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蒋丰
蒋丰 新浪个人认证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219,543
  • 关注人气:318,240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在日中国女性杀人案一审留下活命

(2010-01-28 15:56:57)
标签:

法律

检方

大阪地方法院

替身

加藤

中国

情感

在日中国女性杀人案一审留下活命
大阪地方法院对“替身杀人案”进行宣判。

尹丽娜,在中国的网站上,有人称她是“抗日女英雄”,是“中国的黑寡妇”;在日本的网站上,有人称她是“歹毒的支那女人”。她涉嫌杀害3名日本人后出逃5年,2007年10月17日在东京被逮捕。历经两年多的审理,1月28日,大阪地方法院终于对她作出一审判决:无期徒刑。这个时候,感到沮丧的是大阪地方检察院,因为检方要求判处死刑。

这起案件在日本又被媒体称为“替身杀人案件”。大阪地方法院在判决书指出,2001年10月底前后,尹丽娜为了继承遗产而在大阪市中央区的家中伤害丈夫加藤善一郎并导致其死亡。同年12月至2002年2月期间,她为了假装丈夫是自然死亡,又在石川县杀害了加藤的“替身”、患有糖尿病的近藤晃(当时69岁)。

但是,我们只要将判决书与起诉书相比,就可以看出这个案件中间存在着疑点。起诉书指出,被告人尹丽娜2001年5月与加藤善一郎结婚。此后,为了尽快继承丈夫的遗产,她计划用一名与加藤善一郎一样患有糖尿病的人作为替身,制造丈夫病死的假象,于是在2001年10月底至11月初期间,在位于大阪市中央区二人居住的公寓中杀害了加藤善一郎。2001年12月中旬至2002年1月期间,被告人尹丽娜在大阪,原本希望用高木清(被害时71岁)来充当丈夫的替身,在阴谋未能得逞时将其杀害。2002年2月,她又将另外一名“替身”近藤晃(被害时69岁)禁锢在石川县一位认识的人家里,令其糖尿病恶化导致死亡。2002年1月之后,被告人尹丽娜提取了加藤善一郎的存款等共计3千余万日元。

在日中国女性杀人案一审留下活命

起诉书中还出具了一系列证据:在加藤善一郎与被告居住的公寓中,发现加藤善一郎的血迹以及被肢解下来的肉片;在堺市的码头发现装有高木清双脚的登山包,上面附有被告的毛发等。检方是根据以上证据,认为被告的犯罪事实清楚,向法院提出判处被告死刑的量刑申请。

但是,大阪地方法院审判长长井秀典在宣读判决理由时指出,“检方指控尹丽娜还杀害了高木清(当时71岁),但法院调查表明被告尹丽娜虽然曾经计划过杀害高木清,却没有证据显示此案确系被告尹丽娜所为,因此否定检方对此的指控,宣判她在此案中的无罪。”

有关杀害丈夫加藤善一郎(当时77岁)一案,长井秀典审判长表示“虽然基本认可检方的主张,但没有能让人认可被告心怀杀意的证据”。

因为大阪地方法院与大阪地方检察院的这种不同认识,有“中国黑寡妇”之称的被告尹丽娜得以活了下来。当然,检方是否抗诉还不清楚,但尹丽娜肯定是要上诉的。因此,这个案子还没有结束,至少还需要几年的时间才能获得终审结果。

此前的1月21日,日本大阪地方法院对策划“替身杀人案”并杀害两名“替身”的中国籍被告人尹丽娜(53岁)进行了判决前的最后一次公开审理。尹丽娜在最终陈述中仍然用日语高声大喊“我没有杀人”,再次主张自己无罪。辩护律师在结束法庭辩论的陈辞中也表示:“检方主张的‘替身杀人计划’极不合理,根本就不存在这样的事。”

一位在日华人法律专家指出:“死要见尸,一直是日本法院判处杀人案的依据之一。这次,在没有发现尸体的情况,大阪地方法院的判决应该说还是慎重的。最重要的是,其中大阪地方法院还否认检方指控的部分内容,暴露出检方的漏洞。司法方面的1%疏忽,带给一个人的将是100%的灾难。这起案件肯定还会有二审、三审,最后结果如何,还有待观看。”(写于2010年1月28日)■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