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员下乡”应成为社会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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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员下乡”应成为社会常态
近日,记者从榆林市府谷县相关部门了解到,该县先后在新民镇政府、庙沟门镇、大昌汗乡、老高川乡设立“交警执勤服务点”,由招聘的农村交通协管员组成、一名在编民警负责。此举为了全面提升府谷交通管理工作的水平和能力,使农用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车辆上路行驶、车辆超限超载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据9月16日)《华商报》)
交通管理员,一直以来都是繁华地段交通“指挥者”,自然而然也就被印上城市的“烙印”。只要有交通拥挤的地方,便有他们忙碌的身影,风和日丽也好,风雨交加也罢,他们始终站在自己的岗位上,令人钦佩!
如今,交通管理员“下乡”了——由一名在编的民警负责,招聘农村交通管理员,曰“交通协管员”,成“交警执勤服务点”。目的很明显,是协助管理和监督非法车辆行驶和超速行驶等交通问题。从出发点来说,这是一件可喜可贺之事。毕竟有这些“交警服务执勤点”的存在,农村的交通状况可能会得到极大的改善。
当下,农村的交通问题主要表现在——非法车辆众多、驾驶员没有通过严格考核、超速行驶问题严重等等。在这种背景下,的确需要相关部门有所作为,无疑,榆林市府谷县的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说,树立起一个新的榜样,那便是设立“交警执勤服务点”,让交通管理员下乡。此举一方面能够很好地监督农村交通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同时“交通协管员”的招聘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就业机会,给闲置人员提供了部分就业职位,可谓一举两得!
不过,交通协管员也好,在编民警也罢,都不是“活神仙”,同样需要“衣食住行用”,还有一家老小的生活开支,这就必须保证他们的工作是能够带来稳定收入的。诚然,他们在为交通做贡献的同时,也应该收获自己应得的报酬。如此,政府相应的“支出”就要多出不少,极有可能遭遇“经济问题”。
在交通协管员政策实施的过程中,同样会遭遇或这或那的问题,可这都不该成取消“交通管理员下乡”政策的理由。要知道,就在陕西,神木县对于全民免费治疗的坚持硬是让全国人都嫉妒了,尽管资金出了问题,甚至民众的思想也出现裂痕,可这都不重要,关键是决策者有着坚持的信心。有问题并非坏事,毕竟早发现便能早解决,神木便是在不断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中逐步前进!这是一个励志范本,也给府谷县无限的希望和力量!
诚然,不仅在府谷县,在陕西各地的农村,甚至全国,交通安全问题都是不容忽视的,这就有必要各地政府向府谷县看齐,让“交通协管员”政策推而广之,并成为新的社会常态!
文章发于9月21日《陕西日报》,截图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