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很多故事的PAR3洞 关于规则
(2011-05-04 10:4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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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金鸡湖的湿地球场第N洞,PAR3的水中岛果岭(黄桩),167码。这是一个发生了很多故事的一个洞,一些关于规则的故事。
之前的一洞,JAMES搞错了斗地主的规则,在肥仔长推靠近洞边OK PAR了的情况下,JAMES以为已经顶平了地主我的PAR,他打算冲一下鸟,长推过来的球过洞有些多。此时我很耐心地讲解给他听斗地主的规则,并且强调了如果他的回推再不进的话,将会连累肥仔跟着输钱的。。。于是JAMES很罕见的手一软,让我连任了地主,大家一边讨论我这一番规则解释是否有糊涂老师之遗风,一边走上了这个PAR3洞的发球台。
地主先开球,旗杆在靠水的一侧,果岭的左边,我瞄向了果岭的中间想打一个小左飞。球真的左飞了,随着一阵风儿自右向左吹过来,左飞得有些多了,球的第一落点就已经在果岭左侧很陡的侧坡位置了,我很失望地看到大家一致认定这球危险,应该是下水了。第2个是肥仔开球,他的球打得稍微有些短,也有些左了,但是落点也过水了,在果岭左侧的斜坡上弹跳着一路滑向了水边,被最后一棵长草挡住了。JAMES的球很好地ON上了果岭,位置不错距离也不远,大约只有5码的样子了。
故事开始了。我先按照某规则“在球的最后入水点和旗洞的反向连线上的任意一点”,找了个觉得很好的位置,那里是红梯的发球台上(亲自)抛了球,此时JAMES提出了异议,他说有规则规定了不可以抛球在梯台上的。我对此条规则毫无印象,但是出于对规则和同组球员的尊重,我在梯台附近的长草里重新(还是亲自)抛了球,结果这一杆打深了,崭新的小白球只飞出了几十码就下水了,于是我宣布这一洞我投降(认输)了,JAMES说不可以,我说按照比洞赛的规则我是可以认输的,因为打下水的那颗球也是从JAMES那里借来的,我自己早就没球了(在无锡时给了VOODOO 3条球,结果他用来晋级了),借来的球也只剩下1颗了,我不想再冒险。JAMES说我们应该尊重高尔夫的精神,输赢不重要,但是一定要坚持到底。我同意他的说法,重新又在原地抛了球,再打上了果岭。
我们一行人走上果岭后先去确认我的第一颗球,我看见在果岭的侧后方又一个沙坑,在沙坑靠近水一侧的位置有一颗球,过去确认了那是我的第一颗球,他竟然是“安全”的。肥仔的球也找到了,虽然已经过了黄桩的连线,但是还没有“真正的下水”,停在离水只有几公分的地方,那里有几棵长长的芦苇类的植物,大概就是它们挡住了球没有真的下水,可也严重地阻碍了肥仔的站位和挥杆。肥仔提出要按“不可打之球”来罚一杆抛球再打,我不同意,提醒他的球已经过了最近的两根黄桩的连线,已经是在障碍区里了,是无法实行此规则的,如果不能打的话,就只能回到水障碍的对岸去打了。肥仔也认同这一点,勉强原地打了一杆,球只打出了3码,好消息是球打出来了,坏消息是球打进了沙坑。
此时JAMES忽然发现有球童在用沙扒扒沙坑里的脚印,问那个球童“你是谁的球童?现在有2颗球都在沙坑里,你怎么能扒沙呢?这属于测试障碍,可是要罚杆的。”顿时大家都有些慌乱,急忙挨个确认自己的球童,很戏剧的是我和肥仔两个人的球在沙坑里,可是我俩的球童都在自己的身边,那个扒沙的球童竟然是JAMES自己的,于是大家哄堂大笑起来。
沙坑里,肥仔的第一杆直接打中了球,小球飞过了果岭到了另外一侧很远的地方。接着再打,切了个蛙跳,再切才上了果岭,又搞了N推,打爆了这一洞。我的沙坑球打得还不错,过洞2码左右。然后看JAMES推鸟,可惜他没能推进,这样我用2推就能赢的情况下,我就真的就搞了2推,赢下了这一洞。
故事讲完了,来说说关于规则吧。很明显在整个打球过程中能够看出来我们是非常遵守规则的,从JAMES对我抛球的位置提出了异议,再到肥仔在水边的处理和我对相关规则的解释,问题的关键其实是我在第一颗球疑似“下水”之后的处理。首先“确认下水”的概念和我们在生活中的有些不同,当时同组球员大家一致认为我的第一颗球是下水了,但是从发球台的角度我们是看不见水花的,只是从大致的落点上来判断的,因为那是一个炮台果岭,周围的斜坡很陡,肯定停不住球的,就像是肥仔的球,落点在斜坡上一路滚下了水。还有就是果岭边是没什么长草的,所以我的球“不可能在水障碍以外的地方遗失”,所以我是不能够打暂定球的。如果我在原地(167码的地方)打了暂定球,再过去果岭看不到我的球的话,是不可以按照球下水了来处理的,只能是按照遗失球处理,而且在167码的地方再打上果岭还是有难度和风险的,如果按照球下水在正面水障碍的前面来补球的话,就只有90码了,抛球在红梯上的话我还是很有把握打上果岭的。我认为我很好地利用了规则降低了打球的风险。至于JAMES对于我的抛球地点提出了异议,我当时没做什么解释,这纯属于尊重对方,我不想当场辩论或者打电话确认,我认为换到长草里来打一样的,这一点拿来对照规则讨论,意义不大。
巧的是我的第一颗球竟然没有下水,它在沙坑里。应该是沙子缓冲了球的力量造成了这个结果,如果严格按照规则来做的话,我应该是打完第一颗球后,走上果岭来确认第一颗球是否安全,如果真是下水了,我必须得再走回到水这边来,在水前找到自己的最后入水点和最终罚杆补球的位置抛球来打,可问题是这样做是否现实可行?大家要等着我走到200码(因为是水中岛果岭,要绕一些路的)外的果岭上去,一旦确认了球真的下水了,再走回来跟大家确认球的最后入水点、反向延长线的方向以及最后的抛球地点。而我实际上只是先做了第2步节省了一些来回走路的时间而已,同组的人也都是这么认可的,这与我们自己来定规则也扯不上。
其实这一洞的谁输谁赢本身没什么可讨论的,我记得我们大家当时都很高兴很愉快。对于规则,平时打球(参加业巡赛则另当别论)时能做到当场我们那样的情况相信真的不会多。比如:球在沙坑里时扒沙要罚杆,比如:正面水障碍一定要在对岸罚杆补球,比如:过了黄桩连线的球不可以按照不可打之球来处理,比如:抛球不但是亲自的,还真的是举手过肩部的。。。在这一洞的处理上我没觉得有什么不妥,甚至我觉得大家能够如此遵守规则让我很感动,这里谈不上有什么不遵守,不尊重或擅自修改规则的,更遑论有貌似作弊之嫌的了。
其实,高尔夫规则里压根儿没有关于“斗地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