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真假胡斌”背后的东西了吗?
作者:知风
杭州飙车事件最终以肇事者胡斌获罪三年而一锤定音。期间舆论哗然,对事件的关注和施加的压力,使得案件有一个我认为比较完满的结局。为什么说“比较完满”?试想,如果没有舆论的强大压力,一起交通肇事案警方会为自己“70码”的错误判断公开道歉吗?会在肇事方作出100多万赔偿的情况下再判实刑吗?至少我没有看见过先例。
这样的判决还是被另一个质疑掀起轩然大波,那就是“真假胡斌”。从媒体公布的庭审时的胡斌照片和出事现场的胡斌照片比对,简直判若二人,我也有这样的感觉。因此,人们就怀疑法庭上的胡斌是胡斌的替身。
对此,我一直是持否定态度的,因为有太多的理由推翻这样的质疑。且不说胡斌的家庭实力能左右什么、打通什么,就凭一次审判涉及到的司法人员之多,程序之复杂,要让他们统一口径去干这么一件傻事,简直没有让人相信的理由。比用替身更方便、更安全、或者更“合法”“解救”胡斌的办法多的是,而冒这个风险去干这么一件蠢事,其后果比“70码”不知要严重多少倍。所以我当时就发誓:如果法庭上的胡斌真是替身,我从此再也不写任何时评,因为这个社会在我心里彻底无望了。
但关于“真假胡斌”的质疑并不是少数人,舆论对这起事件的关注和质问一点也没有随着结案而消退。这是为什么呢?个人以为,有以下二个主要原因:
首先,权力的公信力屡屡失信于民,使民众对公权力的立场产生自然的逆反、抵触和怀疑。
人们总是从自身的经验出发来判断是非曲直的,这样的判断产生的结果,可能会被个人获取的经验是否正确、个人的情感和情绪是否公正、个人的立场和心态是否端正所左右,所以对社会舆论而言,不可避免会有正确和谬误参杂的成分。而社会赋予公权力的正是对这些舆论(或称民情)作出正确的解析和裁定。这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正义得到伸张,邪恶得以惩罚的基本保证。而一旦权力丧失了公信力,使民众蒙受被欺骗愚弄的不公正待遇,公权力在民众心里就自然而然的变成了叫喊“狼来了”的说谎孩子。
因此,维护一个形象很重要,不管是权力还是个人。保持权力的公正性、严肃性那是在民众心里的一块招牌,如果掌权者屡屡把这块招牌变成骗人的幌子,那么民众就有理由怀疑这块招牌下的一切行径。打个不文雅的比喻:如果一个人一贯生活腐化堕落,即便他和合法妻子同行,不明真相的人们就可能怀疑是他的姘头。有时真的是很冤的。这样的后果很严重,至少笔者认为一个社会不能缺乏权力的控制,“文革”时期的无政府主义造成的灾难是谁也不希望重现的。不知当权者看了我的话是否以为然?
其次,权力公信力的丧失,给民众带来的失望和压抑情绪必然会找机会宣泄。
我估计,在对“真假胡斌”的质疑声中有两种情况,一种就是我上述所说的对权力代表的立场的不信任,以一种表象不加分析的肯定自己的观点,其意在主观上是真实的;还有一种就是看出了这个胡斌是“正身”,但还是用怀疑的立场来质问,这就是积怨引发的。道理很简单,这次的判决是合理合法的,是不是所有的判决都这样?对一个胡斌能做到的,对那些大贪、巨贪是不是做到了?杭州这次做到了,其他地方是不是做到了?由于公权力曾经的失信,许多人已经再也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借着一个案件的由头,延伸着自己的失望情绪,发泄着自己的积怨。我还没有看见过哪一个案件的审理,民众会向司法机关提出那么多的质疑。我看了有些质疑,于礼,已经过了,但于理,不为过。我这里再打一个比方:父亲给儿子买了一个铅笔盒,说是很贵的,但儿子并没有表现出很高兴,问父亲,这么贵,有发票证明吗?其中的原因,我们能说是儿子骄横还是父亲曾屡次骗过他?
写这样的文章我的心很痛,作为一个守法公民,想要过上安定的生活(我暂且不奢望幸福),我最期望的就是社会有一个良好的秩序,有一个平等的社会环境,即使是提倡竞争,也要有一个公平的法则。只有这样,不管贫富、不管贵贱,我都认了。而要达到这一切,只有权力能做到。而当一个诚实的百姓眼看着权力被质疑并被证明其不公,灵魂就像被失望吞没的窒息一般。
最后还是希望,作为权力,应该从“真假胡斌”的质疑声中,听出民意、听出民怨,作为一个重塑自己形象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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