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昨出台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的考核办法,明确了绩效考核会和师德挂钩,但绝对不与升学率挂钩。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扬子晚报9月8日报道)
教育部门出台关于教师工资的考核办法,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规范教师的行为,让他们一心一意为学生服务。可是依靠道德来评定,注定执行起来也会有难度。
首先,如何衡量这个师德标准有城乡差异。现在社会,城乡教育差距太大,城市要求的是素质教育,除了学习之外还要有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农村则因为教育资源匮乏,不得不紧抓教学,要是学校开设美术课、音乐课,会被当成不务正业的另类,家长把孩子交给他们根本就不放心。城市里,人们按照学生是否全面发展来评价老师的好坏,农村中,则按照几个学生考上县里的高中,几个学生考上大学作为评判标准。现在按照一个标准来要求教师的师德,是不符合我国教育的国情的。
其次,师德评定要由校长挂帅,其实是有关部门的一种官本位思想,是以领导总比群众水平高、道德好为前提的。一旦这个前提不成立,校长或者评定小组自己本身就没有师德,那他们评价出来的结果还可信吗?谁来监督这些评定者?在现行的教育体制下,老师挣多少工资要看领导认定的师德高低,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要是真的执行这个制度,不如先由教师推选校长吧,那样校长对教师们还会有所顾忌,还能约束他们的行为。
再次,用绩效工资来约束教师的师德,用金钱来约束道德,只能说明有关部门对基层教育者的漠视和冷落,是一种变相的不作为。教育部门出台了政策,可以为自己的政绩添上一笔重彩。但是,按照一个什么标准来评定,有没有细则,有的话条款制定合不合理,这都是问题。教育部门应该做的是平衡教育资源,加大基础投入,学生不用担心教师水平低,教师不用担心吃不饱饭,从根本上改变教育不公平的现象才是应该做的。
其实仔细想想,就算师德评价的出发点是好的,可要求成千上万各有不同特点的教师符合同一个规范,是不是也有点一刀切了?我看有关部门该反思自己的行为了。这个政策将来执行起来,有一部分“聪明”的老师可能会按照新出台的政策“指导”自己的行为,为了追求师德而“以身作则”,和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用自己的一言一行潜移默化但是有缺点的教师比起来,哪一种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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