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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龙敏飞
北京的盲道近1600公里,足够从北京一直铺到湖南省会长沙,长度世界第一。五环辅路上、甚至高速公路边,都铺设有盲道。日前,北京市残联研究室主任厉才茂的一句“北京的盲道也许建多了”引发社会关注。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北京的盲道遍布全市,但盲人出行却基本上并不走盲道。盲道可以铺设在行人稀少的五环辅路,却铺不到银行医院、铺不进居民小区。(8月27日《北京晨报》)
如今城市的盲道,越来越有成为装饰品的态势。如其功能,似乎不是修给盲人使用的,而是修给人“看”的。在新闻中,便有不少盲人的阐释,“(走盲道)顺利的时候少,吃亏的时候多”、“让我走盲道,说句话糙理不糙的话——就是作死”……必须感叹,这些是“多么深的领悟啊”。盲人的“亲身实践”、“切身感受”,远比官方说法、专家说辞有力量得多。去年太原现“百米35弯”的盲道,便是盲道建设走“面子工程”的“形象片”;而此次报道的“银行、医院、药店等几乎与盲道不对接”的现实,再次揭穿了盲道“皇帝的新装”式尴尬。
盲道建设没用达到预期效果,远不是北京一地的景象,北京只不过是一个缩影罢了。而建设出来的盲道没用实用价值,也远不足以涵盖盲道之过。须知,盲道被占用、缺少地砖、不知绕道等现象的频发,更是让盲道“步步惊心”。难怪有网友曾戏谑地表示:“走盲道,不是被电线杆撞死,就是被电杆线勒死。”这般说辞,虽有夸张之嫌,却也是对现实的写真。我们在大街上很少见到单独行动的盲人,便足以说明盲道建设的失败,这背后监管的“形同虚设”、问责的“制度硬伤”,便是不言自明的事实了。
没有处罚没用问责便没有责任,这是显而易见的逻辑。早在2001年8月1日,《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便在中国颁布实施,但因为没用足够的重视、没用完善的对接措施,盲道建设要么缺失,要么成为彻头彻尾的面子工程,只在有人看得见的地方出现。现实的尴尬,在诉说着“制度不力”的同时,也附加着对“制度给力”的期待与希冀。如何让各地重视盲道建设,不是为了敷衍而建设,而是为了责任而建设,的确应提升议程了。
莎士比亚说过“城市即人”,那盲人理应和正常人一样,享受自由出行的权利,而盲道的建设,则是为了确保他们这样的权利。大文豪雨果说过:“下水道是一个城市的良心。”其实,不唯独下水道,包括盲道在内的公共设施,都可以算是城市的良心。在外国,良心是有制度兜底的,如1961年美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个《无障碍标准》;日本凡是有盲人经常出入的地方,肯定有盲道,尤其是在盲人学校、地铁站、公交车站、过街马路等公共场所,甚至还有人为指引。我们虽有相关规定,但止于纸上谈兵,无法照进现实。
于盲道建设而言,我们的确欠账太多。调查显示,全国共有1731万盲人,这些盲人的权利,从来都不该被遗忘。因而,盲道按需建设、盲人权利得以坐实,是眼下无法绕开的话题。不敢走的盲道,让盲人尊严“无立锥之地”。而与此同时,盲人的权利还应继续延伸,如美国十字路口有专门帮助盲人的扩音器;广州、深圳、成都、大连等城市也已经安装了“引路人”语音智能导向系统,解决盲人乘公交车难的现状,这样对盲人权利进行延伸的举措,步子还可以更大。
一个城市的文明尺度,不在于楼有多高,经济有多发达,而在于对人的关爱无处不在。“盲道建设”是“文明建设”的内容与契机,要想提高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盲道的建设便不能“掉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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