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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刑藤鞭塔利班组织板子中国文化 |
分类: 尺斋日钞录 |
【2009年10月7日】
鞭刑,曾经被认为是东西方惩罚文化的差异之一。至少在今天,新加坡的鞭刑还是“誉满全球”的。记得那是在1994年,当时的美国媒体借助青年费伊因为在新加坡涂鸦而被判处6下鞭刑的事件大肆渲染亚洲文化的野蛮时,新加坡驻美国大使发表了一个讲话,他说:“打藤鞭不是由华人引进新加坡的刑事法制度,而是由英国殖民地政府引进的,被打藤鞭的一直是以亚洲人为主”。此言一出,美国媒体对于东方文化的讨伐顿时偃旗息鼓。
时至今日,鞭刑还是没有绝迹。仅看看近来的几则鞭例报道就会清楚。
沙特阿拉伯——炫耀性事遭鞭刑。10月7日,沙特阿拉伯法院对一位在电视上讲述自己“不道德行为”的男性,给予监禁5年、鞭刑1000下的判决。
据报道,32岁的沙特阿拉伯男性贾瓦德今年7月在黎巴嫩卫星电视台LBC上大爆性事,讲述了自己14岁时候的第一次性体验以及如何使用手机勾引女性、如何调制春药配方的往事,在沙特阿拉伯激起强烈反响,100多人到法院指控他。其后,他回到沙特的时候被逮捕,受到如此处罚。但是,事情并没有完全结束,因为判处他死刑的呼声正在卷涌而起。
马来西亚——情侣意欲“车震”遭鞭刑。今年9月18日,位于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附近的一个穆斯林宗教法庭作出判决,对均为穆斯林教徒的一对男女给予5000马币罚款和分别6下鞭刑的处罚。
据报道,29岁的阿布杜与24岁的娜蒂雅正处在热恋之中。今年5月16日深夜,他们在办公大楼停车场的一辆轿车中仅穿着内衣,并且坦承想要在车上做爱,结果被警方逮捕后送上法庭。当然,法官还在判决书中要求他们两人等斋戒月结束之后尽快结婚。
苏丹——女记者争取“裤装权”遭鞭刑。今年9月7日,一名身穿长裤的女性被苏丹法院判决犯有“猥亵罪”,给予罚款和鞭刑的处罚。这位名叫卢布娜•艾哈迈德•侯赛因的女性是联合国驻苏丹新闻办公室的记者,今年7月与12名女性一起身穿长裤参加宴会,结果被逮捕。
因未穿传统服装而穿长裤而被捕,并被判「猥亵」罪和500苏丹镑罚款的女记者卢布娜•艾哈迈德•侯赛因。
根据苏丹1991年颁布的《刑法》第152条,妇女不准穿着暴露和不雅的服装出现在公共场所。按照苏丹习俗和伊斯兰教法令,妇女应穿阿拉伯长袍。穿长裤被视为着装不雅,最高可处以40下鞭刑。
巴基斯坦——少女拒嫁塔利班遭鞭刑。今年4月,巴基斯坦媒体披露了一段来自塔利班组织在该国领土进行残忍私刑的视频,视频中一位年仅17岁的少女由于违反塔利班规定的“法律”,而被判处鞭刑。
塔利班视频中播放的对少女实施鞭刑的场景。
据报道,这位17岁的女孩在巴基斯坦西北地区的斯瓦特据点被塔利班组织逮捕并公开审判。塔利班宣称:这名少女无视“法律”,擅自和陌生人接触,有“通奸”嫌疑,并且远离家人,按照法律被判处34下鞭刑。巴基斯坦官员则称,塔利班指挥官是在女孩拒绝接受一个塔利班指挥官的求婚条件后,才因此下令让士兵对其进行报复性惩罚的。
话再说回来。如今在西方,对东方传统文化抱有强烈偏见的人还是不在少数,其中之一就是认为东方传统文化是一个野蛮的文化,中国历史上的体罚制度也经常被人拿出来当作典型。
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曾经明确地说:“中国靠棒打统治”。另一位“法兰斯思想之王”伏尔泰对中国情有独钟,但是在屁股打板子这件事情上,则强化了西方人的这种观念。他说:“帝国的宪法是世界上最好的唯一的一部以宽大为怀做基础的宪法,但这并不妨碍官吏让自己的子民挨板子”。德国哲学家黑格尔说过:“各种刑罚通常是对肉体的鞭笞。对于我们,这简直是加在荣誉上的一种侮辱;在中国就不同了,荣誉感还没有发达”。一位英国人写道:“中国老百姓的地位已经低到无可再低,即便被打一顿板子,他们也并不感到什么耻辱。”(斯当东《英使谒见乾隆纪实》,上海书店出版社,2005年1月版)。与这种偏见相配套的就是,认为中国古代社会就是靠残暴的独裁统治来管理社会的,落后、愚昧、野蛮等等,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标签。
如今,回过头来再看看这段历史,再看看今天的世界,不能不让人感慨万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