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第18卷(四)
离谓
【原文】
四曰:言者以谕意也。言意相离,凶也。乱国之俗,甚多流言,而不顾其实,务以相毁,务以相誉,毁誉成党,众口熏天,贤不肖不分。以此治国,贤主犹惑之也,又况乎不肖者乎?惑者之患,不自以为惑,故惑惑之中有晓焉,冥冥之中有昭焉。亡国之主,不自以为惑,故与桀、纣、幽、厉皆也。然有亡者国,无二道矣。郑国多相县以书者,子产令无县书,邓析致之。子产令无致书,邓析倚之。令无穷,则邓析应之亦无穷矣。是可不可无辩也。可不可无辩,而以赏罚,其罚愈疾,其乱愈疾。此为国之禁也。故辩而不当理则伪,知而不当理则诈。诈伪之民,先王之所诛也。理也者,是非之宗也。洧水甚大,郑之富人有溺者,人得其死者。富人请赎之,其人求金甚多。以告邓析,邓析曰:“安之。人必莫之卖矣。”
得死者患之,以告邓析,邓析又答之曰:“安之。此必无所更买矣。”夫伤忠臣者有似於此也。夫无功不得民,则以其无功不得民伤之;有功得民,则又以其有功得民伤之。人主之无度者,无以知此,岂不悲哉?比干、苌弘以此死,箕子、商容以此穷,周公、召公以此疑,范蠡、子胥以此流,死生存亡安危,从此生矣。子产治郑,邓析务难之,与民之有狱者约:大狱一衣,小狱襦袴。民之献衣襦袴而学讼者,不可胜数。以非为是,以是为非,是非无度,而可与不可日变。所欲胜因胜,所欲罪因罪。郑国大乱,民口喧哗。子产患之,於是杀邓析而戮之,民心乃服,是非乃定,法律乃行。今世之人,多欲治其国,而莫之诛邓析之类,此所以欲治而愈乱也。齐有事人者,所事有难而弗死也。遇故人於涂,故人曰:
“固不死乎?”对曰:“然。凡事人,以为利也。死不利,故不死。”故人曰:
“子尚可以见人乎?”对曰:“子以死为顾可以见人乎?”是者数传。不死於其君长,大不义也,其辞犹不可服,辞之不足以断事也明矣。夫辞者,意之表也。鉴其表而弃其意,悖。故古之人,得其意则舍其言矣。听言者以言观意也,听言而意不可知,其与桥言无择。齐人有淳于髡者,以从说魏王。魏王辨之,约车十乘,将使之荆。辞而行,有以横说魏王,魏王乃止其行。失从之意,又失横之事,夫其多能不若寡能,其有辩不若无辩。周鼎著倕而龁其指,先王有以见大巧之不可为也。
【译文】
说的话是为了表达意思的。说的话和意思相违背,是凶险的。造成国家混乱的习俗是,流言很多,却不顾事实如何,一些人极力互相诋毁,一些人极力互相吹捧,诋毁的,吹捧的分别结成朋党,众口喧嚣,气势冲天,贤与不肖不能分辨。靠着这些来治理国家,贤明的君主尚且会感到疑惑,更何况不贤明的君主呢?疑惑之人的祸患是,自己不感到疑惑。所以得道之人能在疑惑之中悟出事物的道理,能在昏暗之中看到光明的境界。亡国的君主,自己不感到疑惑,所以就与夏桀、商村、周幽王、周厉王一样了。这样看来,那些遭到灭亡的国家,都是沿着这条路走的了。
郑国很多人把新法令悬挂起来,子产命令不要悬挂法令,邓析就对新法加以修饰。子产命令不要修饰新法,邓析就把新法弄得很偏颇。子产的命令无穷无尽,邓析对付的办法也就无穷无尽。这样一来,可以的与不可以的就无法辨别了。可以的与不可以的无法辨别,却用以施加赏罚,那么赏罚越厉害,混乱就会越厉害。这是治理国家的禁忌。所以,如果善辩但却不符合事理就会奸巧,如果聪明但却不符合事理就会狡诈。狡诈奸巧的人,是先王所惩处的人。事理,是判断是非的根本啊。
清水很大,郑国有个富人淹死了,有个人得到了这人的尸体。富人家里请求赎买尸体,得到尸体的那个人要的钱很多。富人家里把这情况告诉了邓析,邓析说:“你安心等待。那个人一定无处去卖尸体了。”得到尸体的人对此很担忧,把这情况告诉了邓析,邓析又回答说:“你安心等待。这人一定无处再去买尸体了。”那些诋毁忠臣的人,与此很相似。忠臣没有功劳不能得到人民拥护,就拿他们没有功劳不能得到人民拥护诋毁他们,他们有功劳得到人民拥护,就又拿他们有功努得到人民拥护诋毁他们。君主中没有原则的,就无了解这种情况。无法了解这种情况,难道不是很可悲吗?比干、苌弘就是因此而被杀死的,箕子、商容就是因此受到猜疑的,范蠡、伍子胥就是因此而泛舟五湖、流尸干江的,生死,存亡、安危,都由此产生出来了。
子产治理郑国,邓析极力刁难他,跟有狱讼的人约定:学习大的狱讼要送上一伴上衣,学习小的张讼要耍送上短衣下衣。献上上衣短衣下衣以便学习狱讼的人不可胜数。把错的当成对的,把对的当成错的,对的错的没有标准,可以的与不可以的每天都在改变。想让人诉讼胜了就能让人诉讼胜了,想让人获罪就能让人获罪。郑国大乱,人民吵吵嚷嚷。子产对此感到忧虑,于是就杀死了邓析并且陈尸示众,民心才顺服了,是非才确定了,法律才实行了。如今世上的人,大都想治理好自己的国家,可是却不杀掉邓析之类的人,这就是想把国家冶理好而国家却更加混乱的原因啊。
齐国有个侍奉人的人,所侍奉的人遇难他却不殉死。这人在路上遇到熟人,熟人说:“你果真不殉死吗?”这个人回答说:“是的。凡是侍奉人,都是为了谋利。殉死不利,所以不殉死。”熟人说说;“您选样还可以见人吗?”这个人回答说:“你认为殉死以后倒可以见人吗?”这样的话他多次传述。不为自己的君主上司殉死,是非常不义的,可是这个人还振振有词。凭言辞不足以决断事情,是很清楚的了。
言辞是思想的外在表现,欣赏外在表现却抛弃思想,这是胡涂的。所以古人懂得了人的思想就用不着听他的言语了。听别人讲话是要通过其言语观察其思想。听别人讲话却不了解他的思想,那样的言语就与乖戾之言没有区别了。
齐国人有个叫淳于髡的,他用合纵之术劝说魏王。魏王认为他说得好,就套好十辆车,要派他到楚国去。他告辞要走的时侯,又用连横之术劝说魏王,魏王于是就不让他去了。既让合纵的主张落空,又让连横的事落空,那么他才能多就不如才能少,他有辩才就不如没有辩才。周鼎刻铸上倕的图像却让他咬新自己的手指,先王以此表明大巧是不可取的。
注解:离谓
四曰:
言者以谕意也,言意相离,凶也。乱国之俗,甚多流言,而不顾其实,
务以相毁,务以相誉,毁誉成党,○旧校云:“‘毁誉’一作‘巧辞’。”众口熏天,
熏,感动也。贤不肖不分,以此治国,贤主犹惑之也,分__________,别。惑,疑。又况乎不肖
者乎?惑者之患,不自以为惑,故惑句。惝惑之中有晓焉,冥冥之中有昭焉。
○“昭”字当重。亡国之主,不自以为惑,故与桀、纣、幽、厉皆也。然有亡者
国,句。无二道矣。
郑国多相县以书者。子产令无县书,邓析致之。子产令无致书,邓析倚
之。令无穷,则邓析应之亦无穷矣。是可不可无辨也。辨,别。可不可无辨,
而以赏罚,其罚愈疾,其乱愈疾,此为国之禁也。为,治。禁,法。故辨而不当
理则伪,伪,巧也。知而不当理则诈。诈伪之民,先王之所诛也。理也者,是
非之宗也。宗,本也。
洧水甚大,郑之富人有溺者,人得其死者。○“死”与“尸”同。《史记·秦本
纪》“晋、楚流死河二万人”,《汉书·酷吏传》“安所求子死,桓东少年场”,此书《期贤》篇“扶
伤舆死”亦是。《意林》作“有人得富者尸”。富人请赎之,其人求金甚多,以告邓析,
○《意林》作“富人党以告邓析”。邓析曰:“安之,人必莫之卖矣。”○《意林》作“必
无买此者”。得死者患之,以告邓析,邓析又答之曰:“安之,此必无所更买矣。”
○《意林》作“必无人更买,义必无不赎”,下五字疑是注。夫伤忠臣者有似于此也。夫无
功不得民,则以其无功不得民伤之;有功得民,则又以其有功得民伤之。此
邓析之谗辩,所以车裂而死。人主之无度者,无以知此,岂不悲哉?比干、苌弘以
此死,以世诡辩,反白为黑,而主不知,故死。箕子、商容以此穷,箕子,纣之庶父也。商
容,纣时贤人,老子所从学者也。以主不知,故穷。周公、召公以此疑,以管、蔡流言,故疑
也。《论语》曰“虽有周亲,不如仁人”,此之谓也。○此引《论语》,不解所用意。范蠡、子胥
以此流,流,放。死生存亡(“亡”原作“以”,据乾隆本改)安危,从此生矣。此谗辩
无理若邓析。
子产治郑,邓析务难之,与民之有狱者约:“大狱一衣,小狱襦袴。”
○旧校云:“一作‘祽’,下同。”案《玉篇》:“祽,子愦切,■衣也。”民之献衣襦袴而学
讼者,不可胜数。以非为是,以是为非,是非无度,而可与不可日变。○旧校
云:“‘日’一作‘因’。”所欲胜因胜,所欲罪因罪。郑国大乱,民口喧哗。子
产患之,于是杀邓析而戮之,民心乃服,是非乃定,法律乃行。今世之人,
多欲治其国,而莫之诛邓析之类,有如邓析者无能诛。○案:《列子·力命》篇亦云“子
产杀邓析”。考《左氏定九年传》“郑驷■杀邓析而用其竹刑”,驷■乃代子太叔为政者,则邓析、
子产并不同时。张湛注《列子》云:“子产卒后二十年而邓析死也。”此所以欲治而愈乱也。
齐有事人者,所事有难而弗死也。遇故人于涂,故人曰:“固不死乎?”
对曰:“然。凡事人以为利也,死不利,故不死。”故人曰:“子尚可以见
人乎?”对曰:“子以死为顾可以见人乎?”顾,反。是者数传。不死于其君
长,大不义也,其辞犹不可服,辞之不足以断事也明矣。夫辞者,意之表也。
鉴其表而弃其意,悖。悖,惑。故古之人得其意则舍其言矣。听言者以言观意也,
听言而意不可知,其与桥言无择。桥,戾也。择犹异。
齐人有淳于髡者,以从说魏王。魏王辩之,关东六国为从也。魏王以为辩达。约
车十乘,将使之荆。辞而行,有以横说魏王,魏王乃止其行。关西为横。髡以合
关东从为未足,复说欲连关西之横,王多其言,故辍不使行之也。○有以读为又以。失从之意,
又失横之事,夫其多能不若寡能,寡,少。其有辩不若无辩。周鼎著倕而龁其
指,先王有以见大巧之不可为也。倕,尧之巧工也,以巧闻天下。周家铸鼎,著倕于鼎,
使自齧其指,明不当大巧为也。一说:周铸鼎象百物,技巧绝殊,假令倕见之,则自衔齧其指,不能
复为,故言“大巧之不可为也”。○注前说是也。《淮南》《本经训》、《道应训》皆有此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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