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纠纷
(2009-08-21 0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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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第三者离婚法律后果 |
分类: 婚姻家庭法律事务 |
案情摘要:郭某与李某系豫西一小山村,二人小学、初中都是同班同学,李某自小生的美丽动人,郭某也阳刚魁梧,所以二人很小时互有好感,逐步恋爱;1997年郭某应征入伍,李某既高兴又失落,在送走郭某的当天,李某一人在小山上哭了一夜。郭某到部队后每天给李某写信,在信中表达爱慕之意,时间到了1999年,郭某经考试进入解放军信息工程学院。2001年二人在乡村老家登记结婚,经过4年的学习,郭某顺利成为某部连长。
案件分析:本案是一起由于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纠纷案件,究其原因是郭某为了升迁而摈弃原配的妻子,过错完全在郭某。但婚姻问题是双方的、是建立在感情基础上的,无论过错在哪方,无感情的婚姻都是毫无意义的。所以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不能以一方有过错而判决双方不能离婚。只是在判决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并且无过错方可要求一定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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