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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爆炸事件连发瞎想杂谈 |
分类: 小随想 |
高度重视能否走在事件前
这两天,北京的一场大火,夺走了17条人命,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赵岭村一煤矿工人集中居住区内发生爆炸,又导致25人死伤。接连发生的事件,造成了人民群众和财产的重大损失,而事件发生后,都引起了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积极抢救减少损失,查找原因,进行善后处理。象这次爆炸事件,就一下控制了25人。可失去生命的人,生命永远失去,责任谁来担、教训谁来吸取与他们无任何意义。
对于消防和爆炸品,国家都有严格的法律法规去管理。出了问题、造成了灾难,追究责任自然应当,可还是不如高度重视抓好预防来的更加实惠,更能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当然,相对于事后的责任追查,事前的预防要难得多,工作量也大,就说消防吧,做好预防检查要跑遍角角落落,有时采取点强硬措施还会遇到点不理解、遇到些小阻碍,可作为肩负职责的政府部门,只要有人命高于天的理念,真正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职责,受点委屈和埋怨,把工作做到位,总比事后挨骂受质疑要好的多。
对于爆炸品,国家的管理不能说不严格,措施不能说不得力,可为什么工人们能轻易地“私藏”,是不是在发放、使用中,还有监管不到位的情况或漏洞。一声轰鸣,死伤25人,一个高度重视,控制25人,为什么不能让高度重视走在事件前面,提前控制“私藏”行为,提前查找火灾隐患,这样,生命能得到更好的保护。当然,防患于未然与亡羊补牢相比,前者说起来容易做起来更难,成本也要高的多。可善后的成本也不是很低,把善后的成本花到事前,其实际意义和社会意义更加重要。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把事后的劲如果能用在事前,把事后的高度重视放到事前来高度重视,也许我们的工作效果会更加实际,当然,事前的工作做的在多,也是看到的人少,也需要人愿意默默无闻、踏踏实实地去做。
因为,这是政府和公务人员的职责所在,人民群众安全所需,并不需要特意做给谁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