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确定的原则、方法和应注意的问题
(2012-02-02 13: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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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建筑与房地产事务 |
建设工程造价确定的原则、方法和应注意的问题
通常情况下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及竣工结算均由成本、税金、利润构成。(冠军律师http://lvshi0000.blog.tianya.cn)
建设工程造价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各个阶段,即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阶段、招标投标阶段、建筑施工阶段、竣工结(决)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冠军律师http://lvshi0000.blog.tianya.cn)
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内容为:项目所在地法律法规及规章政策、项目技术论证、经济评价、总投资估算、投资效益与投资风险等内容。工程造价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投资估算部分的重要组成内容。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期间,应注意以下内容:
(1)建设单位自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注意其编制依据的可靠性、有效性、合法性。(冠军律师http://lvshi0000.blog.tianya.cn)
(2)建设单位委托咨询单位编制可行性报告的,对咨询单位编制的可行性报告着重审查如下内容:
①咨询单位及咨询人员的资质和资格;
②咨询文件涉及工程造价的编制是否符合国家建设、规划、定额等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现行规定与要求。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投资规模、投资渠道、投资主体,按不同程序、不同级别、不同权限,经相应的审批部门批准才具有相应法律效力。主要报送审批程序:(1)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2)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3)国务院或国务院发展改革规划部门的审批或备案。
(1)设计单位及设计人员的资质资格;
(2)初步设计涉及工程造价的技术措施方案的经济性、实用性;
(3)所设计的建筑物外观、结构、功能的经济合理性;
(4)选用的设备、设施与房屋结构的相称性、合理性;
(5)概算编制的依据及其合法性;
(6)概算与投资估算的衔接与吻合及差异的调整。
(1)施工图设计及其说明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在满足安全性可靠性等其他功能的前提下,是否符合经济、实用的原则;
(2)预算编制的依据是否符合国家及行政主管部门的现行规定;
(3)预算与概算、投资估算的衔接或一致性,若有超概算或估算的,要分析原因,并提出调整的方法。特别是国家财政投资的项目需要追加投资资金的应按审批程序管辖范围及时申请报批,或修正设计方案,以缩小建设规模,减少工程量及工程造价。(冠军律师http://lvshi0000.blog.tianya.cn)
(1)标底编制的依据及其合法性,标底不得低于成本价;
(2)施工图预算组的三要素:工程量计算规则,单价组成依据(定额价、市场价、中准价),费率适用标准及合理性;
(3)投标价的下浮率幅度,中标价不得低于成本价的测定。
(1)施工范围与预算的一致性,工程量相对应的定额子目有无疏漏;
(2)合同价款组成方式即单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则应约定造价调整方式和条件,成本价加酬金合同中所涉及的“成本”的含义或标准;
(3)涉及增加工程造价或核减工程造价的变更签证的程序、权限、时效;
(4)工程造价竣工结算的程序、方法、依据、时效;
(5)涉及节约工程造价的施工方法的优化及合理化建议的审核、认定程序、奖励方法;(冠军律师http://lvshi0000.blog.tianya.cn)
(6)质量奖标准,计算方法,确认的程序。
(1)涉及工程造价的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2)技术规范标准;
(3)节省造价的施工方法的依据;
(4)材料、设备、设施选用标准的依据。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依据;
(2)劳动力进场、各工种配制的原则、比率及依据;
(3)机械设备配制的合理性依据;
(4)施工现场布置的合理性。
建设工程在施工阶段的各环节各工序过程中经常涉及工程造价的变化,即施工图的变更会导致造价的增加或减少;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施工工艺的变化导致工程造价的变化;建筑材料、设备、设施的变化或市场行情的涨、跌引发工程造价的变化;施工质量、工期也会引起造价的变化。当事人应适时审查以下主要方面:(冠军律师http://lvshi0000.blog.tianya.cn)
(1)会审时间及组织参与会审的主体:开工前一个月,由建设单位召集主持,由设计、监理、造价咨询单位、施工单位参加;
(2)施工图会审的内容:发现施工图纸有错误的经设计院核实予以纠正;图纸有不妥或遗漏的予以修改完善;对施工方法使用新材料或替代材料节约造价有合理化建议的,予以论证确认;对图纸、施工方法有不明确的予以澄清;需增加或减少子目的予以调整;前述种种均涉及工程造价。为此,相关单位应根据施工图变化情况,提出必要的造价增减报告,根据合同约定的程序或方案予以调整。
建设工程开工前有大量准备工作,包括建设单位经办理法定的报建、从业许可等手续、技术、施工场地等条件的具备,律师应提示当事人审查或签发开工报告,是否符合开工条件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开工的法定手续的完备及约定条件的成就,即报建手续及施工许可证的取得;(冠军律师http://lvshi0000.blog.tianya.cn)
(2)施工技术条件的齐备,即坐标、水准点、地下管线资料等的齐备;
(3)施工场地、用水、用电等符合
(1)对工程联系单、技术核定单的审查
(2)合同约定的工程形象进度及完成工程量的审查
①形象进度节点与支付进度款的标准;
②已完工的工程量核对;
③已完工的工程质量核检。
(3)隐蔽工程(中间)验收及其资料审查
③工程资料的齐全标准(包括材料的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测试凭证、混
凝土强度、配合比等资料)。
4、影响工期延长原因的审查
(1)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
(2)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量增加;
(3)因管理不善施工前后工序脱节相互影响;
(4)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
5、不可抗力事件的审查(冠军律师http://lvshi0000.blog.tianya.cn)
(2)阻止或预防不扩大损失措施的采取;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报告程序及时效。
6、工程竣工验收审查
(1)组织、参加验收主体的不同职责;
(2)验收的程序、时效,不及时验收或不验收的后果;
(3)验收规范及标准(国标、企标、合同约定标准);
(4)质量缺陷责任的认定及返修费用的承担;
(5)工程资料的汇总、整理,并按有关部门要求装订成册。
(6)向有关部门做好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1)竣工结算时效,有合同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建设部(2001)107号文件《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时间办理结算;
(2)竣工结算依据:(冠军律师http://lvshi0000.blog.tianya.cn)
①工程量计算依据:施工图纸及其说明、现场签证、施工合同、施工组织
设计方案、招投标报价书等涉及工程造价的其他资料;
②定额适用依据:定额(单价、费用、费率)的适用,三大材含量及用量
的确定,材差、人工费差价调整方法依据等。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施工期间的定额根据当时的市场信息价调整材料、人工差价,定额无子目的按市场价。(冠军律师http://lvshi0000.blog.tianya.cn)
(3)现场签证效力的审查
按照合同约定的签证时效、程序、权限审查签证的效力。
(1)审价、鉴定单位及其人员资质、资格的审查;
(2)审价的依据、最终造价组成依据的审查;
(3)工程量计算方法、费用取定、费率适用的审查。
工程竣工通过验收,交付建设单位使用后,施工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应履行质量保修义务。保修期间仍涉及相关造价即费用。
(1)质量保修金比例或金额的设定;
(2)质量保修起止期限的约定;
(3)保修或返修的程序。
(1)质量返修责任认定及费用承担;
(2)扣罚保修金的标准、程序;
(3)返还保修金的时间,预留保修金利息的免除或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