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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药价”再次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先有央视抛出“部分药中间利润超6500%”的惊人报道,一时激起千层浪;后马上有发改委出台药价调查办法(11月22日印发了《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办法(试行)》,将对国家发改委定价范围内的药品开展出厂价格调查),媒体对此的评论是“发改委将掀药价老底”。
然而,理性看待就会发现,药价虚高既不是什么新鲜词汇,发改委降药价也不是历史头遭。这些年,发改委降药价很频繁,很辛苦。回顾一下历史报道:2005年12月2日,时任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的周军介绍:“自1996年以来,国家已经连续17次对药品进行了降价,但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依然如故。与以往不同的是,新一轮的药价调控政策,不再是单一的针对某些药品的降价,它将涉及药品生产、流通、医院、医疗卫生体制等多个方面。”媒体当时对这次降价的评论是“发改委重拳出击”,但药价和药费涨声依旧。
今年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又发出通知,决定从3月28日起降低部分主要用于治疗感染和心血管疾病的抗生素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共涉及162个品种,近1300个剂型规格。据称,调整后的价格比现行规定价格平均降低21%,预计每年可减轻群众负担近100亿元。
而在不到半年时间内,国家发改委8月5日再次宣布,决定从今年9月1日起降低部分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共涉及82个品种、400多个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为14%。这是发改委今年第2次下调药品价格。
据粗略统计,不算这次,近年来发改委降低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已进行多达28次。反观效果,“药价频频降,百姓却始终没感觉”。于是便早有民间说法——说到降药价,连隔壁买菜大妈也知道了。
然而,戏言过后,我们必须冷静思考,为何药费越降越高?
一、治标不治本,降药价中的“两个不等于”
那么,面临着药价高的巨大社会舆论压力,为何价格部门总是屡战屡败、又屡败屡战?乐此不疲地重复着过去的故事,而不是想点新招从根本上做出改变?其中原因,耐人寻味?
感谢陈剑锋对本文的贡献