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争夺海洋之路:与俄韩的岛屿之争处于下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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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与邻国的岛屿纠纷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军国主义在战争期间所占领的海外岛屿几乎丧失殆尽。占领日本的美军当局先后发布了多个命令,对日本国家与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包括日本的领土版图,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1946年1月,美军占领当局发布了《联合国军最高司令部训令第667号》,其中第三项明文规定了日本领土版图的四周范围和具体构成,即:日本的领土为“日本的四个主要岛屿及包括对马诸岛、北纬30度以南的琉球群岛的约1000个邻近岛屿”。
笔者特别要说明的是,属于琉球群岛的约1000个邻近岛屿之中并不包括钓鱼岛,因为无论是从历史上、法律上,还是按照海洋地质条件看,钓鱼岛都是中国台湾岛的附属岛屿。
但是,1971年美国政府向日本政府移交冲绳的行政管理权时,出于冷战和反共的需要,故意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直作为美军军事演习靶场的钓鱼岛视为琉球群岛的一部分,将钓鱼岛的“行政管辖权”也随琉球群岛一并移交给了日本政府,从而在中日之间埋下了一颗如今随时可能爆炸的“定时炸弹”,以便于美国利用中日之间的领土纠纷从中渔利。
与此同时,老谋深算的美国政府又信誓旦旦地宣称“美国政府既不能给日本增加在他们将这些岛屿行政权移交给我们之前所拥有的法律权利,也不能因为归还日本的行政权而削弱了其他要求者的权利。”
也就是说,美国政府向日本政府移交的冲绳(琉球群岛)的行政管辖权既不能增加或扩大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日本政府对这些岛屿的管辖权,也没有拒绝或消灭其他要求者对上述岛屿的合法权利。
众所周知,在甲午战争以前,是中国政府一直有效而不间断地在台湾和钓鱼岛行使着行政管辖权力。美国政府向日本政府移交的冲绳(琉球群岛)的行政管辖权当然不能涉及或包括钓鱼岛。可日本政府却无视这一明显的事实和国际法,坚持把钓鱼岛视为日本西南诸岛的一部分,认为冲绳的行政管辖权涵盖钓鱼岛,并一再于政府更换之际要求美国政府明白无误地确认这一点。日本媒体也摇旗呐喊地宣称:美国暗示或间接承认钓鱼岛主权归属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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