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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限百字,仅仅是“设计问题”?

(2010-01-06 12:53:19)
标签:

知风

投诉

限100字

设计问题

区长信箱

杂谈

已推荐到四川在线,点击查看更多精彩内 本文在《四川在线-天府评论》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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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知风

 

对于“投诉”这一公民的基本权利,在现实中还是不被轻易使用的,因为经验告诉人们,投诉的成本很大,历经几年、十几年,倾家荡产,投诉无门,还让读者拭目以待的新闻早也不是什么新闻了。因此,大凡走上投诉之路的,绝大多数都是忍无可忍,且说来话长。然而,“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的“区长信箱”对民众向区长投诉的邮件字数作了严格限制,只要超过100字就无法发送。”(据1月5日《新快报》)

 

写到这里(不包括这句话),我已经写了199字,试想,要述说一段冤情或揭发一个贪官,用白话文的书写格式,能表述清楚什么内容?假如学官员的惊人雷语,那倒是绰绰有余的。

 

对投诉的要求,有关部门历来主张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而要陈述事实,展开证据,100字的限制即便是用过去发电报的写法也难以做到。对此,据说“限字投诉的丹徒新区官方网站只是设计上的误差,而且已经改弦更张,废除了不合常理的投诉限制,畅通了投诉渠道。”

 

如此说来,投诉“超过100字就无法发送”只是一个设计问题?笔者认为,这不是几百字的设计问题,而是设置限制本身就是问题。投诉也好,日常交流也好,都应该有话则长、无话则短,特别是投诉,谁会有那个闲工夫像干部作报告那么滔滔不绝?怎么一轮到老百姓说话我们的官老爷就显得这样的不耐烦?“区长信箱”怎么说也是一个官方网络通道吧,设计这个信箱的也不会是从哪个网吧招来的临时工吧,所以,设置投诉材料字数的限制,只能说明这个信箱的主人对投诉的敷衍、烦躁甚至反感,仅仅是迫于形势的需要,才用这个信箱装点门面的。从善意的角度来说,100字的限制可能是在暗示投诉人不要枉费心机,因为不管你的投诉是100字还是10000字,我都不会看,我的“已阅”相对你的100字还说得过去,如果是10000字,就有点于心不忍了。

 

对投诉100字的限制,充分说明了所谓的投诉在某些领导干部心里是什么地位,也说明了诸多的投诉实际上会起到的真正效果,揭穿了“畅通了投诉渠道”的形式化。在许多屁股指挥脑袋的丑闻遭社会诟病时,慌忙的掩盖和推诿总是适得其反,用“设计问题”来搪塞荒唐的行为,难以遮掩限制民意,阻隔民情的真实动机。我为此建议,不如在“区长信箱”安一个提示框,温馨提示:爷很忙,有话快说,有屁快放。(但千万不能把“说了也白说”这句心里话“设计”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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