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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春天

(2013-02-07 15: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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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春天

呐喊

北海案无罪

蛇年吉祥

律师的春天

分类: 律师心情

                          律师的春天

    蛇年春节将至,辞旧迎新,万物复苏,冬天已经过去,春天还会远吗?我感到了春天的温暖,听到了法治的声音,闻到了正义的足迹,正义就在当下。相信从蛇年开始,法律人会沐浴在春风了,活在欢乐里,忙在法治里,法律人是社会矛盾的减压器、是社会文明的推动者、是正义和公平的缔造者。

    喜闻,震惊中外的“北海律师伪证案”,昨日获得公正结果,终于宣布律师无罪,这是律师“死磕”的结果,这是“律师”斗争的结果,也是律师“闹庭”的结果,这是正义的体现,这一切来得非常不易,可以说是“惊心动魄”。这是“法治春天”来临的信号,律师应该更有所作为。

    当一个社会处于转型时期,各种矛盾凸显,法律人的作用尤为明显。法官、检察官、律师是法律的共同体,这些人为大家筑起钢铁长城,是社会的最后的一道防线。但是在畸形的制度下,中国法律共同体属于分裂状态,我们体制内的“法律精英人士”受制他人摆布,一部人丧失尊严,黑白不分,甚至枉法裁判,贪赃枉法,还有部分仍在坚挺。律师中的多数最能感知世间冷暖的群体,多数能通过个案,积极呼吁,捍卫正义。

    李庄案,北海案,是警示,是唤醒。为什么很多为权利而斗争的律师被“伪证罪”蒙冤入狱?为什么为百姓维权、向强权说不的律师被贴上“黑五类”的标签?为什么有人认为律师是社会的不稳定因素?这一切都是法治理念落后,执政理念落后的恶果,一心为了达到“维稳”的目的,刻意追求表面的“公正”,却牺牲了多数人的利益,以法律的公正为代价换取了个别人的私利。

    李庄案,北海案,对体制内的法律人是惊醒,如果不按法律办事,如果按领导旨意办案,如果昧着良心办案,最终要付出沉痛代价,轻则免职,重者是刑事责任。法治社会,法律人只对法律负责。另外一个层面,对律师群体是唤醒,律师群体中,很多人把律师作为赚钱的工具,不关心政治,不关心社会事件,面对强权,很多人选择了逃避、选择了妥协、选择了沉默。多数律师的沉默,使得一些人变本加厉,肆无忌惮,打压律师,因为缺少抗衡,因为缺少监督,慢慢法律真得沦落成为了工具,成为了打压百姓的工具,最终整个社会遭殃。

    李庄案、北海案对律师们是唤醒,单个律师作用有限,但是如果律师行业能团结,抱团取暖,作用将非常强大,这些案件的胜利,我相信很多律师看到了希望。律师们不再是观望,而是围观,而是呼吁,更是呐喊。

    社会埋怨律师的声音不断,每一个行业都有败类,律师行业也不例外,少数律师不务正业,狼狈为奸,坑蒙拐骗,沦为赚钱的工具。实在让人可惜。为什么公众很在意律师?因为在公众的眼里,律师是正义的代理人,律师是强权的抗衡者,律师是政府的监督者,律师是秩序的维护者。如果律师都屈服强权,如果律师对公平正义都无动于衷,如果律师都不关心政治,如果律师自己都缺少社会正义,如果律师都不注重自己的形象,那么公众将是一种绝望。公众对律师的期望非常高,如果律师连自己都保护不了,那么平民百姓更是无能为力。所以,社会正义,社会文明,律师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

    细数2012年,律师呼吁刑法取消“嫖宿幼女罪”,律师呼吁“废除劳教制度”,律师呼吁“教育公平、建立异地高考制度”,律师呼吁“取消户籍制度”,律师呼吁“尽快松动计划生育制度”,律师呼吁”火车票半价”,律师呼吁“公益诉讼”等等,律师们都发挥了巨大作用,这些活动我本人都力所能及的参与了,发出呼声,发出了文章,也接受了多家媒体的采访,我本人感到很有成就感,律师在个案中,也在积极发挥作用,通过个案也是在推进社会文明。

   “把权利关进笼子里”,对法律人是鼓励,对法律人是责任,限制公权力,实行宪政,依法治国,维护正义,保护公平,是社会每一个人的责任。律师不能沉默不语,而要呐喊,更要斗争。

    该博文作为我2012年的总结,2013年展望,这一年,我没有停止呐喊,甚至有人认为我是“疯子”,但是我很充实,很有成就感,感谢一路支持我的朋友。我在此向活在当下的每一位拜个早年,文章,表达的是新年的喜庆;美酒,承载的是满满的富贵;问候,传递的是久久的关怀;祝蛇年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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