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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式维权是谁的尴尬?

(2009-12-28 15:55:10)
标签:

法律

劳动仲裁

维权方式

法庭

证据

宁波

钓鱼式维权

杂谈

分类: 说三道四

在宁波打工者群体中,一打工者方先生从2004年起,专挑“问题企业”务工,进行钓鱼式维权,已连续将工作过的12家企业告上法庭,基本上屡告屡胜,被誉为“维权狂人”。5年里,他为自己和工友共提出劳动仲裁36次,诉讼56次。(12月28日浙江在线)

上海某些部门钓鱼执法曝光,钓鱼就成了公众眼中一个极其敏感的词语。因为当钓鱼这种方式和公权力绑定的时候,意味着受伤的将是原本无辜的公众。如今,当宁波身处维权弱势一方的方先生和下套设陷阱的钓鱼联系在一起,二者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结合体呢?

维权,本来是正当合法的,本来应该光明正大地说,你侵我权了,应该给我赔偿。法律和执法部门以及劳动仲裁部门也会无条件支持这种做法。如果能依法维权并且顺利维权,我想,每一个合法权益受损害的打工者都会选择这种方式。

现实却是,要让一个打工者用钓鱼的方式抓住证据,告上法庭,企业才肯承认自己的错误。这充分反衬出,现实中打工者维权之难难于上青天。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有关部门在保护打工者利益的工作中没有尽到职责。

钓鱼式维权,而且一钓一个准,并且最后还能诉讼成功,一切看上去很美。可是很美的背后有两个并不美的意思:一是这些企业确实存在侵害打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事实;二是除了方先生之外的大多数打工者并没有站出来维权。

说到底,企业违法在先,授人以把柄,只要是抓住证据,告上法庭就能维权。可是出来维权的只有方先生等为数不多的人,这是一个值得玩味的事情。必然不是只有方先生聪明到保存证据,说到底多数的沉默者也只是在生存的压力下放弃了权利而已。

钓鱼式维权的方先生,在沉默的大多数人中成了刺头,在打工者这里没能成为维权英雄,而相关部门也不赞同他的维权方式,企业老板更认为他是碰瓷。这是他遭遇到的尴尬,只是那些遭到侵害后没有钓鱼式维权甚至不知维权的打工者们,又是谁的尴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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