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红新律师:“乡村”选主任 被指违法
(2013-01-12 21: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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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选主任 被指违法
《乡村爱情故事》中村主任换届 候选人产生及镇长插手等情节引争议
“乡村”选主任 被指违法
有专家称负面影响大 有关部门应将涉及法律的剧情纳入审核范围
昨晚,《乡村爱情故事》在央视一套播完最后一集。有法律专家指出,剧中村主任的换届方式与现行的有关法律相违背,有很大的负面宣传作用。
法律专家指出,有关主管部门应将涉及法律的内容,纳入剧情审核范围。
剧情内容
《乡村爱情故事》是一部具有时代特色、生活气息和东北乡土风情的轻喜剧。在央视一套播出后获得较高收视率。
然而,此剧中关于村主任的改选是否违法的问题,在网上引起一片热议。
剧中,有着一千多人口的象牙山村村主任原本是王长贵。后来一心想当村主任的副主任刘能找齐镇长告状,王长贵被停职。
王长贵回村后,召集刘能和其他4位村民开会,提出要集体民主推举村主任候选人。后在选票相同的情况下,王长贵决定向齐镇长推荐亲戚刘一水作为村主任的候选人。齐镇长同意让刘一水作为村主任的人选。
不过,一心想发展个人事业的刘一水放弃了当村主任的想法。王长贵跟齐镇长汇报后,齐镇长便让副主任刘能代理村主任主持工作。
专家解读
问题一:即将卸任的王长贵召集5个村民投票推荐村主任候选人,并在票数相同的情况下自行指定候选人,是否违法?
刑法专家、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委员会主任唐红新表示,王长贵的做法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本剧中,王长贵无权代行选举委员会的职责,况且只召集了5位村民推荐候选人,更是违反了关于候选人产生的强制规定,没有让村民直接选举,属于无效行为。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
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
对于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而且提名候选人应向选举委员会提出,汇总之后按照法定程序公开投票选举。
问题二:齐镇长直接撤换村主任,并直接指定副主任代理村主任职责,是否属于越权?
唐红新表示,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齐镇长作为一镇之长,可以对象牙山村委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包括村主任的改选工作,但不应当利用职权干预村委会自治范围内的事情。
因此,剧中齐镇长多次直接插手象牙山村村主任的任命和选举问题,属于典型的越权行为。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
村委会主任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也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由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提出罢免要求,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村民会议,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问题三:电视剧中出现法律错误时,制作方等应承担什么责任?重播时是否必须修改?
唐红新表示,目前我国对影视作品内容的审核,并没有将剧情引用法律纳入审核的范围,所以制作方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该剧虽然出现以上法律错误,但再次播出时也无需进行修改。
但不可忽视的是,剧中出现的错误无疑会使公众产生错误的认识,这对于普法宣传起到了负面作用。
唐红新呼吁,有关主管部门应将涉及法律的内容纳入剧情审核范围,更好地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护法律的正义。
文/记者李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