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官员收红包
不靠登报靠法治
文/龙敏飞
11月13日,安徽宿州市委书记、市长等34名市级领导签订“杜绝红包现象,纯洁人际关系”承诺书,承诺不以嫁娶、乔迁、生子、升学、参军等名义借机敛财等。14日,这份有34名领导亲笔签字的承诺书,刊登在宿州市委机关报《拂晓报》上,此事引起社会各界热议。对于蜂拥而来的关注,宿州市回应称:登报承诺就是为了表明拒腐决心。(11月18日新华社)
宿州市34名市级领导登报承诺拒绝红包、纯洁人际关系,称是为了表明反腐决心。对此,社会有弹有赞,“弹”者认为此举有作秀之嫌,毕竟,宣示反腐决心不是看你说了什么而是看你做了什么,且拒绝红包、表明反腐决心等都是官员应该遵循的职业底线,的确没必要过于“高调”;而“赞”者则认为敢于以登报的方式来承诺,并将反腐决心晒出来,就是有勇气有魄力的举动。
这些观点,其实都有道理,因为这二者并不矛盾,而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毕竟,对34名市级领导“登报拒绝红包”的举动来说,公众看的,自然不是广告而是疗效。如果官员承诺了且做到了,那自然是最优选择;如果官员承诺了却没有做到,那丢人就丢大了。
正如《人民日报》微博所言:“收红包本为党纪国法所不容,既谓底线,何需重申?更该看到,自律不如他律奏效,承诺不如监督有力。除了公开承诺,还需畅通便于公众监督的渠道,在众目睽睽之下,官员们才不敢收红包。”客观来说,登报拒绝红包,仍是一种对自我监督的迷恋。但事实上,真要官员们拒绝红包,仍需充分发挥公众监督的作用。自我监督的可靠性与公众监督相比,的确不值一提。登报拒绝红包是公开的第一步,接下来如何拓宽公众监督的渠道,仍是摆在眼前的核心问题。
从过往的经验来看,一些喜欢秀廉政语录的官员,也有不少是“台上高调反腐,台下大搞腐败”的。如最近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被调查的贵州省委常委、遵义市委书记廖少华。廖少华在遵义履职不过一年多,廉政语录却有大把。今年6月,遵义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月”启动,廖少华就提醒领导干部要坚守“三道防线”、“廉政五关”。而据遵义市政府官网显示,廖少华在各类会议中做廉政讲话8次,两次调研中专门强调廉政建设,还观看了反腐倡廉文艺汇演。可就是这样一个在言语上非常“倡廉”的官员,最终还是“腐败”了,令人唏嘘之时亦让人反思。
因而,对于反腐,应“不靠承诺靠法治”。北大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认为,要反腐要拒绝官员收红包,“不仅要求官员申报,还要求相关部门对申报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以去除申报中的水分;对于虚假申报的,还应进行严格的问责。明确申报、核实、问责三个环节,才算完善的财产申报制度。”事实上,也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杜绝官员收红包,也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反腐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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