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课老师可以批评学生吗? ——质疑教育部明确“班主
(2009-08-25 20: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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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校园班主任工作量杂谈 |
教育部近日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在工作量、待遇以及教育学生等方面强化了班主任的权利,并从待遇方面加强了保障性规定。国内各大报刊都集中报道了教育部明确“班主任有权批评学生”这一问题,不少的专家,有识之士,老师为之叫好,认为这是一件利好的事情,有利于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其实不然!
“班主任有权批评学生”这样的简单的规定由教育部以正式文件的方式提出,实乃荒唐之举。我国的教育已经进行了60年了,是不是都稀里糊涂过来的?连“班主任有权批评学生”这样的问题也要明确吗?那么,以前,班主任就没有权利或者不能批评过学生吗?课堂是班主任一个人的吗?要知道,批评学生是班主任的正常履职表现,要规定吗?看来我是弄糊涂了。
其实,《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出台,是有一定的现实背景的。其一,一直以来班主任教师工作负担过重,他们真是教育部门最累的一个群体。我所见到的班主任,他们每天都背负着重任,加班加点地工作,有时还得受气甚至挨骂,且有一部分老师收入偏低。所以,《规定》要求“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明确了班主任教师要拿出一半的时间来做班主任工作,并要求各地合理安排班主任教师的工作量,使他们有精力来关心每个学生的思想道德状况、身心健康状况及其他各方面的发展状况。”在这里,我认为,其实,任课老师也参与了班级管理,班主任不是班级管理的全部,而任课老师根本没有一分钱的管理补贴,再说,现在的班主任虽然待遇偏低一点,但一些隐性待遇,如收受家长礼金,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班主任的实际待遇真的偏低吗?第二个背景是,在我们强调尊重学生、维护学生权利的今天,一些学生家长对老师的管教不大理解,老师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一些地方和学校出现了教师特别是班主任教师不敢管学生、不敢批评教育学生、放任学生的现象。所以,《规定》明确指出:“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我想,对学生的管理,不仅仅靠班主任一个人,任课老师不能缺位!于是,教育部作为全国的权威机构,不从实际情况出发,突然就发出一个文件,明确“班主任有权批评学生”,这样就引发出了一个新的问题:其他老师可以批评学生吗?
“其他老师可以批评学生吗?”这个问题也很可笑。因为在传统教育观念中,其他老师也是可以批评学生的。这几乎是尽人皆知的。老师所肩负的是“传道、授业、解惑”的使命,任何老师对对任何有不良习气的学生都是有权批评的。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良好的生活技能和知识技能,是教育者的基本职责。这早就被公认了,而且作为一种客观现象存在着,教育部没有规定,也没有关系。但是,一个新的问题是:教育部明确了“班主任有权批评学生”,并没有明确“其他老师也可以批评学生”,那么其他老师是否可以批评学生?这确实成了一个问题。它可能会导致其他老师的种种顾虑,不敢批评学生,或者说在批评学生的问题缩手缩脚,畏首畏尾。甚至会出现一个新的现象,一些老师可能会以此为借口,对学生放任自流,疏于管理。我想,一个班级,单单靠班主任一个人的力量,靠班主任拥有批评权,而任课老师完全缺位,这样是很麻烦的!由此而言,教育部的文件,扬了班主任,而抑了任课老师,这样做,又有何实际意义呢?我认为正确的提法是,教育部应该明确所有老师特别是班主任都有批评学生的权利,甚至必要的惩罚权!
教育部的文件规定是多么可笑啊!提起了一小部分,打击了一大部分,我想,这个问题就不仅仅是其他老师是否有权批评学生的问题,而是维护老师的合法权益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