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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承办重特大刑事案件、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取保候审

(2014-02-15 01: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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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红新律师

盈科律师事务所

杂谈

        
      唐红新,中国执业律师,1975年出生于连云港,法学博士,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联合导师,中国海关法律事务专家,刑案辩护网创办人,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华夏之声客座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特聘专家律师,中国流通行业管理政研会常务理事,中国民办教育家协会常务理事,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盈科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合伙人,盈科律所(中国区)首届刑事辩护专家委员会主任,具有中国律师执业资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基金与并购(PEMA)执业资格,系当代中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青年执业律师。

唐红新律师办理的部分诉讼与非诉讼案件

山东省金乡县申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案中担任第一被告辩护人

担任香港鼎鑫元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戴某某集资诈骗案第一被告辩护人,南昌中院一审采纳辩护律师关于不构成集资诈骗罪辩护意见。

担任北京建行某支行行长杨某违法发放贷款3.35亿元案辩护人,一审法院采纳辩护律师辩护意见,取得了免于刑事处罚的满意结果。

担任中国第四例老鼠仓案,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杨某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辩护人,一审轻判。

为香港商人陈某某特大走私普通货物案提供法律帮助。

担任建国以来黑龙江省最大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徐某某辩护人。

担任陈某某销售假冒商标商品案辩护人,检察院采纳辩护人意见,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无罪)。

担任台湾电信诈骗集团电信诈骗案第一被告人赖某某的辩护人,法院轻判。

担任阿尔及利亚公民贩卖、持有毒品案一审辩护人,法院轻判。

担任法国公民在北京盗窃法国同乡欧元现金案一审辩护人,法院轻判。

担任李某盗窃机动车(价值17万元)案辩护人,一审法院采纳辩护律师意见,已被看守所羁押7个月之久的李某被判处免于刑事处罚,于判决当天释放。

为湖南株洲“太子奶”董事长李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为湖南省公安厅副厅长杨某某受贿案提供法律帮助

担任轰动京城知名杂志社女编辑沈某不堪家暴杀夫案辩护人,法院轻判。

担任浙江省义乌三里塘村副董事长金某某辩护人,一审成功缓刑。

受山东雄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与绥中亚胜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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