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第4卷(四)
诬徒
【原文】
四曰:达师之教也,使弟子安焉、乐焉、休焉、游焉、肃焉、严焉。此六者得於学,则邪辟之道塞矣,理义之术胜矣;此六者不得於学,则君不能令於臣,父不能令於子,师不能令於徒。人之情,不能乐其所不安,不能得於其所不乐。为之而乐矣,奚待贤者?虽不肖者犹若劝之。为之而苦矣,奚待不肖者?虽贤者犹不能久。反诸人情,则得所以劝学矣。子华子曰:“王者乐其所以王,亡者亦乐其所以亡,故烹兽不足以尽兽,嗜其脯则几矣。”然则王者有嗜乎理义也,亡者亦有嗜乎暴慢也。所嗜不同,故其祸福亦不同。不能教者:志气不和,取舍数变,固无恒心,若晏阴喜怒无处;言谈日易,以恣自行;失之在己,不肯自非,愎过自用,不可证移;见权亲势及有富厚者,不论其材,不察其行,驱而教之,阿而谄之,若恐弗及;弟子居处修洁,身状出伦,闻识疏达,就学敏疾,本业几终者,则从而抑之,难而悬之,妒而恶之;弟子去则冀终,居则不安,归则愧於父母兄弟,出则惭於知友邑里,此学者之所悲也,此师徒相与异心也。人之情,恶异於己者,此师徒相与造怨尤也。人之情,不能亲其所怨,不能誉其所恶,学业之败也,道术之废也,从此生矣。善教者则不然。视徒如己,反己以教,则得教之情矣。所加於人,必可行於己,若此则师徒同体。人之情,爱同於己者,誉同於己者,助同於己者,学业之章明也,道术之大行也,从此生矣。不能学者,从师苦而欲学之功也,从师浅而欲学之深也。草木、鸡狗、牛马,不可谯诟遇之,谯诟遇之,则亦谯诟报人,又况乎达师与道术之言乎?故不能学者:遇师则不中,用心则不专,好之则不深,就业则不疾,辩论则不审,教人则不精;於师愠,怀於俗,羁神於世,矜势好尤,故湛於巧智,昏於小利,惑於嗜欲;问事则前後相悖,以章则有异心,以简则有相反;离则不能合,合则弗能离,事至则不能受。此不能学者之患也。
【译文】
通达事理的老师施行教育,能使学生安心、快乐、安闲、从容、庄重、严肃。这六方面在教学中实现了,那么邪僻的路就堵死了,正义之道就通行了。这六方面在教学中不能实现,那么君主就不能支使臣下,父亲就不能支使儿子,老师就不能支使学生。
人之常情,不能喜欢自己所不安心的事物,不能从自己所不喜欢的事物中有所得。一件事如果做起来就感到快乐,不用说贤人,即使不肖的人仍然会努力去做。一件事如果敞起来就感到苦恼,不用说不肖的人,即使贤人同样不能持久。从人之常情出发,就会得到勉励人们学习的道理了。
子华子说;“成就王业的人乐意做那些使自己成就王业的事,国破家亡的人也乐意做那些使自己灭亡的事,所以煮食禽兽不可能把所煮的禽兽吃尽,人们专吃自己爱吃的肉就够了。”如此说来,成就王业的人专喜好理义,国破家亡的人专喜好暴慢。他们的喜好不同,因此他们所得到的祸福也不周。
不善于教育人的老师心志不和谐,取舍一再变化,根本没有恒心,就象天气的晴阴一样喜怒无常,言谈一天一变,放纵自己的行为,过失在干自己,却不肯自我批评,坚持错误,自以为是,不能接受意见而有所改变,亲近有权有势的人和富有的人,不衡量他们的才能,不考察他们的品行,急忙跑去教他们,迎合奉承他们,唯恐不及;对于学生中平时操守清白兰善,品貌出众、见识广博、勤于向老师请教、接近完成学业的人,却由此压制他们,诘难、疏远他们,妒嫉厌恶他们,学生想要离去却又希望完成学业,而留下来又不安心,回不愧见父母兄弟,出门愧见挚友乡亲,这是求学的人所悲伤的,这是由于老师和学生彼此心志不同的缘故。人之常情,憎恶跟自己心志不合的人,这是老师和学生彼此结下怨恨的原因。人之常情,不能爱自己所怨恨的人,不能称颂自己所憎恶的人,学业的败坏,道术的废弃,就由此产生了。
善于教育人的老师就不是这样。他们看待学生如同自己一样,设身处地施行教育,这样就掌握教育的真谛了。凡施加给别人的,自己一定能够做到,象这样,就做到师生一体了。人之常情,喜爱跟自己心志相同的人,称颂跟自己心志相同的人,帮助跟自己心志相同的人,学业的彰明,道术的普遍推行,就由此产生了。
不善于学习的人,跟随老师学习粗心大意,却想学得精通,跟随老师学习浅尝辄止,却想学得深入。草木,鸡狗、牛马,不可粗暴地对待它们,如果粗暴地对待它们,那它们也会粗暴地报复人。草木、鸡狗,牛马尚且如此,又何况对待通达事理的老师和道术的传授呢?所以,不善于学习的入:对待老师不忠诚,用心不专一,爱好不深人,求学不努力,辩论不明是非,效法别人不精心,怨恨老师,安于凡庸,精神被时务所束缚,自恃权势,好犯过失,所以沉溺于巧诈,迷恋干小利,惑乱于嗜欲,问事则前后矛盾,言辞详明则又与心相异,言辞简约则与与意相反;分散的事不会综合,复杂的事不会分析,即使再费力气也不能有所成就。这是不善于学习的人的害处啊!
注解:诬徒○一作“诋役”。
四曰:
达师之教也,达,通也。使弟子安焉,乐焉,休焉,游焉,肃焉,严焉。
此六者得于学,则邪辟之道塞矣,塞,断也。理义之术胜矣。术,道也。胜犹行也。
此六者不得于学,则君不能令于臣,父不能令于子,师不能令于徒。○旧云:
“此篇一名‘诋役’,凡篇中“徒”字皆作‘役’,徒与役谓弟子也。”案此段疑非高氏之文。人之
情,不能乐其所不安,不能得于其所不乐。为之而乐矣,奚待贤者?虽不肖
者犹若劝之。为之而苦矣,奚待不肖者?虽贤者犹不能久。久,长也。反诸人
情,则得所以劝学矣。子华子曰:“王者乐其所以王,子华子,古之体道人。乐其
所以王,故得王,汤、武是也。亡者亦乐其所以亡,乐其所以亡,故得亡,桀、纣是也。故烹
兽不足以尽兽,嗜其脯则几矣。”几,近也。然则王者有嗜乎理义也,嗜犹乐。
乐行理义。亡者亦有嗜乎暴慢也。所嗜不同,故其祸福亦不同。嗜理义则获福,嗜
暴慢则获祸,故曰“祸福亦不同”。
不能教者,志气不和,取舍数变,固无恒心,若晏阴喜怒无处;晏阴,喻
残害也。处,常也。言谈日易,以恣自行,失之在己,不肯自非,谓若桀、纣罪人。
愎过自用,不可证移;愎,戾。证,谏。见权亲势及有富厚者,不论其材,不察
其行,驱而教之,阿而谄之,若恐弗及;见权势及富厚者,故不论其材行,阿意谄之,
恐不见及。弟子居处修洁,身状出伦,伦,匹。闻识疏达,就学敏疾,本业几终
者,则从而抑之,几,近也。难而悬之,妒而恶之;弟子去则冀终,弟子欲去,则
冀终其业,且由豫也。居则不安,居,近也。苦其恶不安也。归则愧于父母兄弟,愧,惭。
出则惭于知友邑里;此学者之所悲也,悲,悼。此师徒相与异心也。人之情恶
异于己者,此师徒相与造怨尤也。造,作。人之情不能亲其所怨,不能誉其所
恶,学业之败也,道术之废也,从此生矣。废,失。
善教者则不然,视徒如己,徒,谓弟子也。反己以教,则得教之情也。情,
理。○朱本“也”作“矣”。所加于人,必可行于己,所施于人者,人乐也,故曰“必可行
于己”。若此则师徒同体。体,行也。人之情,爱同于己者,誉同于己者,助同
于己者,学业之章明也,道术之大行也,从此生矣。
不能学者,从师苦而欲学之功也,苦,读如盬会之盬。苦,不精至也。功,名也。
欲得为名。○注“盬”,旧作“监”,讹。此以盬恶训苦,但会字未详,亦恐有讹。精至,即精致。
其云“功,名也”误。功与苦相反,与下文浅、深一例。《齐语》云“工辨其功苦”,注云:“坚曰
功,脆曰苦。”从师浅而欲学之深也。欲人谓之学深也。草木、鸡狗、牛马不可谯诟
遇之,谯诟遇之,则亦谯诟报人,谯诟犹祸恶也。○谯诟疑即贾谊疏之“谯诟”,谓遇之
不如其分也。彼颜注云“无志分”,此注云“祸恶”,亦各以意解耳。旧校云“‘谯’一作‘护’”,
更难通。又况乎达师与道术之言乎?达,通也。故不能学者,遇师则不中,用心
则不专,不中,不正也。不专,不壹也,好之则不深,就业则不疾,不心好之,故不能深。
就业不疾速也。辩论则不审,不能明是非。教人则不精;教,效也。效人别是非,不能精核。
于师愠,愠,怒也。不能别是非,故怨于师。怀于俗,怀,安也。羁神于世;羁,牵也。神,
御也。世,时也。○盖谓其精神萦扰于世务而不能脱然也。注训神为御,未详。矜势好尤,故湛
于巧智,矜大其权势,好为尤过之事,湛没于巧诈之智。昏于小利,惑于嗜欲;昏,迷;
惑,悖也。问事则前后相悖,悖,乱。以章则有异心,心犹义也。○旧校云:“‘章’一
作‘军’。”以简则有相反;反,易。○旧校云:“‘简’一作‘文’。”离则不能合,合
则弗能离,离,别。事至则不能受;受犹成也。此不能学者之患也。患,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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