交易环节,这可无可厚非。但考虑到社会背景,却不得不让人生出“窃钩者诛”的感慨。
政府责任部门修改完善法律保护著作权,为何却产生“窃钩者诛”的心态?因为贪官动辄贪污数亿元,为了个人喜好花费公孥山寨知名建筑,公车成了保姆车,各国出游考察后还能报销,他们的行为和销售盗版在逻辑上没有必然联系,但都是在占社会资源的便宜。官员利用职权占用了更多的社会资源,上行下效,公众也乐意从盗版中找心理平衡。
显然,严刑峻法保护著作权导致的“窃钩者诛”心态是不正常的,是扭曲的。它的根源在于权力运行的肆无忌惮,让整个社会失去了正常的评判尺度和标准。《著作权法》的修改完善,除了打击盗版,还应整顿正版,引进竞争,让其价格降到公众能接受的地步,这可是连盗版光碟都能做到的事情。否则,一味严刑峻法只能让盗版也变得稀缺和昂贵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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