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难中的“人祸因素”更可怕
(2010-04-04 17: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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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矿难中的“人祸因素”更可怕
文/龙敏飞
3月31日晚,河南省伊川县半坡乡白窑六矿发生爆炸,知情村民说,当时井下作业的矿工约有百余人。截至1日11时40分,已有51名矿工获救。据初步排查,井下可能有35名被困矿工,其中已有8人遇难。(综合4月1日《中国新闻网》《新华网》)
又见矿难,又见生命的陨落,昨日或许尚和妻儿温存,今日却独自游走至西方极乐世界。作为矿工,不幸遇难的几个人“解脱”了,他们再不用在工作之时担惊受怕。然而,留在他们身后的,却是一个家的悲痛,一个社会的悲哀。如果矿难仅是个例,那么公众也无需如此激愤,令人悲哀的是当前氛围下,似乎不发生矿难才是新闻,因为我们亲眼目睹了太多的悲痛。
矿难诚可怕,毕竟当前的技术条件是不足以保证矿下生产十足安全的,但矿难中的“人祸因素”更可怕——技术条件可以逐渐改进,而藏在暗处的“人祸因素”却很难防范。这回矿难中,公众依稀看见些人祸的影子。
一是违规生产。河南省安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矿设计产能为15万吨,是资源整合技术改造矿井,属停工停产期间违规生产。换言之,就是“黑矿”,因为其并不在有效的经营许可范围之内。这人为活动直接为“矿难”埋下伏笔——不正规生产,各项检测肯定不能到位。换个说法就是拿矿工生命当儿戏,用生命去换取利益,这“人祸因素”的主角够没良知的。
二是监督乏力。既然是“停工停产期间”,为何其还能风风火火地地下采矿呢?这不是绝妙的讽刺么?就好比一个茶杯,本来你已经盖好盖子了,如何能喝杯子里面的水呢?那原因只有一个,所谓的“盖盖子”不过是虚晃一枪,掩人耳目而已。同样,既然是“停产停工”,还能生产,要么是安监局负责人的“挡箭牌”,要么是“监管漏洞”,具体不得而知,可都是人为因素,这点没有争议。
三是民工就业依然是水中月镜中花。尽管沿海出现用工荒,而内地也出现民工返潮的现象,可这些矿工为何还要冒着生命危险去工作呢?而且还是上百人,可见,在生活的重荷下,在工作没得着落的情况下,他们别无选择。解决民工就业问题并非一朝一夕之功,可眼下的困境却让我们看到真实的一幕,民工的生存境况比我们设想的比媒体报道的还要差。这跟矿难无直接联系,可也是人为因素之一,需知,假如民工能找到如意的工作,还会下矿么?
生命的代价已不是一俩次,更不是一俩个了,而是连续的众多起事故。可这,依然未能换来整个社会对生命足够的敬畏。当生命成为打拼生活的砝码时,尊严就丢失了。而欲除“矿难”的后顾之忧,仍需从“人祸因素”的细节做起。
文章发于3月2日《潍坊晚报》:http://wfwb.wfnews.com.cn/html/2010-04/02/content_1592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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