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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维维抄袭陈冠希只是一个笑话

(2009-11-09 13:19:04)
标签:

娱乐

谭维维抄袭陈冠希只是一个笑话

 

文/龙敏飞

                谭维维抄袭陈冠希只是一个笑话

 

谭维维的新歌《谭某某》一经曝光,其尖锐的歌词就引发巨大争议。昨日(7日),这一事件再次升级,明星经理人田金双在博客中惊爆谭维维新作抄袭陈冠希早期作品《记得我吗》。(据118日《天府早报》)

娱乐圈是是非非真假莫辨,不过,很少出乱子的谭维维居然也收了一个烂摊子,明星经理人田金双在博客中披露了一件事情——谭维维抄袭陈冠希。理由如下:陈冠希的“还记得我吗?还记得我吗?你记得我吗?记得我吗?大家好,我叫陈冠希”以及“三年来冠希到底去了哪里?问我不如先让英皇告诉你……”等措辞与谭维维唱到的“我是四川省谭某某,我是老超女谭某某”、“你签我签我签我好几年,你欠我欠我欠我好多钱”的含义很是相似。

这含义据传是十分相似,笔者并非歌词作家,的确无法从专业的角度去评判。但据笔者对歌词的爱好,这的确谈不上抄袭。首先,重复同样的句子是一种修辞手法,也是一种表达手法,陈冠希可以用,谭维维的歌词里为何就不可以用呢?再者,陈冠希说自己是英皇人,谭维维说自己是四川人,这种本身便没有多种表达方式的“自我介绍”有相似之处也的确情有可原。就拿“我叫龙敏飞”来说吧,总不至于之前有人说了“我叫张三”,那我就是抄袭张三的了,或者之后有人说了“我叫李四”便是抄袭我的了,很明显难以成立。

既然抄袭不足信,那么其必然不会“空穴来风”,毫无目的。在娱乐圈,炒作是一种成名手段,就拿小张柏芝贡米来说吧,虽然人家“快女”退赛了,可并不妨碍其成为娱乐圈的新宠儿,这便是炒作的功效。田金双作为明星经理人,其所作所为肯定有其目的,在笔者看来,“艳照门”沉寂已久,女主人公张柏芝、阿娇等人相继复出,唯独陈冠希一直“销声匿迹”,怎能不伺机而动?毕竟,明星一旦沉寂久了,便没有记得,即便复出,也难以凑效,如此,只好弄出点噱头来,在公众面前继续混个熟脸,以待适当的时机“东山再起”。

作为明星经理人,对歌词本身便没有多大妄加评论的权利,尤其是对于敏感的“抄袭”事件,只有专业的人士才有最权威的发言权。说到底,谭维维抄袭陈冠希只是一个笑话,一个炒作的拙劣版本。与其沦落到靠经理人帮助自己弄噱头混熟脸,何必当初不洁身自好,修身养性呢?无论任何圈子,“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这是亘古不变的,明星也好,常人也罢,只有苦练“内功”,才能成为自己圈子的常青树,从古至今,概莫能外。宋祖英、赵雅芝,便是正面的典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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