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盲目相信法院”就是藐视法律
(2013-12-30 0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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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盲目相信法院”就是藐视法律
“不能盲目相信法院。”近日,这句出自广东省雷州市政府副市长陈汉枢口中的话在网上持续发酵,网民们认为雷州市政府不仅欠债不还,而且官员不尊重法院判决,拒绝还债理由荒唐。12月28日下午,雷州市委宣传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陈汉枢说的这句话的确有欠妥当,不过这应该是陈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过于紧张导致表达有些误会。(12月29日《南方都市报》)
现实中有些常识,人尽皆知。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如“相信法律,信仰法律”等。而按着职业属性的划分,官员理应带头践行这些常识。不过遗憾的是,广东省雷州市不仅有360万水利工程款15年不还,该市副市长陈汉枢还表示,“不能盲目相信法院”,一副不把法院放在眼里的姿态,立马引爆舆论。或许,盲目的姿态的确不可取,但动辄就是轻蔑法院、无视法律的做法,显然是更加不可取的。
“不能盲目相信法院”的潜台词,其实从雷州市的做法就看得出来,那就是赤裸裸地藐视法院、藐视法律。尽管法院一审二审并了结了案件,并和雷州市有八次公文往来,但雷州市就是拒不执行法院裁定,就是要当老赖。面对记者采访,该市副市长说出“不能盲目相信法院”的话,当地回应称是紧张所致,有人说紧张容易说错话,但也有人说紧张会不经意说出实话,就这名副市长的“不能盲目相信法院”之说而言,到底是紧张说错话?还是他内心深处就是这么想的,一紧张无法掩饰便吐露真话呢?这的确值得深究。
事实上,对于一般的老赖,我们的确是办法多多,即便牵涉到官员,办法同样也很多,如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和强制申报、搜查、审计执行、悬赏执行、发布院长令、司法拘留等等,但执行就另说了。此外,去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还发出《关于做好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工作的若干意见》,这传达出一层意味,即政府应相信法院,应执行法院判决。可遗憾的是,规定是一回事,裁定是一回事,执行与落实却似乎是另外一回事了。雷州市拒不执行法院规定,便是最为真实的案例,而副市长一番紧张之语,更是勾勒了官员们的真实心态。
对于地方官员拒不执行法院裁定,我们的确不能袖手旁观,更不能任由官员自鸣得意地表示“不能盲目相信法院”。毕竟,如果法律只对普通百姓有用,只对公众有约束作用,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便会成为一句空话,而公众“信仰法律尊重法律”的决心也会动摇。就眼下来说,雷州市政府360万元水利工程款一欠就是15年,即便法院裁定了,也无法起到任何作用,这难免会挫伤公众对法律的信任度。或许,正是认准了法律的弱点,官员才有了“不能盲目相信法律”的底气。
可喜的是,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12月23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这次的修正案草案中明确规定,若政府不执行判决可拘留官员,赋予了法律刚性。这样的规定,无疑很有针对性,我们如今的希冀是,行诉法修正案能尽快出台,而法律善意也能尽早照进现实,让官员违法犯罪也能与公众“同罪”,官员才不会再有“不要盲目相信法院”的底气与谬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