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教授,你需要一把尺子来量大小
(2013-07-19 11: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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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易教授,你需要一把尺子来量大小
文/刘宗勇
现在社会上一听见教授两字就反感,并有一句话相传:“白天是教授,晚上是禽兽。”不知道这些教书育人而为人师表的教授们有何心得,如果你们真没做什么贡献,就请卷铺盖回家吧。
近日,一个叫易延友的清华教授,在其微博上“讨论李天一强奸案”,先说:“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网友们围观后,易延友又在微博表示:“强奸良家妇女比强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
是强奸呢,还是不强奸呢?
不知道清华是否开设有“强奸学”的课程,可供李天一之流前去进修,这样就会有“强奸的分寸”,也不会犯法了。因为强奸对于清华的易教授来说,是门高深的学问,他在这方便一定会有些心得,应先拜其为导师,研究出成果后方可实施。
不知道是道德的底线下滑了,还是大学里没事干了,教授们要么包养情人,要么骚扰学生,这下倒好,研究起强奸危害性的大小问题来了。这和八卦媒体有什么不一样吗?不谈强奸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性,反而引导人们去犯罪,不是吗?清华的易延友教授在为大家分析强奸哪类人划算呢。
女同胞们,你们愿意被强奸吗?
我想,没有任何人愿意自己的妻子、女儿被强奸。对于教授而言,强奸可能只是门学问;对于李天一之流而言,强奸就是娱乐;那对于受害者呢,是一生的毁灭,是一辈子的心理阴影,是痛苦,是不幸。
如果,被李天一强奸的是易延友教授的妻子或是女儿,我想危害最大的不是李天一,也不是易延友,而是那个被强奸的人。
电影里经常出现一种坏人,他们的口头语是不奸淫幼女,不伤害老人和孩子,否则天打雷劈。
换个角度说,强奸良家妇女判30年,而强奸陪酒女只判15年,这说得通吗?
我认为,易延友教授需要一把尺子,一把道德的尺子,首先就是要量自己的大与小,你是否强奸过良家妇女或是陪酒女之类的;其次就是量一下你所学的东西,在法律上是否有用;最后才是量别人的犯罪工具,看是否与你想象的那般大与小,是否犯罪,是否有危害。
天子犯法,与民同罪,何况是那种狗仗人势的人,屡次再犯之流。我们去包容他,宽容他,替他辩护,就会让更多的人受害,就会让社会不公平。回头想想,我们的亲人被人伤害,我们是怎么样的心情,我们的生活将会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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