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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春秋》第19卷(四)原文译注

(2013-03-19 16: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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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分类: 《吕氏春秋》26卷详解

《吕氏春秋》第19卷(四)

用民
【原文】
    四曰:凡用民,太上以义,其次以赏罚。其义则不足死,赏罚则不足去就,若是而能用其民者,古今无有。民无常用也,无常不用也,唯得其道为可。阖庐之用兵也,不过三万。吴起之用兵也,不过五万。万乘之国,其为三万五万尚多,今外之则不可以拒敌,内之则不可以守国,其民非不可用也,不得所以用之也。不得所以用之,国虽大,势虽便,卒虽众,何益?古者多有天下而亡者矣,其民不为用也。用民之论,不可不熟。剑不徒断,车不自行,或使之也。夫种麦而得麦,种稷而得稷,人不怪也。用民亦有种,不审其种,而祈民之用,惑莫大焉。当禹之时,天下万国,至於汤而三千馀国,今无存者矣,皆不能用其民也。民之不用,赏罚不充也。汤、武因夏、商之民也,得所以用之也。管、商亦因齐、秦之民也,得所以用之也。民之用也有故,得其故,民无所不用。用民有纪有纲。壹引其纪,万目皆起;壹引其纲,万目皆张。为民纪纲者何也?欲也恶也。何欲何恶?欲荣利,恶辱害。辱害所以为罚充也,荣利所以为赏实也。赏罚皆有充实,则民无不用矣。阖庐试其民於五湖,剑皆加於肩,地流血几不可止。句践试其民於寝宫,民争入水火,死者千馀矣,遽击金而却之。赏罚有充也。莫邪不为勇者兴惧者变,勇者以工,惧者以拙,能与不能也。夙沙之民,自攻其君而归神农。密须之民,自缚其主而与文王。汤、武非徒能用其民也,又能用非己之民。能用非己之民,国虽小,卒虽少,功名犹可立。古昔多由布衣定一世者矣,皆能用非其有也。用非其有之心,不可察之本。三代之道无二,以信为管。宋人有取道者,其马不进,倒而投之鸂水。又复取道,其马不进,又倒而投之鸂水。如此三者。虽造父之所以威马,不过此矣。不得造父之道,而徒得其威,无益於御。人主之不肖者,有似於此。不得其道,而徒多其威。威愈多,民愈不用。亡国之主,多以多威使其民矣。故威不可无有,而不足专恃。譬之若盐之於味,凡盐之用,有所托也。不适,则败托而不可食。威亦然,必有所托,然後可行。恶乎托?托於爱利。爱利之心谕,威乃可行。威太甚则爱利之心息,爱利之心息,而徒疾行威,身必咎矣。此殷、夏之所以绝也。君利势也,次官也。处次官,执利势,不可而不察於此。夫不禁而禁者,其唯深见此论邪!

【译文】
    大凡使用人民,最上等的是用义,其次是用赏罚。义如果不足以让人民效死,赏罚如果不足以让人民去恶向善,这样却能使用自己人民的,从古到今都没有。人民并不永远被使用,也不永远不被使用,只有掌握了正确的方法,人民才可以被使用。阖庐用兵,不超过三万。吴起用兵,不超过五万。拥有万辆兵车的大国,它们用兵比三万五万还多,可是如今对外不可以御敌,对内不可以保国,它们的人民并不是不可以使用,只是没有掌握恰当的使用人民的方法。没有掌握恰当的使用人民的方法,国家即使很大,形势即使很有利,士兵即使很多,有什么益处?古代有很多享有天下可是最后却遭到灭亡的,就是因为人民不被他们使用啊。使用人民的道理,不可不详尽了解。

    剑不会自己凭空砍断东西,车不会自己行走,是有人让它们这样的。播种麦子就收获麦子,播种糜子就收获糜子,人们对此并不感到奇怪。使用人民也有播什么种子的问题,不考察播下什么种子,却要求人民被使用,没有比这更胡涂的了。

    在禹那个时代,天下有上万个诸侯国,到汤那个时代有三千多个诸侯国,这些诸侯国现在没有存在的了,都是因为不能使用自己的人民啊。人民不受使用,是因为赏罚不能兑现。汤、武王凭惜的是夏朝、商朝的人民,这是因为他们掌握了恰当的使用人民的方法。管忡、商鞅也是凭借的齐国、秦国的人民,这是因为他们掌握了恰当的使用人民的方法。人民被使用是有原因的,懂得了这原因,人民就会听凭使用了。使用人民也有纲,一举起纲来,万目都随之张开。成为人民的纲的是什么呢?是希望和厌恶。希望什么厌恶什么?希望荣耀利益,厌恶耻辱祸害。耻辱祸害是用来实现惩罚的,荣耀利益是用来实现赏赐的。赏赐惩罚都能实现,那人民就没有不被使用的了。阖庐在五湖检验他的人民,剑都刺到了肩头,血流遍地,几乎都不能制止人民前进。勾践在寝官着火时检验他的人民,人民争着赴汤蹈火,死的人有一千多,赶紧鸣金才能让人民后退。这是因为赏罚都能兑现。莫邪那样的良剑不因为勇敢的人与怯懦的人而改变锋利的程度,勇敢的人靠了它更加灵巧,怯懦的人靠了它更加笨拙,这是由于他们善于使用或不善于使用造成的。

    夙沙国的人民,自己杀死自己的君主来归附神农。密须国的人民,自己捆上自己的君主来归附周文王。汤、武王不只是能他用自己的人民,还能使用不属于自己的人民。能使用不属于自己的人民,国家即使小,士兵即使少,功名仍然可以建立。古代有很多由平民而平定天下的人,这是因为他们都能使用不属于自己所有的人民啊。使用不属于自己所有的人民这种心思,是不可不考察清楚的根本啊。夏,商、周三代的法则没有别的,就是把信用作为准绳。

    宋国有个赶路的人,他的马不肯前进,就杀死它把它扔到溪水里。又重新赶路,他的马不肯前进,又杀死它把它扔到溪水里。这样反复了三次。即使是造父对马村立威严的方法,也不过如此。那个宋国人没有学到造父驭马的方法,却仅仅学到了威严,这对于驾驭马没有什么好处。君主当中那些不贤德的人,与此相似。他们没有学到当君主的方法,却仅仅学到很多当君主的威严。威严越多,人民越不被使用。亡国的君主,大都凭着威严使用人民。所以威严不可以没有,也不足以专门依仗。这就譬如盐对于味道一样,凡是使用盐,一定要有凭借的东西。用量不适度,就毁坏了所凭借的东西,因而就不可食用了。威严也是这样,一定要有所凭借,然后才可以施以威严。凭借什么?凭借爱和利。爱和利的心被人晓喻了,威严才可以施行。威严太过分了,那爱和利的心就会消失。爱和利的心消失了,却只是厉行威严,自身必定遭殃。这就是夏、商之所以灭亡的原因。君主有利有势,能决定官吏的等级。处于决定官吏等级的地位,掌握着利益和权势,君主对这种情况不可不审察清楚。不须刑罚禁止就能禁止人们为非的,大概只有深刻地认识到达个道理才能做到吧。

注解:用民

四曰:

凡用民,太上以义,其次以赏罚。其义则不足死,赏罚则不足去就,若

是而能用其民者,古今无有。民无常用也,无常不用也,唯得其道为可。可

用也。

阖庐之用兵也不过三万,阖庐,吴王光也。吴起之用兵也不过五万。吴起,卫

人,为楚将。万乘之国,其为三万、五万尚多,今外之则不可以拒敌,内之则不

可以守国,其民非不可用也,不得所以用之也。不得所以用之,○孙云:“《御

览》二百七十一‘守国’作‘守固’,两‘用之’下皆有‘术’字,然案下文似不当有。”国虽大,

势虽便,卒虽众,何益?不知用之,何益于?不能以克敌也。古者多有天下而亡者矣,

其民不为用也。自古以来,有天下者多,而多无遗,民不为之用,故灭亡。用民之论,不可

不熟。剑不徒断,车不自行,或使之也。夫种麦而得麦,种稷而得稷,人不

怪也。用民亦有种,不审其种,而祈民之用,惑莫大焉。祈,求。

当禹之时,天下万国,至于汤而三千余国,今无存者矣,皆不能用其民

也。民之不用,赏罚不充也。当赏不赏,当罚不罚,则民不怀不威,故不为之用也。汤、

武因夏、商之民也,得所以用之也。管、商亦因齐、秦之民也,得所以用之

也。管,管仲。商,商鞅。民之用也有故,故,事也。得其故,民无所不用。用民有

纪有纲,壹引其纪,万目皆起;壹引其纲,万目皆张。为民纪纲者何也?欲

也,恶也。何欲何恶?欲荣利,恶辱害。辱害所以为罚充也,荣利所以为赏

实也。赏罚皆有充实,则民无不用矣。无不可用也。

阖庐试其民于五湖,剑皆加于肩,地流血几不可止。试,用,习肄之也。句

践试其民于寑宫,○旧作“寑官”,刘本作“寑宫”,案刘勰《新论·阅武》篇正作“寑宫”,

今从刘本。民争入水火,○《韩非·内储说上》“越王将复吴而试其教,燔台而鼓之,使民赴火

者,赏在火也;临江而鼓之,使人赴水者,赏在水也”,即此事。死者千余矣,遽击金而却

之。却犹止也。○旧校云:“‘却’一作‘退’。”案《新论》正作“退”。赏罚有充也。莫

邪不为勇者兴,惧者变,莫邪,良剑也。不为勇者利、怯者钝也。勇者以工,惧者以拙,

能与不能也。

夙沙之民,自攻其君而归神农。夙沙,大庭氏之末世也。其君无道,故自攻之。神农,

炎帝。密须之民,自缚其主而与文王。《诗》云“密人不共,敢距大邦”,此之谓也。汤、

武非徒能用其民也,又能用非己之民。能用非己之民,国虽小,卒虽少,功

名犹可立。立,成也。古昔多由布衣定一世者矣,终一人之身为世。皆能用非其

有也。用非其有之心,不可察之本。本,始也。○似当云“不可不察之本”,少一“不”

字。三代之道无二,以信为管。管,准法。

宋人有取道者,其马不进,倒而投之鸂水。倒,杀。投,弃之。○梁仲子云:“《水

经·淮水注》引作‘投之鸡水’。”又复取道,其马不进,又倒而投之鸂水。如此者

三。虽造父之所以威马,不过此矣。不得造父之道,而徒得其威,无益于御。

无益于不知御之道。人主之不肖者,有似于此。不得其道,而徒多其威。威愈多,

民愈不用。民不为之用。亡国之主,多以多威使其民矣。故威不可无有,而不足

专恃。譬之若盐之于味,凡盐之用,有所托也;不适,则败托而不可食。威

亦然,必有所托,然后可行。行之也。恶乎托?托于爱利。爱利之心谕,威乃

可行。威太甚则爱利之心息,爱利之心息,而徒疾行威,身必咎矣。此殷、

夏之所以绝也。君利势也,次官也。处次官,执利势,不可而不察于此。夫

不禁而禁者 其唯深见此论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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