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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辩论的方法和法庭辩论技巧

(2012-03-04 12:48:03)
标签:

法庭辩论方法

法庭辩论技巧

法庭辩论策略

法庭调查技巧

杂谈

分类: 非诉讼法律事务

法庭辩论的方法和法庭辩论技巧

                             作者:冠军律师

 一位成功的称职的律师或者在法院庭审过程中辩论处于优势地位,首先,要有扎实的工作基础,就是要充分的调查取证;没有证据不了解案件事实,根本就没有辩论的基础;其次,要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好的文字组织能力;没有理论功底基础,容易犯低级错误,让对方找到漏洞;第三,还应具有准确、简洁、清楚、生动的语言表达能力。(冠军律师http://lvshi0000.blog.tianya.cn

    一、应对法庭调查的技巧和方法。 

法庭调查中,主要是举证和质证,事先一定要有一个举证、质证的基本思路,在庭上则要不失时机地寻找对我方有利的线索和机会,一方面要善于发现对方举证中的矛盾,另一方面一定要避免自相矛盾。有些情况下,在法庭调查中不宜过早地暴露自己的思路,以免使对方有所防备,使得一些重要证据无法核实。实际上,法庭辩论与法庭调查、质证本来就是不可分割的。两者或者是环环相扣,或者是前后呼应。在法庭审理中如何能够及时、准确地击中要害,不失时机地运用证据,发现、寻找证据或者否定证据,其中确实是有些技巧问题的。例如:对方的错误——时间差(冠军律师http://lvshi0000.blog.tianya.cn     

法庭辩论的基本功与操作技巧
  
(一)文字表达技巧(冠军律师http://lvshi0000.blog.tianya.cn
  律师应综合案情,理顺辩论思路,务必要在庭前写好代理词、辩护词。材料的组织必须做到:1.字斟句酌,用词准确;2.调配语句,合理布局;3,篇章衔接,环环相扣;4.结构严谨,条理清楚;重点突出,详略恰当。 

    (二)法庭辩论的语言表达技巧

     在庭审辩论中,律师应当做到:

     1、脱稿,并把前言说好。在设计这方面的语气和选择言词时必须达到的效果是:①立即抓住整个法庭的注意力;②传达案件的严重性或表现出对本案的真诚;③表明对本案的信心。(冠军律师http://lvshi0000.blog.tianya.cn

    2、控制语速,并吐字清晰。有了好的辩论内容,还需有好的表达方式。律师在庭审辩论时,应做到口齿清楚,发音准确,音调和谐,快慢适度。力争达到声调上的抑扬顿挫,以提高论辩感染效果。 

    3善于入情入理。语言可以伤人,也可以感人。用辩论语言伤人,对于律师职责来说则是不道德的。但律师的辩论语言以情感人,则是可取的。使用这一语言情感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①具体案件的辩论语言感情色彩,要有与案情相适应的基调。②绝不能带有当事人的感情色彩。律师操作的情感就是经过理智语言处理过的辩论情感、法律语言情感。③情感措辞应是发而不露、放而不纵、委婉、曲折、含蓄的中性语言。

    4、深入浅出,生动形象生动形象的比喻往往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它可以使一些理论性较深的问题深入浅出,通俗易懂。

   5、语言表达应有针对性地变换语速和语调,有时甚至需要一定时间的停顿。停顿一定时间,让人家重视你的话,琢磨一下你所讲的内容,这样才会使你的语言具有一种磁性,才会使别人愿意听,听得懂,能够品出味道,从而能够专心地听下去。在法庭辩论中,要随时根据听众的反应来调整自己讲的内容和速度,不能强求别人的思维跟你一块走,一定要留下充分的余地去让听者反应、理解和思考,就会有魅力,就会收到最佳效果。

    (三)法庭辩论的形象技巧
  除了文字表达、语言表达技巧外,律师还应具有良好的体态语言表达技巧。有声与无声、语言与体态的融合统一,才能体现律师精湛的表达能力。
  1柔中有刚,举止大方。律师在庭审辩论中要有风度,有气魄,不卑不亢,不趾高气扬。在辩论得势时,不忘乎所以,轻视对方;在失利时,不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发言必须权衡,切不可轻率发表无准备、无水平的言辞。在任何情形下,都应举止大方,沉稳有序,言而有据。律师应具有这种刚柔并济、以静制动、以稳求成的形象。(冠军律师http://lvshi0000.blog.tianya.cn
    2善于控制情绪。古语说:“兵无常势,水无常形”。法庭辩论情况也常常如此。律师在庭审中可能遇到事先没有预料到或已预料到的非正常的阻碍、干扰、发难等情况。这就要求律师控制自己的情绪,怒而不暴跳如雷,惊却能声色不露,即席采取有效措施,平息、安定、排除意外,做到应变自如,稳中求胜。

    (四)法庭辩论中的应变能力

法庭辩论中,遇到突然情况时一定要冷静,应变的前提是冷静,如果缺乏冷静,就难以找出应变的对策。这件事在开始时我就不够冷静,只是感到气愤加紧张,而且是越气愤,越紧张,真是有点发懵的感觉。如果继续懵下去,肯定会十分被动(冠军律师http://lvshi0000.blog.tianya.cn

遇到在法庭上恶意攻击的现象,一般不要采取以牙还牙的做法,而用一些得体的语言予以回击。

在法庭辩论最后阶段,如发现对方纠缠不休、死不认账等情况,律师作为一方辩者还应掌握善于拒绝无味辩论的技巧。所谓拒绝无味的辩论,一是不重复说;二是当对方抓住一些无碍案件处理的枝节问题不放时,则应采取“对这个问题不予辩论”或“发言到此结束”的办法。这种近似于沉默不辩,不仅在一定时机和法庭上有着巨大的震动力,而且在辩论技巧上嘎然而止,干脆有力,听上去似乎退了一步,实质上却是进了两步。(冠军律师http://lvshi0000.blog.tianya.cn

三、法庭辩论的谋略及具体运用
  (一)先声夺势法(冠军律师http://lvshi0000.blog.tianya.cn
  此法系法庭辩论一方对另一方可能提出的问题避而不谈,而对己方极有利的问题,先在论辩发言中全面论证,以达到先入为主,争取主动的庭辩战术。实践中,应用此法须在庭审前做好充分准备,且在庭审调查阶段对己方有利的事实、证据逐一认定。然后根据事实和证据,针对对方不正确的观点主动出击进行反驳,以期掌握辩论主动权,奇取制高点,促使对方陷入被动。 
  (二)避实就虚法(冠军律师http://lvshi0000.blog.tianya.cn
  庭审辩论中,对方的弱点往往是对方力求回避的地方,甚至对方会采用偷换论题、偷换概念、答非所问的方式,企图达到转移己方视线,扰乱视听的目的。因此,运用此法首先应善于抓住对方之“虚”,选择其薄弱环节连连进攻,一攻到底,直到把问题辩论清楚为止。
  (三)设问否定法(冠军律师http://lvshi0000.blog.tianya.cn
  使用该法,关键是律师在设问时要把辩论的目的深藏不露,绝不能让对方察觉设问的真正意图。尤其是第一问,一定要让对方在尚未了解发问意图的情况下予以回答,只要回答了第一个问题,下个问题就由不得他不回答了。等到对方自觉难以自圆其说时,后悔也来不及了。这种使对方处处被动、自打嘴巴的战术,不失为一种极有效的辩论手段。其结果只能是让对方在不自觉中接受律师(或设问方)的观点,出其不意而辩胜。
  (四)间接否定法(冠军律师http://lvshi0000.blog.tianya.cn
  是指在辩论中不直接把矛头指向对方,而是若无其事地将辩论对手的错误观点搁在一旁“置之不理”,郑重地从正面提出自己的独特见解,并充分论证。运用此法应注意两点:1.自方所持观点应与对方所持观点势不两立。2.自方观点应有理有据,绝不能牵强附会,哗众取宠。 
  (五)示假隐真法(冠军律师http://lvshi0000.blog.tianya.cn
  此法系指先举与本案无关的事实证据,运用掩盖真相或本意的语言技巧,形成对方的错觉,然后出其不意,突然出击,拿出自方真实有利的证据或观点,致对方于被动、措手不及的庭审辩术。现今“当庭举证,当庭质证”的庭审方式,无疑为这一辩术提供了广为运用的空间。
  (六)以退为进法(冠军律师http://lvshi0000.blog.tianya.cn  

它是形式逻辑的归谬法在法庭辩论中的使用。自方先将对方提出的论题(或

观点)假设为真,然后从这个假设为真的命题推导出一个或一系列荒谬的结论,从而得出原论题为假的辩论方法。此法是一种辩论性、反驳性很强的法庭辩论方法,因而推导得出的必然性结论,容易被接受,从而获得较好的辩论效果。
  (七)后发制人法(冠军律师http://lvshi0000.blog.tianya.cn
  兵战与舌战之间有许多共同的规律。兵战中的战略战术,也可以用作辩论的对策。先发制人可以产生优势;后发制人则可以变被动为主动。由于后发,自方可以知道对方的基本观点,发现矛盾和弱点,然后以自己掌握的材料有针对性地集中进行反驳,有时可以导致对方措手不及而险象丛生。运用时应掌握:1.暂避锐气,不仓促应战。2.精听细解,等待时机。3.抓住破绽,全力反攻。
  总之,律师办案子,赢,要赢得光彩。输,要输得潇洒赢,不是乱赢的,不是靠拉关系,走后门,搞不正当手段赢的;输,要输得潇洒,因为输的因素很多,不能都怪律师也许当事人本身就没理律师要用自己的知识和技巧,为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洛阳马冠军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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