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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尺斋日钞录 |
【2009年9月27日】
上海。外滩公园,如今的黄浦公园。一块传说的“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不知让多少中国人如今心痛依然。
不过,时至今日,学者们对历史上究竟有没有过这样一个告示牌争论不休。从历史档案中,至今没有查到直接写着这样条文的规定。据专家介绍,现在能够查到的管理上海租界的工部局最早的相关文件,是1885年的《公共租界工部局巡捕房章程》的第24项共6条,其中第1条说“脚踏车及犬不准入内”,第5条说“除西人之佣仆外,华人一概不准入内”。
1907年,上海绅士李维清在其编写的小学课本《上海乡土志》中是这样表述的:黄浦公园尚许洋人之养犬入内,独禁华人,此乃“奇耻”!这里说的是连狗都可以进,独华人不能进。
一位名叫熊月之的专家这样论述说,为什么在1900年以前的文献中,迄今未见到将公园规则第1条和第5条相提并论的情况,到1900年以后就多起来了?这有两种可能:一,1900年后公园确实出现过写“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二,是民族主义兴起后,人们很容易从这种公园规则中品出辱华的味道,从繁琐的规则中演变出简单的“华人与狗”。但是,许多文人学者言之凿凿地说,他们确实亲眼看见过“华人与狗不得入内”这块牌子。
这样说来,上海外滩公园门前究竟是否树立过“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还一个历史谜团呢。
但是,上海工部局当年在虹口公园的确张贴过用日文书写的告示:“日本人除了西装革履或日本礼服外,将不允许进入公园。”上海工部局还因为当时一些日本人经常穿着“奇装异服”到外滩公园游玩,并时时发出喧闹的声音,专门派员到日本驻上海领事馆,以游客必须衣着整洁的规则为理由,要求日本领事馆提醒日本国民注意“衣着正派”问题,否则将不允许他们进入外滩公园。这些,在上海东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陈祖恩著述的《寻访东洋人——近代上海的日本居留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7年1月第一版)中都有记载。
当年,上海曾有十分厌恶日本人的历史。1980年,在上海开设乐善堂书药店的老板岸田吟香曾经写信给日本《朝野新闻》,说“在上海,日本人有一种奇风异俗,经常被中西各国人士嘲笑。……(他们)都不穿西装,而是穿着棉帛的短单衣,系上一个三尺长的腰带,或者是光头戴上大森出产的麦秆草帽,光脚穿上木屐,嘎吱嘎吱地在虹口一带满大街地溜达着。即使是在正统的日本人眼里,这些同胞们的穿着打扮也是令人羞辱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当时的上海人敢于和外国人一起嘲笑日本人,还可以看到一些日本人来到上海以后便不再有约束,从服装上先开始放荡起来。上海当时是否有了歧视性的“乡下人”一语还需考证,如果有的话,当时的日本人是肯定会被上海人叫作“乡下人”的。
那个时候的日本人不像今天,到上海以后大多住不起洋房。他们只好从中国房东手中租房而住。但是,他们入居以后,往往把房间内装修改成日式的,把地板变成榻榻米,装上有细格框的木移门,有的中国房东看到大为恼火。后来,日本人只好在上海另外兴建日本式住宅。
为此,日本领事馆不得不对日本居留民进行文明教育和管理,多次颁布了日本居留民在留规则等各种规则。在其1883年9月25日颁布的《清国上海居留民取缔规则》中有这样严格的规定:
(1)在上海从事饮食、旅馆业者必须遵守领事馆的规定并获批准;
(2)自国内抵上海后必须在48小时内向领事馆登记,若有延长,必须详细说明理由;
(3)迁址、旅行或归国者必须在一天前提出申请;
(4)没有携带身份证明者,不准到中国内地旅行;
(5)在上海开店必须于3天前提出申请;
(6)衣冠不整者不准外出;
(7)妇人不准剪发或男扮;
(8)无论男女,外出时必须穿符合身份的衣服;
(9)即使在室内,也不能袒胸露肚。
若违反上述规定,将予以拘留1至10天或者处以5钱至1元95钱的罚款。
实际上,从这个《规则》中可以看出当时的日本人在上海是如何地令人厌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