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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时出具借条的方法及注意事项【冠军律师】

(2014-05-21 19:48:12)
标签:

借条书写方法

借款注意事项

借条

欠条

借款法律

财经

分类: 非诉讼法律事务

借款时出具借条的方法及注意事项【冠军律师】

                                     作者:冠军律师

    近年来,随着由于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民众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民众之间的相互借款越来越普遍,借贷的数额也越来越高,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日渐增多。民间借款中如何写好借条,对案件的成败至关重要!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借款人和放款人的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五、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借条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表述尽可能清晰没有歧义。

    例1、现还欠款 1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huang)”,又可以解释为“还(hai)欠” “尚欠”。由此产生争议,对出借人非常不利。

2、“A借B壹万元”,从字面上分析让人糊涂,到底是A借了B的钱还是B借了A的钱呢?其实写清楚并不难,比如可以写“A借给B壹万元”或者“A向B借壹万元”就不会产生歧义。

    六、借款时借条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洛阳冠军律师 整理

     http://lvshi0000.blog.tianya.cn【冠军律师网】  

     http://blog.sina.com.cn/lymalawyer冠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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