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鬼子杀人取胆治肺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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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读鲁迅先生的小说《药》时,看到用馒头沾人血用来治病时,就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现在想来还是不寒而栗。但我在读《伪满宪警统治》一书时,看到一则杀人取胆治病的史料更是令人恐怖。
1954年6月9日在审讯伪满特务警察别动队——特别搜查班警佐林竹次时,他招供说:
1936年6月下旬,系井部队从兴京县红庙来电话,命令我们去,第二天上午10时,系井部队命令警察、治安队和我们搜查班对红庙子附近的三个村庄进行搜查,结果逮捕了170多名中国人,其中1个带枪的。这些人被押到兴京县警察署后,我们搜查班的6个人首先用木棒殴打,然后进行审讯。其中1名大夫在审讯中被我亲手将胳膊打断。审讯结果,将15人按“匪贼”和“积极通匪”处理,送宫尾守备队。
7月上旬,这些人被杀死在兴京县公署后山上。屠杀时我也在场。以后我与阿部三郎警长一起,将其中5具尸体肚子割开,取出了胆囊。
问:取人胆囊做什么用?
答:日本人迷信,说可以治肺病,因此在日本人当中都希望得到这个东西,因此,我和阿部警长商量后才取得。当时我们5个日本人,每人分一个。
读到此,我感到浑身直起鸡皮疙瘩,还有一种恶心的感觉。这和鲁迅小说《药》中的情节何其相似,而且比小说的描写还残忍还血腥。
不读史料不知道日本人在中国犯下的滔天罪行有多恐怖,多残忍,多血腥。
这则史料中提到的兴京县就是现在的辽宁抚顺新宾,不知这段历史新宾志书中有没有记载。
伪满特务警察别动队——特别搜查班警佐林竹次,1894年生,日本佐贺县人。1923年来华进关东厅旅顺练习所,以后曾在大连沙河口警察署当巡查。“九一八”后曾在沈阳、盖平等地任伪满警尉,1941年任奉天省地方保安局属官。从1942年到日本战败投降止,任抚顺县司法、经济保安科主任,警佐。1945年9月在抚顺市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